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角與所處也。法華經曰:「善應諸方所。」
一方所 方角與處所。即佔有空間一部分之場所。俱舍論卷八(大二九‧四一上):「以無色法,無有方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然故。」p1873
方所總目錄 方位與處所。即佔有空間一部分之場所。《俱舍論》卷八載:「以無色法,無有方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然故。」
瑜伽十三卷十八頁云:云何方所?謂色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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