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辨 梵名 Bhāvaviveka,或 Bhavya。音譯婆毘吠伽、婆毘薛迦。又作清辯、明辯、分別明。為六世紀南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之論師。或以師為南方末利耶那國(梵 Malyara)之王族,或為摩伽陀國種姓大士。曾至中印度,師事僧護(梵 Saṃgharakṣita),勤習大乘經典與龍樹(梵 Nāgārjuna)之教說。後返南印度,宣揚空義,與磨羯陀國護法(梵 Dharmapāla)之瑜伽宗展開「空有之諍」。護法承繼無著、世親,說盡空之有;清辨祖述龍樹,主張盡有之空,彼此相破相成。或傳說師返南印度,主持五十餘所伽藍,宣說教法,造中論釋,破斥同為中觀學派的佛護(梵 Buddhapālita)之說,如師所著之般若燈論釋,即可見與佛護之意見相左。晚年隱於馱那羯磔迦國南方山中,口誦真言示寂。主要著作為大乘掌珍論二卷、般若燈論釋十五卷及傳入西藏之中觀心論頌等。〔辯正論卷四、華嚴五教章卷四、大唐西域記卷十馱那羯磔迦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四、法華經玄贊要集卷五、印度哲學研究第五、Th. Stcherbatsky: 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āna〕p5885
清辨(梵Bhavaviveka、Bhavya,藏Legs-ldan-Ḥbyed) 六世紀南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之論師。又作清辯、明辯,或分別明;音譯婆毗薜迦。依《多羅那他佛教史》所載,師為南方末利耶那國之王族(《辯正論》卷四則謂其為摩伽陀國種姓大士)。後出家,精通三藏,嘗赴中印度,隨眾護(Saṃgharakṣita)學習大乘經典與龍樹之教說,尋還南方,主持五十餘所伽藍,祖述龍樹教法,又造《中論》釋,破斥佛護(Buddhapālita)之說。另據《大唐西域記》卷十〈馱那羯磔迦國〉條下所述,師雅量弘遠,至德深邃。常著僧佉服,弘龍猛之學。時聞摩揭陀國護法宣揚法教,欲與之論議,然護法不好論諍,避而不見,師遂發願長生,待彌勒下生以決所疑。後蒙觀自在菩薩指示,往馱那羯磔迦國城南山巖執金剛神之所,入阿素洛宮而遂所願。 師之著作甚多,為當時註解《中論》的八大家之一。主要著作有《中觀根本般若燈釋》(又名《般若燈論》)、《中觀心論》《大乘掌珍論》等書。 ◎附一︰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五講第四節(摘錄) 清辯的學說比佛護廣闊,著作也多。他是與佛護同為註解《中論》的八大家之一。他的《中論註》別名《般若燈論》,漢譯是波頗密多羅譯的,共十五卷。此外,他還有通論中觀的著作,名《中觀心論》(心,樞要之意),有頌有釋,釋文別名《思擇焰論》,計十一品,八千頌,藏譯三十卷(約合漢文十卷),這部書的提要即《掌珍論》,有漢譯。《般若燈論》與《中觀心論》這兩部書有個共同的特點,即方法論上與佛護相反,認為不管是破是立,都應該自己立量,即用因明格式採取比量(類似三段論法格式)。另外,他對佛學內部大小乘以及佛學以外各派,凡與他的說法不同的,一律予以批判。這種批判態度與方法論特點,在《般若燈論》裏到處可見,在《中觀心論》裏更為集中地分出各品加以發揮。他對瑜伽行派還特別寫了一大段附在〈觀涅槃品〉(《中論》最後一品)後面,針對三性說,專加批判。因為三性說是瑜伽行派的中心思想,清辯就是從這一要害處開刀。可惜這一段,被波頗翻譯時刪掉了。這可能是因為波頗本人是瑜伽行派,感到自己的譯著中出現批評本宗的說法不大好,所以就刪去了。那他根本不譯這書不行嗎﹖這又牽涉到波頗學問規模的問題,當時那爛陀寺的學風是要兼通性、相、密三方面,他於是譯出了《莊嚴經論》──相,《般若燈論》──性,《寶星陀羅尼》──密,表示他是精通這三方面的。波頗刪去的這一段,藏譯中譯出來了。此外,清辯在《中觀心論》第五品〈入抉擇瑜伽行真實品〉(入抉擇即探討的意思),針對瑜伽行派的所謂真實做了專門的批判。這些批判包括了瑜伽行派各種重要說法,如三性、唯識等等。此品漢文亦未翻譯,但它的要點唐人已集入《掌珍論》中了(唐人還把這一品開闢出來名〈入真甘露品〉)。該品的全文,我們過去曾經譯出過,日人山口益也有一個譯本。 清辯的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不同的主張,概括起來,集中在下列三個方面︰ (1)辨三性中依他起性與遍計圓成二性是一還是異﹖由佛家說來,一切法均可分成染淨二類,是二分法;依他起是介乎染淨之間的,染是從它與遍計執的關係言,淨是從它與圓成實的關係言,這樣,就產生了各種的議論。但清辯根本不相信三性說。但是瑜伽行派之說三性,有教理做根據(前有《般若經》類,後有《解深密經》),要反對三性說,對其教理的根據必須作出自己的解釋來才行。因此,他就提出了依他與遍計圓成的一異問題。 (2)爭論的進一步是三性說是按世俗諦還是按勝義諦而言的問題。如按世俗言,那是自由的,多一些名目也無所謂;如按勝義言(勝指正智,義是境界,正智的境界,就是究竟真理),三性究竟是有還是無﹖特別是其中的依他起性。 (3)最後,因同是從世俗諦或勝義諦出發,而所得的結果卻不同,因此,就又發展到對二諦解釋方面的爭論。 清辯對上述三個問題的看法是︰依他起與遍計執是一體的東西,在遍計執性外,無所謂依他起,與圓成實不同,所以依他起性染。而瑜伽派則認為遍計是染,依他起本身無所謂染與不染。其次,從有無看,清辯認為以世俗諦可以說三性有,但在勝義諦則都無,這叫俗有真無。瑜伽派與此相反,認為世俗諦為無,勝義諦為有,因為勝義諦是聖智之所行,如果說聖智所行為無,未免說不過去了。最後,講到勝義與世俗的定義時,清辯也有新的說法。在《中論》講到的真俗二諦,原是指說法(言教)的格式,如講緣起、蘊處界,就是世俗諦的說法,而菩提、涅槃,則為勝義諦的說法。清辯對二諦的解釋,已超出言教的範圍,而是指境界說的了。一般說,世智(凡智)的境界屬世俗,般若智(聖智,亦即根本無分別智)的境界屬勝義。聖智有根本的也有後得的,而清辯認為祇有根本智才是勝義的,至於後得智是順乎聖智的,但不就等於聖智。 清辯之說,仍來源於後來瑜伽行派所表現於《辯中邊論》中的思想,不過他不完全同意《辯中邊論》的說法而已。瑜伽行派認為此論是彌勒所作,清辯則有懷疑,因此,他的批判就歸結到要取得彌勒說真相到底如何。他去找過護法,護法沒有接見他,他就發願長生,要等待彌勒出世,面決兩家是非。這個傳說,出於《大唐西域記》,表明他表面上與瑜伽行對立,骨子裏還是與《辯中邊論》有關。因為他的學說有這樣的性質,所以後世追隨者還說他與瑜伽行派有微妙的錯綜的關係。我國玄奘門下對於護法、清辯兩家同異上有各種解釋,可參看《成唯識論學記》中的記載,這也有助於瞭解清辯的面貌。護法在《廣百論釋》最後一品︰〈教誡弟子品〉,還是答覆了清辯在《般若燈論》中提出的問題的。 ◎附二︰T. R. V. Murti著‧郭忠生譯《中觀哲學》第三章(摘錄) 清辯約與佛護同時,不過年紀較輕。他批評佛護只是醉心於破斥,而沒有先行提出一「反立場」。他似乎堅稱中觀派的思想可以先提出一與論敵相反的論點,譬如說在批判因中有果論(satkārya-vada)時,便必須提出與之相對的因果論,即因與果之間的差異必須予以肯定,雖然說清辯是一位中觀學者,但是他提到上述觀念之真義為何,令人難解。或許他想要在有關經驗性實體這一問題上提出一個特殊的立場,或許是他想要釐清、證明兩個變項的經驗有效性。很遺憾的,現存梵文原本的他的著作之中,並沒有足以幫助我們區別應成派與自續派之思想的作品。清辯創立了自立論證中觀派(Svatantra Mādhyamika),此派亦有相當的信眾,但是本派後來卻與經量部(Sau-trāntika)與瑜伽行派(Yogācara)合流。月稱嚴厲的指責清辯雖是一位中觀學者,卻提出獨立的論證,這與其所學不合,而又喜歡賣弄「邏輯匠」(logician)的技巧。月稱甚至譏諷他連論敲本身的立論都講不清楚,更遑論破斥他人。另一有關清辯的資料說他似乎主張要證得涅槃並不一定要體證「空」,並且承認聲聞與緣覺(Pratyeka-buddhas)均可證得究竟解脫。這個觀點與龍樹之「一乘道」(ekā-yanavāda)大相逕庭,因為龍樹認為一切法門如欲證得究竟解脫即必須回歸於空。 清辯在他的《掌珍論》(Karatalaratna)一書之中,試圖以三段論法來建立中觀派的基本立場,他的看法是這樣的︰從究竟真理(tattvataḥ──真實)的立場看來,有為法(saṁskṛta)是空的、不實在的,因為世間是因緣所生的(pratyayodbhavāt),就好像幻術(maya)所產生的事物一樣。而空間、涅槃等無漏法(asaṁskṛta)從究極真理看來是「非存在」的,因為它們是「不生」的(anut-pādāh),如「空華」(khapuṣpavat)。此一論證的主要目的在於說服小乘行者迴向於「空」義。清辯並且疏解了對他的論證所可能發生的詰難。他說︰「我並不是否認經驗的有效性,只是反對把經驗世間看成終極實在(ulti-mate reality)。」所以此一論證並不是以一般見聞知所得的證據來批駁的,因為一般見聞知所得的經驗僅限於表象而已。他並強調他的主張亦不違反經教與一般常識。或許有的人會詰問︰就空宗(śūnyavādin)的思想而言,根本沒有可資否定的主體(subject),因為空宗根本不接受有一可稱之為「個體」(entity)的事務。這種詰難是無意義的,因為吾人在否定一件事物以前並不一定先要接受它是真實的,只要在世俗上接受它是真實的即可。實在論者或許會反問︰會發生作用的(arthakri-yākāri)如感覺器官等即是真實的(不像石女之子一樣的不真實)。這種說法很明顯的是錯誤的,因為縱使是幻化之事(apparitionalthing)亦可能會有作用。 另一個可能的責難是︰證明一切皆空的論證本身也是空的,因為此一論證亦須面臨一切事務皆是因緣所生,彼此關涉的性質。此一責難不僅不會影響空宗的立場,甚至反過來會幫助吾人把握空之理念,與證怵之普遍適用性──即一切皆空。清辯更進一步的強調空不是要肯定一切事物之「不存在」,而僅是在否定獨斷性的肯認,他並且指出他與唯識思想的不同之處。如實以言之,他說空並不是要否定、排除事物之存在,而只是告訴我們事物之本來面目是無自性的(niḥsvabhāva),此點正與龍樹之見契合無間。 那麼清辯以正面的肯定的論證來「證明」空,他是否成功了呢﹖毫無疑問的,清辯是一位天資穎悟,博學宏洽的佛教學者,他也絕不可能較一般獨斷思想家為差。然而緣起既是一切萬物的普遍因(universal factor,這是中名詞),而一切事物是空的(這是大名詞),緣起與空是否能並存不背呢﹖既是一切事物都在此規律之內,則即不可能有例外(vipakṣa-dṛṣṭanta),在此我們並不是說︰不是不實在的即不是緣起所生的。此一論證是不確定的,因為此處所用的僅是「契合法」(Method of Agreement),而不是差異法或排中律(Me-thod of Difference or Exclusion)。我們說數論與勝論,甚至佛教實在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僅是意指他們的論證是不確定的。或者是說中觀派也同時是獨斷論者。中觀派特有的面貌即是對於各種立場、學說的批判、反省,而此一特色並非從清辯而有。而要反省某一立論,吾人不可汲汲於提出自己的立場,而須深刻的把握到該理論的內在矛盾誤謬。中觀是一高層次的哲學,是哲學中的哲學。 清辯與佛護都曾為《中觀論頌》寫註釋,從他們的註釋中可窺其思想發展的梗概,可惜其梵本均已散佚,僅見於西藏所傳。清辯真是一位博洽多識的學者,在其所著《思擇明論》(Tarkajvāla)一書中對數論、勝論與吠檀多的思想討論得很詳細,而且在討論時常引經據典,對各該學派的認識決非是汎汎的道聽塗說,而是出入其原典的紮實功夫。在其《中觀義集》(Madhyamakārtha Sangraha)一書中,清辯賦予小乘暨外道系統之「絕對」為具有「異名真實」(Paryāya Parmārtḥa,可言詮勝義)之地位。所以清辯看起來是中觀學派中的「自由派」,不像月稱之謹守自家宗風。除開上述著作及《中觀論頌》之註釋──《般若燈論》(Prajñapradīpa)外,清辯又寫了一本獨立的作品──《入中論燈論》(Madhya-makāvatāra Pradīpa)及另一本專論(Pra-karaṇa)──《中觀緣起論》(Madhyamaka Pratītya Samutpāda)。 〔參考資料〕 《唯識學的發展與傳承》(《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4});江島惠教著‧李世傑譯《中觀思想》;梶山雄一著‧吳汝鈞譯《中觀與空義》;《諦觀》雜誌第二十四、第四十九期。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