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華文句 凡十卷(或二十卷)。天台大師智顗在南朝陳代禎明元年(587)於金陵光宅寺講說,由灌頂筆記。全稱妙法蓮華經文句。略稱法華經文句、文句、妙句。為法華三大部之一。收於大正藏第三十四冊。北宋天聖二年(1024),遵式奏請入藏。本書係對於法華經之經文,作逐句之注釋。書中多運用天台宗獨創之釋經方法以解釋經文,稱為天台四釋:(1)因緣釋,就佛與眾生之說、聽因緣,以解釋經文,為一般佛教之解釋法。(2)約教釋,以五味八教解釋偏圓大小之教格。(3)本迹釋,分法華經為本門與迹門,而解釋其義旨之不同。(4)觀心釋,將經上所說之每一事件,攝於自己之心以觀實相之理。 本書之中多有論破他師之說者,如序品中就經之分科,論破道憑等七師之說;就「說無量義」,論破道生等五師之說。於方便品中,就「十如實相」,非難光宅等四師之說。於法師品中,就「示真實相」,破斥道生等十一師之說。尤於光宅法雲所說,隨處加以難詰。又明代紹覺彙合湛然之法華文句記,編成法華文句會本三十卷,聖行刻印之,其後傳入日本。註疏有唐代湛然所撰法華文句記三十卷。此外,如宋代守倫之法華經科註十卷,元代徐行善之科註八卷,明代一如之科註七卷等,皆依法華文句為主而注解法華經。〔續高僧傳卷十七、宋高僧傳卷六、佛祖統紀卷七、卷十、卷二十五、卷四十五、卷四十七〕p4296
法華文句總目錄 十卷(或二十卷)。智者大師在陳禎明元年(587)于金陵光宅寺講説,由灌頂大師筆記。全稱『妙法蓮華經文句』,略稱『法華文句』『文句』『妙句』。為法華三大部之一。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四册。北宋天聖二年(1024),遵式大師奏請入藏。 本書係對于『法華經』經文,作逐句之注釋。書中多運用台宗獨創釋經方法以解釋經文,稱為天台四釋:1.因緣釋:以佛與眾生之説、聽因緣,以解釋經文,同為古來解釋法。2.約教釋:以五味八教解釋偏圓大小之教學。3. 本跡釋:分法華經為本門與跡門,而解釋其義旨不同。4.觀心釋:將經上所説之每一件事,攝于自心而以觀實相理為旨趣。 于本書中多有論破他師之説,如序品中,就經之分科,論破道憑大師等七師之説;就「説無量義」論破道生大師等五師之説。于方便品中,就「十如實相」針對光宅大師等四師之説。在法師品中就「示真實相」破斥道生大師等十一師之説。尤其對光宅大師所論隨處加以難詰。 又明代真覺大師彙合湛然大師『法華文句記』,編成『法華文句會本』三十卷,由聖行師刻印刊行,資助研究者方便不少。且傳入日本盛行。 註疏有唐湛然大師所撰『法華文句記』三十卷。此外,宋代守倫法師『法華經科註』十卷,元代徐行善大德『科註』八卷,明代蕅益大師『法華會義』十六卷,一如大師『科註』七卷等,皆依『法華文句』為主幹而注解『法華經』。 〔續高僧傳卷十七、宋高僧傳卷六、佛袓統紀卷七、卷十、卷二五、卷四五、卷四七〕
法華文句 十卷(或二十卷)。隋‧智顗說,灌頂記。具名《妙法蓮華經文句》,或稱《法華經文句》。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四冊。是天台宗對於《妙法蓮華經》本文的主要解釋,為天台三大部之一。即天台宗的開祖智顗,於陳後主禎明元年(587),在金陵光宅寺開講《妙法蓮華經》,就經中字句及其意義詳加解說,弟子章安灌頂筆錄成書。 本書以天台宗的見地,將《法華經》二十八品大別為本跡二門︰以前十四品為如來跡(垂跡)門的說法,它的要旨是「開權顯實」,即開三乘之權而顯一乘之實,闡明過去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現在開方便的權門,示真實的妙理,會三乘歸一佛乘,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以後十四品為如來本(本地)門的說法,它的要旨是「開近顯遠」,即開近成的化跡而顯久遠的實本,闡念迦牟尼佛不是新近在佛陀伽耶方才成道的新佛,而是從遠在三千塵點劫以前久遠實成的本地本佛垂跡。 本書將《法華經》二十八品,先依佛家通例分作序、正、流通三分︰以最初的〈序品〉為序分,以從第二〈方便品〉到第十七〈分別功德品〉第十九行偈共十五品半為正說分,以從那以後到經末共十一品半為流通分。又將全經大別作跡、本二門,從第一〈序品〉到第十四〈安樂行品〉,是跡門法華;從第十五〈從地踊出品〉到經末,是本門法華。這本、跡二門,又各有序、正、流通三分。 第一〈序品〉是跡門的序分,從第二〈方便品〉到第九〈授學無學人記品〉是跡門的正說分,第十〈法師品〉以下五品是跡門的流通分。其中正說分又分作略、廣兩部分︰從「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以下是略說開三顯一;從「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以下是廣明開三顯一。廣明開三顯一共七品半,總分作三個階段︰一為上根人法說,二為中根人譬說,三為下根人宿世因緣說,這稱為法華三周。在第一周,佛為上根人說三乘方便、一乘真實,這時候只舍利弗一人領解其說,即第二〈方便品〉中所說,這稱為法說周。在第二周,佛為中根人在法說周中不能領解真實的妙理,更說三車、一車的譬喻,起初羊、鹿、牛三車是施權,後來等賜一大白牛車是顯實,這時有摩訶迦葉、大目犍連、須菩提、摩訶迦旃延等四大弟子領解其說;這就是從第三〈譬喻品〉到第六〈授記品〉,特別是〈譬喻品〉所說,稱為譬說周。在第三周,佛為下根人在以上二周中不能領解,於是說宿世的因緣並舉化城的譬喻,令其領解「如來方便之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有富樓那彌多羅尼子等千二百學、無學聲聞弟子因此領解;這就是第七〈化城喻品〉以下三品特別是〈化城喻品〉所說,稱為因緣說周。 從第十五〈從地踊出品〉開始到「汝等自當因是得聞」是本門的序分。從同品「爾時釋迦牟尼佛告彌勒菩薩」以下到第十七〈分別功德品〉彌勒說十九行偈是本門的正說分,其中第十六〈如來壽量品〉是正開師門的近跡、顯佛地的遠本。第十七〈分別功德品〉中︰佛說長行是總授法身記,彌勒說偈是總申領解。從〈分別功德品〉彌勒說偈以下到第二十八〈普賢菩薩勸發品〉是本門的流通分,其中︰從彌勒說偈以下及第十八〈隨喜功德〉、第十九〈法師功德〉、第二十〈常不輕菩薩〉三品是勸持流通;從第二十一〈神力品〉到第二十八〈普賢菩薩勸發品〉是付囑流通。 本書以天台宗一家的見地把《法華》一經分作以上的科段,而其解說經的文句,也用一家所特創的四種釋,即︰(1)因緣釋,(2)約教釋,(3)本跡釋,(4)觀心釋。因緣釋是以世界悉檀、為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等四悉檀為因緣來解釋法義。四悉檀義原出《大智度論》卷一,龍樹用它說念明釋如來一代說法的方式,智顗轉用作釋義的準繩。悉檀原來的意義是成就。智顗追隨慧思,說悉檀是梵漢兼舉。悉是漢語,意思是遍。檀是梵語,翻譯作施。世界悉檀,是隨順眾生所樂欲令生喜悅。為人悉檀,是隨順眾生的機宜令發起正信,增長善根。對治悉檀,是以種種法藥遍施眾生令除遣貪欲、瞋恚、愚癡等惡病。第一義悉檀,是令悟入諸法實相的妙理。約教釋是依藏、通、別、圓四教來解釋法義,起初用藏教意作淺近的解釋,其次通教、別教,最後依圓教意作深入的解釋。例如初說一心是意識,其次說是阿賴耶識,又次說是如來藏,最後說是一念三千諸法。本跡釋是依本地、垂跡二門來解釋法義。例如經初的「如是」,依釋尊最初成道來解釋,是本;依釋尊中間以及現今作佛說經來解釋,都是跡。觀心釋是依觀行來解釋法義(此如解釋「王舍城」時,說王即八識心王,舍是心王的住處即五陰。觀心時,把五陰加以分析而觀為空,這是藏教。體達五陰即空,即空是涅槃,是通教。觀由伏滅五陰中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別教。觀五陰即法性,法性無受、想、行、識,一切眾生即是涅槃,不可復滅,畢竟空寂。如此的涅槃即是真如法體,是圓教)。 本書於顯自宗義外,隨處舉破他家之說,尤以梁‧光宅法雲的《法華經義記》(二十卷,世稱《法華光宅疏》)所說為重點。 本書係灌頂於二十七歲時在金陵聽受筆記,又六十九歲時在丹丘刪補(見〈序品〉標題下附註)。唐玄宗天寶七年(748),有東陽郡清泰玄朗,感於本書的文勢有時凌亂、失次,因加以排比令相貫串(見卷首神迥的〈天台法華疏序〉)。現行本當即此本。又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詔令福州東禪寺刊天台教藏同大藏流通(見《佛祖歷代通載》卷二十),本書亦當在其中。 本書主要的註釋,是唐‧湛然《法華文句記》三十卷。此外有關的撰述,有唐‧道暹《法華經文句輔正記》十卷,智雲《妙經文句私志諸品要義》二卷,《妙經文句私志記》十四卷,宋‧法照《法華經文句讀教記》七卷,從義《法華經文句補注》四卷,有嚴《法華經文句簽難》四卷,善月《法華經文句格言》三卷,清‧道霈《法華經文句纂要》七卷,還有湛然《法華經文句科文》六卷。(黃懺華) 〔參考資料〕 《佛祖統紀》卷七、卷十、卷二十五、卷四十五、卷四十七;《唐大和尚東征傳》;慧嶽《天台教學史》;牟宗三《佛性與般若》;《天台學概論》(《現代佛教學術叢刊》{55});惠谷隆戒《天台教學概論》;阪本幸男(等)《法華經の中國的展開》。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