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书

fànsh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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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梵王所說之書云梵書。慈恩寺傳三曰:「其源無始,莫知作者,每於劫初梵王先說傳授天人,以是梵王所說故曰梵書。其言極廣,有百萬頌,即舊譯云毘伽羅論者是也。」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Brahmana

佛光大辭典

一梵書 (一)梵名 Brāhmaṇa。音譯婆羅門那。解釋婆羅門教吠陀聖典之文獻。吠陀,狹義指四吠陀之本集(梵 Saṃhitā);廣義則合本集及梵書(廣義),總稱吠陀。梵書為婆羅門教奠定了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三大綱領。吠陀本集包括祭儀時讀誦之讚歌、祭詞、咒詞。梵書亦有廣義、狹義之分,規定祭儀之實踐方法,或解釋讚歌、祭詞之意義,說明祭祀之起源、祕義者,屬廣義之梵書,其內容可分為梵書(狹義)、森林書(梵 Āraṇyaka)、奧義書(梵 Upaniṣad)三部分。其中梵書(狹義)又分儀軌(梵 vidhi)與釋義(梵 artha-vāda)二部分;儀軌為規定祭祀之順序方法、讚歌之用途等,釋義則解說讚歌之意義及語源、祭祀之起源及其意義等。森林書及奧義書則同為考察祭祀及人生之意義,二者均重理論;其中奧義書尤深探哲理,又特名為吠檀多(梵 Vedānta)。梵書係以散文體裁書寫,書中採用大量之神話與傳說。 梵書之成立年代約在西元前一千年至六百年,即雅利安人由婆羅門文化中心之印度河流域東移至恆河平原時,乃吠陀祭儀複雜體系完全整備之時代產物。梵書可為神學書,同時為了解當時印度社會、種姓制度、婆羅門至上主義之神觀、神話變遷、集奧義書大成之一元哲學思想之萌芽等之珍貴資料,惜僅限於片段記錄。現存十五部,其中主要為附屬於梨俱吠陀之愛達羅氏梵書(四十一章)與附屬於夜柔吠陀之百道梵書(一百章)。後者在印度宗教文獻中首次提出靈魂轉世之理論。(參閱「吠陀」3562) (二)梵語 Brāhmī 或 Brāhmī-lipi。為古代印度雅利安民族於西元前六世紀以後,所使用最古字體之一。又作梵寐書。阿育王法敕之刻文,以及印度中央州薩迦爾(Sagar)地方出土(西元前三百年頃)之貨幣,皆書此字體。第四世紀之遺物中亦發現不少書此字體者。又此文字雖為印度古來固有者,然據近代研究,與腓尼基文同屬閃族(Semitic)語系,經由印度商人傳入,於西元前五百年頃完成四十七字母。此文字最初隨閃族語系習慣由右向左橫寫,於中央州出土貨幣亦同樣由右向左,然阿育王刻文等則由左向右橫寫。阿育王時代之文字,特稱為古代孔雀王朝文字,廣行於全印度,亦普及至錫蘭。一世紀頃,產生北方梵書漸次以方形、南方梵書漸次以圓形書寫或刻出之傾向。至第四世紀頃,兩者之差異則更明顯化。(參閱「梵字」5832)p583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梵書(梵Brāhmaṇa) 古代印度祭祀文獻的總稱。又譯《淨行書》。為廣義吠陀的一部分。吠陀文獻中最古老的部分是《吠陀本集》,係由讚歌、祭詞與咒文組成,與祭祀關係密切。《梵書》就是解釋祭儀意義的文獻,附於本集之末。後來,它發展成一種哲學思想,因而又衍生《森林書》與《奧義書》。其後,更演化成印度的《天啟聖典》(śruti)。除此之外,另有許多吠陀的輔助文獻存在,尤其是《śrauta-sūtra》祭祀綱要書,在內容上與《梵書》有密切的關係。 《梵書》為散文體,其內容有兩種,一為儀軌(vidhi),說明祭祀規則;二是釋義(arthavada),解釋祭祀規則的由來及其意義。後者包含許多具趣味性而與祭祀內涵有關的傳說、神話與哲學思想。 吠陀時代的祭祀,是以供物奉獻諸神,虔敬祈禱以期蒙受恩澤。到了梵書時代,以為神是透過施行祭祀而升天成神,故《梵書》所記載的祭祀,就是人們對諸神所做所為的模仿。《梵書》中最高位的神──生主(Prajāpati),就是宇宙,就是一切,同時也就是祭祀。也就是說,祭主通過祭祀而成為生主。這種思想發展到極致,不久就超越了單純的祭祀,而成為「梵我一如」的奧義書思想。 此外,古代印度雅利安民族,於西元前六世紀以後所使用的古字體也稱為梵書(Bra-hmi)。 ◎附︰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第二篇第一章(摘錄) 〔《梵書》之時代〕 印度雅利安人種之去五河地方而移住於中國地方,本為民族膨脹之結果,但由種種原因,使思想界方面,直至移住後數世紀,仍歸沈滯。蓋因氣候風土上,已不能如昔時感得天然諸神之恩威,遂致《梨俱吠陀》末葉所表之哲學的傾向,不能進步,只極力推現於表面,而徬徨於其中間。於是宗教家之努力,遂專注於形式上祭典之整理,毫不能作率直清新之思索。《梨俱吠陀》時代,雖注重祭典,但未曾認為宗教第一義。及至此時代,直視祭典為宗教第一目的,而緻密規定其作法,一舉手,一投足,皆一一附以意義。且進而認為神與人與世界,皆因祭而動,因祭而存在者。人生觀、世界觀,全吸收於祭儀中,不能脫出其圈外一步,亦可謂趨於極端矣。蓋除氣候風土之影響外,據當時敘事詩所述,全土皆有大內亂,雖最健全之剎帝利族,亦不遑注意於思想界事象,教學之權全歸婆羅門掌握。原有保守傾向之宗教家,遂專以傳承教權為宗旨,強抑進步思想,而閉之於傳承的祭儀中,此亦其大原因也。是即所謂婆羅門教確立時代。婆羅門當此時樹立所謂三大綱領,即吠陀天啟主義、祭祀萬能主義、婆羅門至上主義之教義。而置其基礎於當時經彼等之手編纂(非製作)之《梨俱吠陀本集》《沙磨吠陀本集》並《阿闥婆吠陀本集》。)又以正開時代思潮序幕之《夜柔吠陀》及繼之而圓熟其思潮之《梵書》(Brāhmana)等幾多神學書,堅其根柢。此《梵書》乃將《夜柔吠陀》之特質極力發揮者,全部對於關聯於祭典之事項,一一附以因緣、故事、來歷而以散文解釋之。在確立婆羅門教理論的基礎上成一聖典。故由文學史上言之,此時代又可名為梵書時代。其年代包含《夜柔吠陀》。認為由西元前一千年頃至五六百年頃,似無大差。 〔《梵書》之聖典地位〕 四吠陀之本集,以佛教之例言之,則如所謂佛說之經典,《梵書》則如根據經典之論部。詳言之,四吠陀本典之全部,可視為用於祭祀者,因欲適用而加以明白解說者《梵書》也。故《梵書》即附屬於各吠陀本典之神學書。由整齊之形式言之,每一吠陀支派,以具備一《梵書》為通則,但其初則似由《夜柔吠陀》發達者。試由《黑夜柔吠陀》本集之組織推定之,初婆羅門教其弟子時,採取關聯於儀式之神學的意義合併詳說而成此書,其後漸為聖典化,於是他三吠陀派,亦模仿之而作成獨立之《梵書》,終成為一代之風氣。由此意義以觀之,不分本典與《梵書》之《黑夜柔吠陀》本集,一方面能明示由本典移入《梵書》之經過,同時又明示《梵書》之最古形式者。其所以名為《梵書》者,或因四祭官中之祈禱者(brahman)居監督者之地位,必需有神學的知識之故乎﹖抑因梵有神聖意義,單以聖書或祕書之意味而稱《梵書》乎﹖不能明也。但無論如何,至後世皆與本典同視為天啟(sruti),而為神聖無過之權證。 〔現存之《梵書》〕 若謂吠陀各派,以各有一本《梵書》為原則,則《梵書》之數,當如吠陀學派之數;但實際上,現存《梵書》中引用之他種《梵書》,其名甚多,則當時《梵書》非常之多,可以推知。然年湮代遠,因學派之衰退,各派所傳《梵書》,消失頗多,今所存者只十四、五部,如下︰ ┌────┬─────────────────────┬──────┐ │本  集│梵        書         名  │支    派│ ├────┼─────────────────────┼──────┤ │梨俱吠陀│一、愛陀列那(Aitareya,Asvalayana)    │愛陀列耶派 │ │(二) │二、聖卡耶那(Sankhayana,Kausitaki)   │科西陀格桑 │ ├────┼─────────────────────┼──────┤ │    │一、騰德那(Jandya,Pancavimsa,Prudha)  │騰丁派   │ │    │二、夏特雲夏(Sadvimsa)         │騰丁派   │ │    │三、旃多格耶(Chandogya)         │騰丁派   │ │    │四、陀羅瓦克羅(Talovakara)       │嘉義米尼耶派│ │沙磨吠陀│五、溫夏(Vamsa)             │      │ │(九) │六、沙馬維陀那(Samavrdhana Samavidhi)  │      │ │    │七、提婆陀特牙耶(Devatadhyaya)     │      │ │    │八、山喜特婆尼沙曇(Samhitopanisad)   │      │ │    │九、阿爾賽耶(Arseya)          │      │ ├────┼─────────────────────┼──────┤ │    │白夜柔吠陀(百段梵書,Satapatha)     │瓦加沙賴耶派│ │    │        ┌一、維提利耶(Taitiriya) 維提利耶派 │ │夜柔吠陀│黑夜柔吠陀(四)┼二、加陀耶(Kathaka)  │加陀耶派  │ │(五) │        ├三、加皮喜德羅克特(  │加皮喜德羅克│ │    │        │ Kapisthalo Kathaka) │特派    │ │    │        └四、美特羅耶尼耶(Maitr-│美特羅耶尼耶│ │    │          ayaniya)       │派     │ ├────┼─────────────────────┼──────┤ │阿闥婆吠│哥波陀(Gopatha)             │      │ │陀(一)│                     │      │ └────┴─────────────────────┴──────┘ 此中最古者,皆編入《黑夜柔吠陀》中,此為《梵書》不獨立之部分,其次則為附於《黑夜柔吠陀推提類耶本集錄》後部之《推提利耶梵書》與《沙磨吠陀》之《般遮雲夏梵書》等。至如《梨俱吠陀》之《愛陀列耶梵書》《科西陀格梵書》,并《沙磨吠陀》之《陀羅瓦克羅梵書》,又較此為新之《白夜柔吠陀》之《百段梵書》,似更為後世之作。又屬於《沙磨吠陀》之《夏特雲夏》與《旃多格耶》皆可視為《般遮雲夏》之續篇。《溫夏》以下之短篇,名目雖多,在《梵書》實質上,僅空想的說《沙磨吠陀》之詠歌法與功德者,此與《阿闥婆吠陀》之《哥波陀》,同為最終期之產物。《哥波陀梵書》乃承《瓦以陀那經書》(Vaitāna sūtra)之思想者,殆經書成定以後,為體裁計而製作此書者。在是等《梵書》中,量與質皆占最重要地位者,為《百段梵書》。鄂爾敦保氏謂此在吠陀文學上,次於《梨俱吠陀》而最有意義者云。葉格林古氏(Eggeling)將《東方聖書》中數篇,譯為英文者,亦因此故。又是等《梵書》之製作地,不甚明瞭,由所分之部分觀之,亦未必在同一地方,但大體皆以中國地方,即恆河西北地方為中心。試觀《百段梵書》屢以拘羅地方為神之祭壇,而謂為聖地可知。(中略) 〔《梵書》之內容〕 各《梵書》雖未必皆相調和,但大體上頗多共通之點,在同類《梵書》中,任取一《梵書》觀之,其他《梵書》之內容已大略可推,蓋皆以祭祀為中心,而予以相當意義者。《梵書》時時說神話,述故事,論瑣細之儀禮,傍及宇宙之大原,故其內容頗雜。蓋婆羅門欲將《梨俱吠陀》末期所發生之哲學的思辨,與保守的民間信仰,兩相結合,乃以祭典為契合點,而將高尚之思想,與低下之俗信,總括於此者。後世註釋家,曾就切《梵書》內容,區分為三種,即(1)儀規(vidhi),(2)釋義(arthavāda),(3)極意(vedāta)是也。儀規者,規定儀式作法也。釋義者,解釋儀規及文字之意義也。極意者,研究吠陀之最後目的,即哲學的說明也。此種分類,誠極適當,蓋既有實際祭儀,又有神學的解釋,又時夾有關於宇宙人生之考察也。第三極意(吠檀多),普通專解為《梵書》之末所附《奧義書》之意;但《梵書》自身(除《奧義書》)亦有哲學思想。故以上三分類,可謂適合於《梵書》全體。 〔參考資料〕 湯用彤《印度哲學史略》;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金克木《梵語文學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金倉圓照《印度古代精神史》;S. Le/vi《La doctrine du sacrifice dans les Brāhmaṇa》;H.Oldenberg《Die Weltanschauung》。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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