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僧名。日蓮宗之開祖也。十六歲薙髮出家。閱覽三藏,深達台宗玄旨。遊歷諸處,諸家法門。嘗登山嶺對旭日高唱經題十徧,大會緇素,建格言曰:念佛無間,禪天魔,真言亡國,律國賊。後著立正安國論,誹謗諸宗,禍幾不測。年六十一寂。弟子結集遺文。一百四十八章,謂之錄內。後集者二百五十九章,謂之錄外。
Nichiren, the Japanese founder, in A. D. 1252, of the 日蓮宗 Nichiren sect, which is also known as the 法華宗 or Lotus sect. Its chief tenets are the three great mysteries 三大祕法, representing the trikāya: (1) 本尊 or chief object of worship, being the great maṇḍala of the worlds of the ten directions, or universe, i. e. the body ornirmāṇakāyaof Buddha; (2) 題目 the title of theLotus Sutra妙法蓮華經 Myo-ho-ren-gwe-kyo, preceded by Namo, or, 'Adoration to the scripture of the lotus of the wonderful law, ' for it is Buddha's spiritual body; (3) 戒壇 the altar of the law, which is also the title of the Lotus as above; the believer, wherever he is, dwells in the Pure-land of calm light 寂光淨土, thesaṃbhogakāya.
一日蓮 (1222~1282)日本日蓮宗之祖。字蓮長。敕諡「立正大師」(大正天皇敕賜)。父貫名重忠,本為遠江(靜岡縣)人,後流放至安房(千葉縣),捕魚為生。十二歲出家於清澄寺。然於所受之台密與念佛法門起疑,乃向虛空藏菩薩祈願,欲成為日本第一智者。後登比叡山,修學十一年。又遊歷高野山、四天王寺等,遂了悟法華經乃佛陀一代聖教之精髓。返鄉後始唱「妙法蓮華經」五字之題目,改名日蓮,為日蓮宗創立之始。後赴鎌倉,破斥淨土、禪、律等諸宗之說,並著立正安國論,上呈北條時賴,然不為所信,弘長元年(1261)被流放至伊豆伊東。弘長三年獲赦,返鎌倉名越,對他宗之誹謗更為激烈,致有小松原之法難。文永八年(1271)九月於瀧口幾遭斬刑,後因故免死,謫配佐渡,此稱瀧口法難。三年後獲赦歸鎌倉,於身延山結草庵,高揚宗風。後因病下身延山,示寂於武藏之池上,世壽六十一。著有觀心本尊鈔、開目鈔、立正安國論、報恩鈔、撰時抄等。別傳有元祖化導記二卷(日朝)、日蓮大聖人註畫讚五卷(日澄)。〔三國高僧略傳卷下、本化別頭佛祖統紀卷三至卷八〕p1902
日蓮(1222~1282) 日本日蓮宗創始者。有立正大師之稱。幼名藥王丸,安房國(千葉縣)小湊人。十二歲時師事清澄山道善,學真言宗學。十六歲出家,號是聖房蓮長。因對諸宗之中何者方為真實的佛法心存疑惑,故向虛空藏菩薩禱祝,祈願成為日本的第一智者。 後遊學鎌倉、比叡山、園城寺、奈良、高野山、四天王寺等,探究諸宗要旨後,確信《法華經》及天台智顗之教方為佛陀的真實之教。故於建長五年(1253)回清澄寺時,向大眾宣說其意,並批判淨、密、禪、律諸宗。首次提出四條格言︰「念佛是無間地獄之業,禪宗是天魔的作為,真言是亡國的惡行,律宗是國賊的妄說。」但其所說招致反感,故被斥逐出寺。日蓮逃往鎌倉,在松葉谷建庵持誦《法華經》。又時常到街頭弘法、高唱《法華經》之經題,並於此時改名日蓮。日蓮宗也於此年創立。 不久,日昭等來皈依門下,此對日蓮的弘法佈道極有助益。正嘉、正元年間(1257~1259)連年天災地變,日蓮遂在文應元年(1260)向北條時賴進呈《立正安國論》。文中竭力排斥淨土宗的念佛、要求禁止諸宗以及應專崇法華信仰。並預言若置之不理,將遭國內叛逆、外國侵逼之難。此舉引起念佛者不滿,乃聚眾燒燬松葉谷的草庵。日蓮逃至下總。此外,當局者也以誑言惑眾罪,於弘長元年(1261)將他流放至伊豆(靜岡縣)。日蓮在當地撰成《教機時國鈔》。弘長三年獲赦。 文永元年(1264)十一月,日蓮返鄉時在小松原遭東條景信一夥襲擊,乃再回鎌倉。文永五年蒙古國書送達,日蓮自以為《安國論》所言無誤,乃再度致書幕府和諸宗長老。其言頗傲慢不馴。八年幕府再度逮捕日蓮,將其流放至佐渡(新潟縣)。日蓮在此地著述《開目抄》《觀心本尊抄》等書,說明三大祕法(本門的本尊、戒壇、題目),畫出十界互具的曼荼羅,確立法華信仰的教理之體系化。十一年獲赦,重返鎌倉。後隱退至甲斐國(山梨縣)身延山久遠寺,在山九年期間,日蓮致力教育弟子及著書立說。弘安五年(1282)下山,遷居武藏本門寺,定六老僧人選而囑以後事,同年十月示寂,年六十一。著作除上述諸書外,另有《守護國家論》《撰時抄》《報恩抄》等書。 ◎附一︰田村芳朗著‧慧嶽譯《天台思想》第一部第一章(摘錄) 社會性的救濟──日蓮 日蓮(1222~1282),十二歲登上天台密教的寺院清澄山(千葉縣安房郡),十六歲出家,後遊學鎌倉,二十一歲至叡山研究佛教達十年之久。三十二歲時獲得初步的結論回歸故鄉,將自己所習得的思想發表後,再至鎌倉,以該處為根據地開始布教。 日蓮與其他祖師們不同的地方是,他的幼少時期父母都健在,對於人生的無常感,或不滿現實的因素都沒有。其他祖師們的出家動機,不離感悟人生無常或不滿現實。但日蓮卻是透過佛教而把學問作為自己的血肉,即以智性的探究為出家的動機。 日蓮從清澄山或叡山所學的是天台本覺思想,故其初期弘法就是以一元論的、肯定現實的世界觀作為自己的依據,而把攻擊之矢指向違反這種世界觀的法然之淨土念佛。 日蓮於鎌倉傳道的第五年,連續的發生天災地變與社會不安。這種狀態使日蓮陷入深刻的懷疑。他所懷疑的是︰佛教已經由種種角度而被信奉盛行,既然如此何故續出災害,增加人民悲慘﹖為此疑問,日蓮不得不重新研究佛教。結果,終於疑問冰釋,得到結論。依其研究的結果他述作了《守護國家論》(三十八歲),及《立正安國論》(三十九歲)。真正的日蓮的佛教,可以說是由此開始。 日蓮得到的結論,就是需要確立社會救濟的佛教。有關個體生命的救濟,用針對於個人必須的教義及方法就可以。然若要救濟整個社會,佛教必須團結成為一個強力體制,否則無法除去社會的不安,只能聽任世間的禍亂變動而已! 因此,日蓮為了促使佛教統一,而主張以《法華經》作為統一之柱。至於社會救濟方面,他認為必須端正為政者的行為,故將《立正安國論》進呈於當時有實權的北條時賴。 依日蓮的看法是,社會如不改革,則無法得到安寧;面對社會的改造,必須樹立正確的思想、理念;為達成這個目的,就要靠佛教的力用。佛教要發揮社會改造的力用,必須一致協力成為統一體制,才能得到統一性的行動。 因此,日蓮為了樹立統一佛教的意圖,而高揭作為統一之柱的《法華經》。但是在世界觀方面,他仍然維持不二圓融、開會本覺的思想。因此,他對基於此種世界觀的天台、真言、禪等未加批判,攻擊之矢仍然指向法然的淨土念佛。法然的淨土念佛,在世界觀方面是否定現實之色彩很濃厚的相對性二元論,在形態方面是廢諸行而立念佛一行,這也出於日蓮所意圖的統一佛教形態的範圍之外。於是它在這兩個方面成為日蓮非難的對象。 日蓮《立正安國論》的進言全未被採納,反而由於他在此書中的批評念佛之舉被指為不當而深受彈壓。他四十歲時,曾被流配至伊豆;五十歲時,又被流放至佐渡。其間,屢次受到迫害,充滿著不堪忍受的苦難。也正是由於這些苦難,促使日蓮的世界觀,啟開了一大轉變。 過去的絕對性一元論之下的肯定現實的世界觀,現在則成為對現實採取對決性、變革性的世界觀;就教判而言這就是樹立了歷史主義的、相對主義的範疇。此即在伊豆流罪期的《教機時國鈔》(四十一歲)、《顯謗法鈔》(同)中所見的教、機、時、國、序五綱(五義、五知)之判。就是說,時代、國情或人的根機有種種不同,相應於此而有種種教說出現;而現在假使要選取一個教義或思想來宣揚,則又必須瞭解在此之前流布著什麼思想與教義,然後才能決定。這個就叫做「序」(佛法流布之前後)。 同時他對於《法華經》的著眼點也有改變。〈法師品〉第十至〈囑累品〉第二十二,提出了與苦難戰鬥而邁向真理之具現的菩薩。他十分注意這個部分,經常加以引用;並自覺自己是像菩薩之類的人。他在這種自覺之下,樹立了自己獨特的教義。將此筆之於書的,即佐渡流罪期所作的《開目鈔》(五十一歲)、《觀心本尊鈔》(五十二歲)。 後期的日蓮,瞭解道元禪師同樣的以「絕對之上的相對」為立場。關於「絕對之上的相對」,雖然法然也是同一立場,但法然對現實採灶定、超越的傾向,道元與日蓮對現實則採取具現、改革的路線。又道元是以個體性,而日蓮是以社會性為焦點。即道元側重於個人的主體性實踐、實證,日蓮卻是重視形成歷史、改革現實,趨向未來理想社會的實現。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知道,他們在此成立了強有力的生成力動之觀念。 ◎附二︰藍吉富〈日本日蓮系新(興)宗教應用傳統佛法的態度與方式〉(摘錄自《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 日蓮宗的主要教義及特質 日蓮(1222~1282)的生存年代,相當於我國宋寧宗嘉定十五年到元世祖至元十九年。在這期間,日本佛教界的重要宗派已有律宗、天台宗、真言宗、臨濟宗、淨土宗等盛行於世。在日蓮活躍於日本教界的同時,淨土真宗的親鸞、曹洞宗的道元、時宗的一遍,也都是當時日本佛教界的重要大師。因此,日蓮生存的時代,已有足夠的佛教傳統可以供他批判與承襲,也有相當多不同宗派的佛教同儕可以供他觀摩與切磋。 日蓮是日本千葉縣(當時的安房國)海濱的「賤民之子」。十二歲赴天台宗的清澄寺學佛,十六歲正式為僧。年青期間曾學過天台、真宗、淨土,與禪宗等派教義。後來,他歸心於天台,並從天台教義中提煉出獨特的日蓮式教義,並且一生積極地弘揚他獨特的法門。其一生的著述、書簡等,相傳有五百餘篇。最重要的著述,大體如下所列︰ (1)《立正安國論》(一卷) (2)《開目抄》(二卷) (3)《觀心本尊抄》(一卷)︰具云《如來滅後五五百歲始觀心本尊抄》,又稱《本尊抄》。 (4)《撰時抄》(一卷) (5)《報恩抄》(二卷) (6)《法華取要抄》(一卷) (7)《太田禪門許御書》(二卷) (8)《三大祕法抄》(一卷)︰又名《三大祕法稟承事》。 (9)《四信五品抄》(一卷) (10)《如說修行抄》(一卷) (11)《種種御振舞御書》(一卷) (12)《御義口傳》(二卷)︰日興記。 (13)《御講聞書》(一卷)︰日向記。 上述這十三種都被收在《大正藏》第八十四冊。其中,有些著述之是否真是日蓮的思想,日本教界仍有爭論,如第八、第十一至十三這四種即有人懷疑。但是,被稱為「五大部」的前五種,其為日蓮的核心代表作,則係眾口一詞的說法。 在上列這些著作中,《立正安國論》《本尊抄》《法華取要抄》《太田禪門許御書》《四信五品抄》等五種是用中文寫的,其餘則都是夾有甚多漢字的日文著作。 綜觀日蓮一生的佛教思想及其實踐過程,可以歸納出下列幾項特質︰ (一)法華至上主義 日蓮的佛教思想體系,是以《法華經》為核心所構成的。他的五大部代表作,都是環繞在「法華經至上」這一理念所作的論述。在《立正安國論》一書中,他建議當時執政者北條時賴要確立正法,以消除當時的天災人禍,進而安定國家。他所要確立的「正法」,就是指《法華經》。《開目抄》所謂的「開目」,就是要開啟眾生的盲目,使能真正見到《法華經》中的真實法。《觀心本尊抄》論述的是「觀心」與「本尊」二種法門。他所謂的「觀心」就是指口唱、心信「南無妙法蓮華經」的經題,所謂的「本尊」,就是指以「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為中心,並輔以十界別相所繪製而成的大曼荼羅。在此書中,日蓮以為「釋尊因行果德二法,『妙法蓮華經』五字具足。」《撰(選)時抄》講的是弘法、修行的時代問題。他強調在當時是末法時期,所應弘揚的是「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大白法」。《報恩抄》中所論述的佛教真實報恩之道,就是弘揚《法華經》的真實妙法。此外,收在縮刷藏中的重要著作︰《教機時國抄》,所論述的也是有關弘傳《法華經》的五個問題。 對《法華經》與其他經典的比較,日蓮也有他獨特的看法。他以為其他經典與《法華經》相比,信仰價值(功德)大有差異。《阿含經》如井、如小河,《阿彌陀經》《大日經》《華嚴經》等像大河,而《法華經》則是匯百川、容一切水的大海。其大小、功用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在日蓮的教義體系中,最重要的當推其「五綱」與「三祕」兩種思想。這兩種思想也是環繞著《法華經》所作的教義推演。所謂「五綱」是其所撰《教機時國抄》文中針對《法華經》所提出的五個理念︰ (1)「教」︰日蓮以為,大乘經典之中,以《法華經》的教法最為殊勝。依天台宗的教判,釋尊在《法華經》以前所說的教法是權教,唯有《法華經》才是真實之教。《法華經》全經分為跡門(前十四品)與本門(後十四品)兩部份。其中,本門中所說的教法才是正真之教。 (2)「機」︰在末法時代,最適合眾生根機的教法就是「妙法蓮華經」五字。 (3)「時」︰就時代的適合與否而言,《法華經》是末法時代最適合的「大白法」。 (4)「國」︰日本這一國家,最適合弘揚的佛法就是《法華經》這種大乘佛法。 (5)「教法流布的先後」︰在正法、像法與末法這三階段裡,各有相對應的佛法。正法時代適合小乘與權大乘,像法時代適合《法華經》的跡門(前十四品)教法。而末法時代,則應弘揚《法華經》的本門(後十四品)教法。 此外,所謂「三祕」具云「三大祕法」,也是與《法華經》有關的三個實踐法門︰ (1)本門之本尊︰指包含有「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並輔以十界別相的大曼荼羅。日蓮以之為代表久遠實成的本門釋迦牟尼佛,及三世十方諸佛的慈悲世界。 (2)本門之戒壇︰在「最勝之地」建立戒壇,以懺悔謗法之罪,並唱念「南無妙法蓮華經」經題,以得到法悅。 (3)本門之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是《法華經》全經的核心。因此,唱念這七字經題,是最好的修行方法。日蓮以為,保持這種強力的唱題信仰,自可以證得佛果。 由上列諸項可以看出,對於《法華經》給予至高無上的評價,是日蓮思想最主要的特色。如果抽離了《法華經》,則日蓮的教義體系勢必支離破碎,內容必然所剩無幾。 (二)實踐性格大於理論性格 日蓮對於「法華」經義的抉擇,有他獨特的取捨標準。在跡門與本門二方面,他比較重視本門。他的思想主要都是從本門十四品所開展出來的。在「理」、「事」二門方面,相對於天台宗在「理」門上的大量發揮,日蓮則比較強調「事門」的開拓。就他的五綱三祕來看,他所構劃出來的是哲學意味甚淡,而宗教意味甚濃的教義體系。他的主要著眼點,是立足於「法華」義趣(教)推演出的弘法對象(機)、時代性(時)、區域性(國)、教法流布的適應性等問題,以及弘揚「法華」教義的方法(三祕)。並且積極地將我國天台宗師智顗的部份理論付諸實踐。因此,與其將日蓮視為宗教理論的構造者,不如視之為宗教運動的推動者。他固然有獨特的宗教見識,但是他並沒有依之建立一套如我國天台、華嚴二宗的宗教哲學體系。他只是依據其獨特的宗教見識,而窮其一生,不屈不撓地實踐。雖然在實踐的過程中,他也曾對佛教教義有過不少看法,但是這些看法比起台、賢二宗的教義體系,是相當簡要的。在《觀心本尊抄》中,日蓮曾指出︰「不識『一念三千』者,佛起大慈悲,妙法(蓮華經)五字袋內裹此珠,令懸末代幼稚頸。」這一段話可以顯現日蓮教法與天台教義體系的差異。其簡易的實踐法門與天台智者大師教觀雙美的佛學體系是相當不同的。 (三)實踐方法的簡易單純──法華易行道 日蓮雖然出身於天台宗的寺院,對天台教義也比對其他宗派更為心儀,但是,在實踐方法方面,他並沒有沿用天台宗的止觀法門。對於天台宗所最重視的四種三昧(常坐、常行、半行半坐、非行非坐)、法華懺法等,他並沒有加以承襲。其所受天台的影響,主要是對《法華經》的推崇及詮釋,並依之創出一套簡易的修持法門。從前文所述的「三大祕法」,我們可以看出日蓮之實踐方法,可以歸約為「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個字。日蓮宗的本門本尊──大曼荼羅的中心,寫的是這七個字,在本門戒壇前的懺悔法是唱念這七個字,而信徒平素最主要的修行方法就是唱念這七字經題。從行儀上對這七字經題的虔敬是日蓮開宗之後自始至終所貫徹不二的法門。 日蓮開宗於1253年(建長五年)。這一年他三十二歲。四月二十八日早晨,他在清澄山上的「旭之森」地方,面向朝陽,以宏亮的聲音,朗誦「南無妙法蓮華經」七字,前後十遍。這是日蓮宗內有名的「立宗大宣言」。日蓮宗就是在唱題聲中成立的。 日蓮一生的弘法活動,主要宣揚的也是這一「法華經題」。他曾說他自己的使命是︰「只為妙法蓮華經之五字、七字,勵行送入世間一切眾生口中而已。此即如母,努力將乳送入赤子口中之慈悲也。」 至於他本人的修行法門,主要也是唱題及讀誦《法華》,他曾說︰「日蓮之魂魄曰南無妙法蓮華經是也。」 當他被流放到伊豆地方時,他曾說︰「從去年五月十二日至今年正月十六日,二百四十餘日之間,晝夜十二時奉修《法華經》。為《法華經》故,雖為囚禁之身,於行住坐臥讀《法華經》而信行。受生於人間如此喜悅,又有何事能相比乎﹖」 一直到他臨終之時,他也是在眾弟子莊嚴唱唸「南無妙法蓮華經」聲中,安詳地入滅的。 可見日蓮所提倡的實踐法門,是與淨土宗的六字宏名一樣簡易的。雖然後世日蓮宗的實踐儀軌中,也有《法華》經文的唱誦與本尊供養等規定,但是「唱題」仍是一切修行之不變的核心。與淨土系以外的其他宗派相較,日蓮的實踐法其實也是一種易行道。 淨土宗主張仰仗彌陀願力以拯救信徒到西方淨土,這是「他力易行道」。而日蓮的易行道是藉著《法華經》中之本門本尊的佛力,加上《法華經》的法力,信徒個人的信仰與實踐所融合的力量,使自己離苦得樂,趨向解脫。這樣的方式與淨土系之純依阿彌陀佛不同,可以稱之為「法華易行道」。 (四)「法華救國」觀念的提倡──佛教徒對國事的關心與熱情參與 在日蓮一生的傳教活動中,另有一個顯著的特色,此即其人曾熱情地表現出對國家局勢的關心,並企圖以他的「法華崇拜思想」來救濟日本的內外災難。在他三十八歲時,即撰有《守護國家論》一文。文中除批斥淨土思想之外,並主張用《法華經》來救濟眾生,守護國家。其宗教報國的思想,從該文以「守護國家」為名,即清楚地顯現出來。此外,從他一生中對日本執政者的三次「國諫」,也可以看出其國家意識的濃烈。這三次「國諫」依次如下︰ (1)第一次︰西元1260年(龜山天皇文應元年),他撰《立正安國論》,呈給當時執政者北條時賴。建議政府採用《法華經》之正法,來消弭天災人禍,以安定國家。 (2)第二次︰1268年(龜山天皇文永五年),具有威脅意味的蒙古國書送到日本,對幕府政府造成相當大的衝擊。日蓮在這時又向北條家執事──平左衛門尉賴綱的父親──盛時,提出第二次勸諫文︰《安國論御勘由來》,並寫了十一封書信分送幕府要人,勸諫他們儘速捨離對他宗的信仰,而皈依「法華」教法,來消除國家的災難。 (3)第三次︰西元1274年(文永十一年),他晉見幕府要人──平左衛門尉,勸諫幕府要拋棄對真言、禪、念佛等宗的信仰,而一依《法華》,否則國家必有大災難。 雖然日蓮這三次國諫,都沒有被執政者接受,但是,他那種以法華信仰來救國的熱忱,則昭然若揭。在日蓮一生的傳教活動中,對日本社會、國家安危的關心,一直是他所不曾忽略的。他曾在其《開目鈔》中說︰「我將是日本的棟樑,我將是日本的眼目,我將是日本的渡船。」這就是日蓮的三大誓願。從上列三次國諫及這三大誓願中對「日本」的三次強調,不唯可以發現一個宗教徒對國事的關心傾向,也可以看出日蓮思想之具有國家主義的性格。 (五)強烈的排他性與戰鬥意識 由於日蓮認為「法華」教法是末法時代救世的唯一真理,因此,對於與「法華」異趣的其他宗派的佛法,他是強烈地加以排斥的。在所有宗派之中,由於天台宗是日蓮思想的源頭之一,也崇拜「法華」教義,因此,他對天台宗及智顗、最澄這兩位中、日天台大德,還懷有好感。至於對當時流行於日本而與「法華」思想不同步調的宗派,他始終大張撻伐。尤其對淨土、禪、真言、律等四宗,他更視之如邪魔外道,必欲去之而後快。 日蓮對淨土等四宗的破斥態度,激烈地表現在他那著名的「四箇格言」之中。這「四箇格言」的內容是︰「念佛無間、禪天魔、真言亡國、律國賊。」 類似這樣破斥他宗的語句,在日蓮著述中經常出現。其具體意義就像他在1268年(文永五年)給建長寺蘭溪道隆禪師的書狀中所說的︰「念佛者無間地獄之業,禪宗係天魔之所為,真言係亡國之惡法,律宗為國賊之妄說。」 日蓮所破斥的這四個宗派,正是當時勢力較大,而且在教義、實踐方面都與日蓮思想不同的主要宗派。日蓮對佛教界這四大宗派所作的公開的排斥,其激烈、大膽的程度,不祇在中國佛教界所罕見,即使在法諍頻繁的日本佛教史上,也不是其他宗派所能比擬的。 此外,在弘法態度上具有明顯的戰鬥意識,也是日蓮的顯著特徵。以前述「四箇格言」為例,日蓮以「無間地獄之業」、「天魔」、「亡國之惡法」、「國賊之妄說」來批評當時所盛行的四個宗派,其挑戰意味的濃厚,是不言可喻的。由於這種激烈破斥言論的公然宣揚,乃引起淨土等宗對日蓮的不滿。於是,彼此在言論上、行動上的相互攻伐,乃成為後來的日蓮在傳教生活上不斷興起的波浪。 在日蓮的心目中,上述四宗就像日蓮弘法戰場上的敵人一般,必須加以徹底消滅,佛教的發展與日本的國勢才能步入坦途。因此日蓮一生中的言論,乃充滿「除惡破邪」的戰鬥意識。這種戰鬥意識,淵源於他早期對弘法之須具時代性的看法。他認為在末法時代,只有《法華經》才是契理契機之教。其他(正法與像法)時代的法門都無法適應眾生。為了使眾生真正得益,為了不使劣幣驅逐良幣,所有弘揚「法華」教法的人,應該視那些宣揚權教法門的人為「敵」。他說︰ 「凡修行佛法者應知攝(受)折(伏)二門,一切經論不出此二也。(中略)小乘流布有得益之時,權大乘流布亦有得益之時,實教流布亦應有得佛果之時也。(中略)末法始五百歲,唯廣宣流布純圓一實之《法華經》之時也。定此時為鬥爭堅固、白法隱沒之時,而權實雜亂之時節也。有敵時可持刀杖弓箭,無敵時弓箭兵杖何用哉。今之時,權教即實教之敵也。於一乘流布之時,有權教成敵而亂真者,實教應責之。是於攝、折二門之中,謂法華折伏也。」 對於弘法時所用的「攝受」與「折伏」二種方式,日蓮以為在末法之世,應用「折伏」門。在攝、折二門之中,「攝受」方式較溫和,「折伏」方式則甚激烈。日蓮在《開目鈔》裏,曾引經據典說明應該用折伏方式的理由,他以為在正法或像法之有利於佛法弘傳的時代,固然應該「持戒」去弘法;但是一到末法時代,則弘法時就應「持杖」。為了折伏「破法之人」,甚至可以「執持刀杖」以斷其首。他引《涅槃經疏》說,這是「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 後世日蓮系宗派之頗多激烈的「折伏」行動,其理論基礎大抵淵源於這種看法。 日蓮本人這種「縱橫沙場」、不惜「馬革裹屍」的性格與傳教態度,雖然不像是一個修證有得的宗教家的氣度,但是這種類似意氣用事的戰鬥風格,確實也有一股懾人的氣勢,也產生出一股相當暴烈的力量。這種氣勢與力量,在現代的「創價學會」教團發展過程中,明顯地表露無遺。 〔參考資料〕 《日本佛教史綱》;北川前肇《日蓮教學研究》;茂田井敬亨《日蓮教學の根本問題》;戶頃重基《日蓮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田村芳朗(等)編《日蓮と法華經》《日蓮の生涯と思想》《日蓮信仰の歷史》;大野達之助《日本佛教思想史》;阪本幸男編《法華經の思想と文化》。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