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讚毀他 梵語 ātmotkarṣa-para-paṃsaka。指讚歎己德而譏毀他人。菩薩十重禁戒之第七為自讚毀他戒。三卷本大般涅槃經卷上列舉七種勝法,其中即有「見非同學,不生憎嫉」之語。菩薩地持經卷五、優婆塞五戒威儀經、菩薩戒本(曇無讖譯)等以自讚毀他為四波羅夷之一,菩薩善戒經則列為八波羅夷之一。 據梵網經卷下載,佛弟子若自讚毀他,又教唆他人自讚毀他,例如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等各種毀損他人之作為,則菩薩應本大悲心代一切眾生承受所加之毀辱。修行者應以惡事自向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而遮隱他人好事,致令他人受毀者,即觸犯菩薩波羅夷罪。〔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八、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卷四十一、大智度論卷一、般舟讚(善導)〕(參閱「十重禁戒」639、「波羅夷」4214)p3183
自讚毀他(梵ātmotkarṣa-para-paṃsaka,藏bdag-la bstod-pa gshan-la smod-pa) 指讚揚自德,譏毀他人。諸經論中,誡此語之文為數不少。如《十地經論》卷十一列舉大法師之二十種深妙義,其中即有「不自讚毀他」。《大般涅槃經》(法顯譯)卷上載七種勝法,其中更謂「見非同學,不生憎嫉。」《梵網經》卷下亦云(大正24‧1004c)︰ 「若佛子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自向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菩薩地持經》卷五、《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及曇無讖所譯《菩薩戒本》將其列為四波羅夷之一,《菩薩善戒經》則列為八波羅夷之一。 又,自讚毀他戒為菩薩十重禁戒的第七戒。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三闡明其制意有四︰ (1)乖正行故,菩薩理宜密行內蘊,讚揚他德,攬曲向己,推直與人。何容反揚自德,非理毀他,故須制。 (2)成大損故,謂自讚乃耗減善根,毀他是招罪業,故制。 (3)自讚是壞他人信心,毀他是不受化,故制。 (4)誤累眾生故,謂他人倣習,失善成惡。損物之甚,故宜制。 此外,《大智度論》卷一云(大正25‧63b)︰ 「一切諸外道出家心念,我法微妙第一清淨。如是,人自歎所行法,毀訾他人法。是故現世相打鬥諍,後世墮地獄,受種種無量苦。如偈說,自法愛染故,訾毀他人法,雖持戒行人,不脫地獄苦。」 善導《般舟讚》云(大正47‧448a)︰「不得輕毀他有緣之教行,讚自有緣之要法。」乃是特別就法而言。 〔參考資料〕 《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八;《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二十四;《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卷四十一;《菩薩戒本疏》卷上。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