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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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與百一供身同。

佛光大辭典

一百一物 指僧眾之必需品。又作百一眾具、百一供身。謂除三衣一鉢之外,比丘日常所需使用之各類物品,均只得保存一件。據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五本、釋氏要覽卷中等載,此「百」字:並非實在的一百之數,而係泛指各類物品之數。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五載,百一物,謂諸物得各蓄一件,百一之外即屬長物。故超過規定數量之餘物,稱為長物。例如擁有三衣以上之多衣,或一鉢以上之多鉢即是長物。 五分律卷二十列舉出各類聽許受持之百一物,如:三衣、襯身衣、被衣、雨浴衣、覆瘡衣、蚊幮、敷經行處衣、障壁虱衣、單敷衣、護膊衣、拭體巾、針綖囊、漉水囊等。此外,善見律毘婆沙卷十四亦舉出尼師檀、敷具、朱羅、波利迦羅衣、手巾等百一物之種類。 據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一載,將佛陀一代時教判釋為制、聽二教門,而以此二門分別比丘之持物,則三衣、六物等為佛陀所制定,故屬制門;百一物及諸長物等為方便受持者,故屬聽門。又據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三上載,佛陀針對比丘各自不同之根機與果報,而聽許受持不同之物件。若上品之比丘,僅聽許擁有一衣或三衣;中品者得擁有百一物;下品者則聽許擁有「長物」乃至眾寶,惟保有長物者,須先行「說淨」始得受持。〔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四、卷六、四分律開宗記卷三末、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參閱「制聽二教」3889、「長物」4546)p310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百一物 又稱百一供身、百一眾具。指比丘的資生衣物中,每樣只可蓄存一件。有關「百一」一語的語義,據《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五(本)、《釋氏要覽》卷中所述,可知「百」,只是一個大略的數目,泛指比丘所有的資生必需品。這些資道之具每一種只能擁有一件;超過兩個以上,就是「長物」。所謂長物,就是未經「說淨」,不許擁有的物品。 又,《四分律行事鈔》卷一(下),以「制、聽」二門分別比丘的持物;也就是以三衣六物為「制門」,百一物及諸長物為「聽門」。《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卷三(上)述其因由,其文云(卍續62‧717下)︰「雖制畜三,首足猶露,力薄心羸,寒苦所逼,神情亂涉,無心存道,是以如來又量機性,故開百一,記識受持。」 〔參考資料〕 《五分律》卷二十;《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四;《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六;《四分律開宗記》卷三(末);《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二;《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一(下)。 返回 總目錄

釋氏要覽

百一物總目錄  大概之辭也。薩婆多論云。百物各可蓄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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