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無為果而言。謂結果之自體,為為作造作之有為法者。五果中士用,增上,等流,異熟之四果是也。
The result or effect of action.
一有為果 為「無為果」之對稱。指由因緣和合之有為法所結之果。於五果中之士用、增上、等流、異熟等四果,即為有為果。〔俱舍論卷六、成唯識論卷八〕(參閱「五果」1466)p3068
有為果總目錄 是「無為果」的對稱。指由因緣和合的有為法所結之果。於五果中的士用、增上、等流、異熟等四果為有為果,離繫果是無為果。見《成唯識論》卷八。
有為法所結成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