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長 指近代日本佛教等各宗派之行政首腦,始置於明治五年(1872)。其職權主要為制定宗寺法規、任免所屬寺院住持、升降本派教師、管理宗寺財產等。對政府之監督官廳負一切責任,其待遇與政府敕任官相同。選任方法各宗不一,一般採選舉制,自末寺選出,如天台、真言、淨土、臨濟、日蓮宗等;或採輪流交替制,如曹洞、法相宗;或採世襲制,如淨土真宗之父子相承。其下一般設宗務所,由宗務總長主持日常工作。此外,亦有宗派依慣例對此職另有稱號,如天台宗稱之為座主、淨土真宗西本願寺派稱之為門主、大谷派稱之為法主等。又神道教各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亦多採行此制度。p7380
管長 日本佛教用語。為各宗派地位最高的負責人。推舉方式是從各宗派本山之住持中,由選舉或世襲的方式推出人選,經監督官廳的認可後就任,以統轄該宗事務。此制肇始於明治五年(1872)六月。當時諸宗原設有教導職、管長各一名,十七年八月廢教導職,僅存管長職。其職權包含宗制寺法的制定、末寺住持的任免、教師職等的升降,以及保存寺院所屬的珍貴文物什器類等,並對其監督官廳負責。 管長人選的推舉方式,各宗並不一致。天台宗、真言宗、淨土宗、臨濟宗、黃檗宗、日蓮宗等採用選舉制,從末寺中選出;曹洞宗、法相宗等,是由若干位本山住持輪流就任;而真宗之十派本山則是世襲制。其中以採選舉制者為最多。又,此職之擔任年限,各宗亦不一致。有些宗派是終身制,有些宗派則有期間限制。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