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úbì
又作竹篦子,涅槃經謂之金錍,為點眼藥之具。見金錍條。
bamboo comb
一竹篦 禪林中師家指導學人之際,大抵皆手持此物,作為點醒學人悟道之工具。又作竹篦子。據天聖廣燈錄卷十六汝州葉縣廣教院賜紫歸省禪師條載,歸省禪師因省念禪師舉示竹篦子而開悟。其長約四十至五十公分,乃剖竹作無弦之弓形,手握處再捲藤塗漆。一般引申為開掌打人。又於禪林中,師家或禪徒以針鋒相對,往來挨拶,參究禪機之際,師家或首座持竹篦以參禪問答,稱為竹篦商量。〔禪林象器箋器物門〕p3143
竹篦 禪林中,師家指導學人(即弟子)時,作為使學人警覺悟道的法具之一。又稱竹篦子。如《天聖廣燈錄》卷十六汝州葉縣廣教院賜紫歸省禪師條云(卍續135‧744下)︰ 「後遊南方,參見汝州省念禪師。師見來,豎起竹篦子云︰不得喚作竹篦子,喚作竹篦子即觸,不喚作竹篦子即背,喚作什麼﹖師近前掣得擲向階下云︰在什麼處。念云︰瞎。師言下大悟。」 按,此一公案,在宋代亦為大慧宗杲所常用,後世稱之為「竹篦子話」。 此具是剖竹作成,呈「ㄟ」字形,如無弦之弓。手握處捲籐、上漆,並結絹紐,附流蘇。其長度不一。係與拄杖、拂子共為師家、尊宿所用的法具。一般引申為開掌打人。現今首座論法時仍有沿用。而日本的禪林間亦使用此法具。 〔參考資料〕 《宗門統要續集》卷十一;《五燈會元》卷十一;《下學集》卷下;《東山殿御座敷莊次第》;《禪林象器箋》〈器物門〉;《一話一言》卷四。 返回 總目錄
閉迷反俗作篦前文第十四卷中已具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