二詮之一。表示具德曰表詮。遮止過非曰遮詮。禪源諸詮三曰:「表謂顯其所是。又,表者直示當體。」見三詮條。(CBETA註:疑為見二詮條)
一表詮 又作依詮談旨。為「遮詮」之對稱。表者,顯其所是;詮者,具說事理。即從正面對事理作表顯之敘述,令事理之當體清晰展現,是為表詮。 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下之一(大四八‧四O六中):「如說鹽,云不淡是遮,云鹹是表;說水,云不乾是遮,云溼是表。諸教每云絕百非者,皆是遮詞;直顯一真,方為表語。」 又空宗專以遮詮為宗,性宗則遮表二門並用。此外,因明中,就判斷而言,表詮即肯定判斷;就概念而言,則與遮詮為矛盾概念。〔宗鏡錄卷三十四、百法問答鈔卷四〕(參閱「遮詮表詮」7768)p4429
表詮總目錄 又作依詮談旨,為「遮詮」的對稱。表者,顯其所是;詮者,具說事理。即從正面對事理作表顯之敘述,令事理之當體清晰展現,是為表詮。換言之,以肯定的方式表達的,謂之表詮,如說赤、直說是赤者是。反之,若為遮詮,則說赤不直說赤,而說非青、非黃、非白。
二詮之一。見二詮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