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

lǐ 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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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3 部辞典)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Li Zhi

佛光大辭典

一李贄 (1527~1602)明代晉江(福建廈門)人。字卓吾。萬曆初年(1573~1620),為姚安知府。稟性孤峻,出入佛儒之間,而以空宗為歸。嘗與王龍溪、羅近溪等辯難,抉摘世儒情偽,發明本心。在姚安時,喜與僧遊,常住伽藍判事,後入雞足山閱藏不出,言官劾之,遂勒令解任。客居黃安、麻城期間,剃髮披緇,登座說法,風動一時,男女歸之者甚眾。然以專崇佛教,引致士夫不滿,詆為左道。後北遊通州,為給事中張問達所劾,聲其卑辱孔子。下詔獄,不服,自縊而死。世壽七十六。著有藏書、九正易因等書。曾校閱獨菴道衍(俗名姚廣孝)所作道餘錄一書。〔明史卷二二一、明史稿卷二八四〕p373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李贄(1527~1602) 明代思想家。以反儒家傳統、具叛逆性之思想特質而為世人所知。字卓吾、宏甫、溫陵居士、百泉居士、龍湖叟、禿翁。生於福建省晉江縣之書香世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舉人及第,歷任縣學教諭、國子監博士、禮部司務、南京刑部員外郎、雲南省姚安府知府等職。萬曆八年(1580)辭職,寄身於湖北省黃安縣耿定理家中,數年後入麻城縣龍潭湖芝佛院薙染出家,未幾還俗。萬曆十八年(1590)出版《焚書》,萬曆二十七年(1599)由知友焦竑協助在南京出版《藏書》。翌年被地方官下驅逐令而北遊通州。萬曆三十年被捕下獄,罪名為「迷惑人心,擾亂風俗,侮辱聖人」,所著之書不論既刊未刊悉遭焚毀。同年自殺於北京獄中。 李氏乃陽明學左派最後且最傑出的思想家、著作家。其特殊主張有提倡延續陽明良知說的童心說(《焚書》卷三);嘲笑滅人欲、卑功利者為偽善,盲從既成通念及名教者為假人,並以此論點展開其對文學、歷史的具體性評論。在《藏書》中倒轉千萬世相傳的是非,在列傳明代人物的《續藏書》中有許多獨創性的見解,其他如為商人營利活動的辯論、男女平等說、三教一致論等,以及將孔子、司馬遷、王守仁、泰州學派諸氏皆視為俠者,其著述在他歿後二十餘年仍遭禁印,清朝時也將他的著述列為禁書。世人對他的再認識,起自清末《國粹學報》中對《藏書》的介紹與《焚書》被收錄於《國粹叢書》之後。民國以後則被讚揚為自由思想的先驅。1959及1961兩年,其代表作《藏書》六十八卷、《續藏書》二十七卷、《續焚書》五卷(但略去附錄〈李溫陵外紀〉)、《焚書》六卷(新增補),皆被出版行世。 其著述除上列諸書之外,另有佛教著述多種︰《淨土決》一卷、《華嚴合論簡要》《西方說》《念佛偈》等。且曾校閱獨菴道衍(俗名姚廣孝)所作《道餘錄》一書。此中,《淨土決》主要是摘錄自《歸元直指集》,用意在勸人修行淨土。書中讚揚《直指集》一書,能彰諸師所未彰者。《西方說》中,係以西方擬配五行中之金方。並謂金之至剛不壞,即象徵我人所具佛性法身之堅固不壞。《念佛偈》則闡明本性彌陀之義;且謂念佛、參禪均可淨其心意,誡人勿高視禪客而輕視淨土。 ◎附︰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三冊(摘錄) 李贄說︰「余自幼倔強難化,不信學,不信道,不信仙釋,故見道人則惡,見僧則惡,見道學先生則尤惡。」(《王陽明先生道學鈔》,附〈王陽明先生年譜後語〉)中年以前,他學不守繩轍,「排擊孔子,別立褒貶,凡千古相傳之善惡,無不顛倒易位」(清‧紀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這時,也沒有甚麼明顯的宗教信仰。但在四十歲左右,開始接受王陽明的學說,五十歲左右開始研究佛經,五十四歲以後,更「入雞足山,閱藏經不出」。他自稱「流寓客子」,「既無家累,又斷俗緣,參求乘理,極其超悟,剔膚見骨,迥絕理路」(袁中道︰〈李溫陵傳〉)。晚年隱居麻城龍潭湖時,更薙髮去冠服,並把自己所居之地改為禪院,與僧無念、周友山等人談經讀書,儼然像一個出家的和尚了。(中略) 他的思想,起初出入於儒釋之間,最後則以佛理為其歸宿。李贄認為,「人倫物理」都是所謂「真空」的表現,「學者只宜於倫物上識真空,不當於倫物上辨倫物」(《焚書》〈答鄧石陽〉)。甚麼是「真空」呢﹖他說︰「其實我所說色,即是說空,色之外無空矣;我所說空,即是說色,空之外無色矣。非但無色,而亦無空,此真空也。」(《焚書》〈心經提綱〉)他主張「心性本來空」(《焚書》〈觀音問〉),認為「真空」即是「妙明真心」,客觀世界只是它的「一點物相」,這顯然是對佛教禪宗思想的繼承和發揮。 李贄的著作很多,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等。其中,有關佛教的文章,主要集中在《焚書》《續焚書》中。他的事蹟,參見《明文偶鈔》〈溫陵外紀〉、袁中道的〈李溫陵傳〉,以及彭紹升的《居士傳》卷四十三〈李卓吾傳〉等。 〔參考資料〕 《明代思想史》。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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