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為之一。涅槃之無為法也。
一擇滅無為 三種無為法之一。即以智慧之揀擇力(正確之判斷力)而得之滅諦涅槃。(參閱「擇滅」7813、「三無為」845)p7814
擇滅無為總目錄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為之一。擇為揀擇,是能擇之智;滅謂滅除,是所滅的根、隨煩惱。謂由無漏智,揀擇諸惑,永滅煩惱所顯的真理。而此真理,即是不生不滅的空性,故曰無為。這是二乘行者,析色明空所證的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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