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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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1 部辞典)

佛光大辭典

一梵我論 古印度婆羅門教(Brahmanism)建構的理論,以為宇宙萬事萬物,都是由本性清淨、至高無上的創造神─大梵(Brahman)男性神祇,以「泛神論」(Pantheism)的方式創造。大梵天王在創造宇宙萬物的同時,也將自己的神性,注入萬物之中。因此,萬物即是大梵的神性;萬物之一的人,也因此具有大梵的神性。婆羅門教甚至高倡「我是大梵」、「祂是你」等梵我合一的理論。到了笈多王朝,梵我論抬頭,大乘演進到真心論。同是一句「一切法空」,性空者通達勝義諦的畢竟性空,真常者看作諸法常住的實體。外道梵我論者所說的如來,也是眾生的實體、宇宙的本體。所以,大乘中期佛教的性空學者,與「梵我論」涇渭分流,差別就在勝義諦中觀察外道的實我性不可得,達到一切法性空寂;空寂離言,絕不把它看做萬有實體。(參閱「梵我一如」5834)p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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