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ǔ · shù · shuò
智之異名也。了義燈二本曰:「數是智慧。」
To number, count, enumerate, figure out, calculate, reason, reprimand; numbers, an account, fate, destiny; flurried. It is also used for 智 knowledge, and for mental content or conditions as in 心數.
to count
a number; an amount
frequently; repeatedly
…该来源共 17 条释义
數總目錄 數者,謂或六或十,六謂貪瞋慢無明疑見,十謂前五見,又分五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一數 梵語 saṃkhyā。唯識宗作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勝論學派以之為二十四德之一。即表示存在之數量。印度將數分為單數(一數)、雙數(兩數、二數)、複數(多數)三種。從一至無數(梵 asaṃkhya,阿僧祇),通常以如下十進法之五十二種數來表示,即:一、十、百、千、萬、洛叉(梵 lakṣa)、阿底洛沙(梵 atilakṣa)、俱胝(梵 koṭi)、末陀(梵 madhya)、阿由多(梵 ayuta)、大阿由多、那由多(梵 nayuta)、大那由多、鉢羅由多、大鉢羅由多、矜羯羅、大矜羯羅、頻跋羅、大頻跋羅、阿芻婆、大阿芻婆、毘婆訶、大毘婆訶、嗢蹲伽、大嗢蹲伽、婆喝那、大婆喝那、地致婆、大地致婆、醯都、大醯都、羯臘婆、大羯臘婆、印達羅(梵 indra)、大印達羅、三磨鉢耽、大三磨鉢耽、揭底、大揭底、拈筏羅闍、大拈筏羅闍、姥達羅、大姥達羅、跋藍、大跋藍、珊若(梵 saṃjñā)、大珊若、毘步多、大毘步多、跋羅攙、大跋羅攙、阿僧祇等。 阿僧祇又作阿僧祇耶、阿僧企耶、阿僧、僧祇等,譯為無數、無央數,即「無法計數」之意。但由一至阿僧祇為止,原有六十個數,後佚失八數,遂成為五十二數。翻譯名義大集則加上曾佚失之八數,而為六十數。此外,譬喻極大之數,以微塵數來表示;一以下之分數為極小之數(或作十六分之一),稱為歌羅分;最極微小之分數,稱為鄔波尼殺曇分(梵 upaniṣadam,優波尼殺陀分)。 新譯華嚴經卷四十五以一阿僧祇為單位,舉有:阿僧祇、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不可說不可說等十數,此稱為十大數。其算法是將阿僧祇乘以阿僧祇,稱為阿僧祇轉;阿僧祇轉再乘以阿僧祇轉,則為無量;以下各大數皆以此類推。〔瑜伽師地論卷三、卷五十六、顯揚聖教論卷一、大乘百法明門論、瑜伽論記卷十五下〕p7644
數總目錄 為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數即數目,如一二三四,個十百千等。《百法直解》曰:「數者,依於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故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祗之差別。」在《百法纂釋》中謂:「言數者,度量諸法之名,如權衡升斗丈尺等,或一、十、百、千之類。」數目是一切事物現象計量的標準。
瑜伽五十二卷十五頁云:復次云何數?謂安立顯示各別事物計算數量差別;是名為數。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三頁云:問:依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答:依法齊量表了分位,建立數。此復三種。謂一數,二數,多數。 三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數者: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 四解 雜集論二卷四頁云:數者: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一一差別者:於一無別二三等數,不應理故。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二十六卷十六頁云:數名何法?答:如理轉變意業;及此所依諸巧便智。此中數者,非謂所數稻麻等物百千等數,但是所有能數之法。此能數法,故說為數。佛弟子中,尊者慶喜,善解數法。餘所不過。曾於一時,為乞食故;執持衣缽,趣廣嚴城。時城門前有一外道,遙見慶喜,竊作念言:承此沙門,解數第一。吾今當試,為實爾耶?時城門邊有一大樹,枝葉繁茂;名諾瞿陀。外道趣前,指樹而問:汝今知此葉數幾何?尊者仰顧,尋答之曰:今此樹葉,若干百千。言已;入城。於後外道,作是思惟:何理驗知彼言虛實。便取少葉而藏匿之。慶喜出城,外道重問。仁向所數,為定幾何?慶喜報言:吾前已說。外道復曰:請重陳之。尊者看樹,尋復答曰:先有爾所,今少若干。外道欣然;謝而嘆曰:知數第一,信惟其人。又如波羅衍拏,纔見佛頷,便言:此決定有妙齒四十。如斯解數,其類實多。如理轉變意業者:顯所起果。所依巧便智者:顯能起因。如是四蘊,為數自性。 六解 發智論十二卷十五頁云:數名何法?答:如理轉變意業,及此所依諸巧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