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無記條附錄。
一有覆無記 梵語 nivṛtāvyākṛta。又作有覆心、有覆。為無記之一種。其性染污,覆障聖道,又能蔽心,使心不淨,故稱有覆;然因其勢用弱,不能引生異熟果,故稱為有覆無記。至於不善等法,雖亦能障蔽聖道,然以其勢用強,可招感異熟果,故不稱為有覆無記。〔大毘婆沙論卷十二、卷五十一、卷一六一、成唯識論卷三、卷五、俱舍論卷四、卷十三、卷十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無記」6431)p3082
有覆無記總目錄 為無記之一種。無記分兩種,一為有覆無記 二為無覆無記。覆有二義,一是覆障,謂染法覆障聖道;二是覆蔽,謂染法能覆蔽心識令不淨故。合此二義,稱為有覆。有覆無記其性染污,覆障聖道,又能蔽心,使心不淨;然因其勢用弱,不能引生異熟果,故稱為有覆無記。至於不善等法,雖亦能障蔽聖道,然以其勢用強,可招感異熟果,故不稱為有覆無記。見《大毘婆沙論》卷十二。
有覆無記(梵nivṛtāvyākṛta,藏bsgribs-paḥiluṅ-du mi-ston-pa) 無記的一種。略稱為有覆心。即其性染污,覆障聖道,又能蔽心令不淨,然因勢用微弱,不能招感果報,此法稱為有覆無記。《大毗婆沙論》卷一六一云(大正27‧815c)︰「能障聖道及聖道加行,故名有覆;不招異熟果,故名無記。」若不善等法,亦障聖道,然因其勢用強,能招引果報,故不稱為有覆無記。另依《俱舍論》卷十九及卷四所述,於九十八隨眠中,「色、無色界一切隨眠唯無記性,以染污法若是不善,有苦異熟,苦異熟果上二界無。他逼惱因,彼定無故。身邊二見及相應癡欲界繫者亦無記性。」又,與有覆無記俱生之心品,有十八心所,即十大地法、六大煩惱地法,及尋與伺二不定。 在大乘方面,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所載,五蘊中屬於有覆無記者,有五十四法。即色蘊有二(身與語),心法有七(除第八識之其餘七識),心所有法有二十九(遍行、別境、除瞋之外的五根本煩惱、除忿等七隨惑及無慚無愧之外的十一隨惑、除悔之外的三不定),不相應法有十六(得、非得、四相及後十者)。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十二、卷五十一;《俱舍論》卷十三;《俱舍論光記》卷十三;《成唯識論》卷五;《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四(本)。 返回 總目錄
成唯識論五卷一頁云:障礙聖道,隱蔽自心,說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 二解 集論二卷七頁云:有覆無記者:謂遍行意相應煩惱等,及色無色界繫諸煩惱等。
非善非惡,謂之無記,第八識是無覆無記,第七識是有覆無記,有覆即有染污之義,因為它有四煩惱相應而起,所以有染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