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óu
梵語舍羅Śalākā,算人數之器,以竹木作之。於投票等用之。行事鈔說戒正儀篇曰:「十誦云:行籌者為檀越問僧不知數,行籌數之。若人施布薩物,沙彌亦得。雖不住布薩羯磨處,由受籌故。(中略)五分籌極短並五指,極長拳一肘,極麤不過小指,極細不得減箸。(中略)四分云:聽行舍羅,此云籌也。」同資持記曰:「並五指者,謂中人五指相並,當五寸也。拳一肘者,謂尺八也(舒手則二尺故),然不明物體。今時多以竹木為之。(中略)疏云:捨羅草名,以為籌計。」
To calculate, devise, plan; a tally.
a chip; a tally; a token
to raise money
一籌 梵語 śalākā,巴利語 salākā。音譯舍羅。以竹、木、銅、鐵、牙、角、骨等作成之細棒,約有一肘長,粗如小指。僧團布薩時,用以計算參集僧眾之人數,或於表決時用之。 又廁所中用以揩拭不淨之木橛亦稱籌。未經使用之籌稱淨籌;已經使用之籌稱觸籌。其形狀為三角形,長約八寸,拇指粗細,亦有塗漆而使用者。〔四分律卷四十七、五分律卷十八、卷二十三、阿育王傳卷六、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四之一、釋氏要覽卷下、禪林象器箋器物門〕p8477
籌(梵śalākā,巴salākā,藏thur-ma、tshul-śiṅ) 音譯舍羅。即指以竹、木、銅、鐵等作成之細棒。長約一寸,粗如小指。多用於僧團舉行布薩或滅諍時計算僧眾人數。《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四云(大正40‧34c)︰ 「行籌者,為檀越問僧不知數,佛令行籌,不知沙彌數,行籌數之。(中略)籌極短,並五指,極長拳一肘,極粗不過小指,極細不得減箸。有客來不知,行籌收取數之,一人行一人收,乃至收已數之,知數已唱言︰比丘若干,沙彌若干,出家人和合若干。」 《四分律》卷四十七云(大正22‧918c)︰「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已,告諸比丘,應滅此諍用多人語,聽行舍羅。」 又,籌不僅限用於滅諍或布薩時,亦可用於平常計算物數。如《阿育王經》卷十所述,優波笈多每度弟子一人,即取一籌投於石室為記。此外,如廁時用以揩拭不淨之木橛,亦稱作籌,然其制略異,一般長約八寸,呈三角形,粗如拇指,或有塗漆者。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十八;《十誦律》卷二十;《中天竺衛國祇洹寺圖經》卷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一;《禪林象器箋》〈器物門〉。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