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一生有胎內之五位與胎外之五位。俱舍論十五曰:「胎外五者:一嬰孩,二童子,三少年,四中年,五老年。」
The five periods of the child after birth, i. e. infancy, childhood, youth, middle age, old age.
一胎外五位 「胎內五位」之對稱。俱舍論卷十五將人自出生後之一生,分為五段。即:(1)自出生後至六歲間為嬰孩,(2)七歲至十五歲為童子,(3)十六歲至三十歲為少年,(4)三十一歲至四十歲為中年,(5)四十一歲以後為老年。大毘婆沙論卷一一四則謂初生、嬰孩、童子、少壯、衰老為五位,即將初生與嬰孩分開,合少年與中年為少壯,計五位。數論外道則將少年時與中年時合稱為少壯時,故僅有四位。〔南本涅槃經卷三十四、順正理論卷四十、顯宗論卷二十一〕p4968
胎外五位總目錄 為「胎內五位」的對稱。《俱舍論》卷十五,將人自出生後之一生,分為五段。即:一、自出生後至六歲間為嬰孩,二、七歲至十五歲為童子,三、十六歲至三十歲為少年,四、三十一歲至四十歲為中年,五、四十一歲以後為老年。《大毘婆沙論》卷一一四則謂:初生、嬰孩、童子、少壯、衰老為五位,即將初生與嬰孩分開,合少年與中年為少壯,計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