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九十八卷十八頁云:復次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為此義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門性。又此畢竟無失壞故;名第一義。其假名者、即不如是。諸有成就此第一義沙門性者,當知亦名勝義沙門。又彼追求此沙門果、貪瞋癡等畢竟斷義;是故說彼名沙門義。此沙門義、復有二種。一、無差別,總相建立。二、若有所作,若無所作,行向住果差別建立。如是一切,總有四種。一、沙門性,二、是沙門,三、沙門義,四、沙門果。其婆羅門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南傳作「沙門性的目標」(sāmaññatthaṃ,另譯為「沙門義;沙門性義;沙門性的利益」),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禁欲主義者的目標」(the goal of asceticism),或「禁欲修道身分者的目標」(the goal of recluseship),並引註釋書的解說,此指貪、瞋、癡的斷除。按:「義」(attha),有「利益;目標」的意思,也有「道理」、「意義」的意思。(相關詞「婆羅門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