徧計所執性之法,徧計於我法之徧計心,故云所徧計。
That by which the mind is circumscribed, i. e. impregnated with the false view that the ego and things possess reality.
所遍計總目錄 為「能遍計」的對稱,遍計所執之法,虛妄的分別心識,對所緣境周遍計度,分別執為實我實法,此被分別的事事物物,即是所遍計。《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曰:「此即心外非有法也,即是由有能計心體計有物也。」所遍計並不是說心識之外有實境,而是此能遍計之心,誤將幻有的事參當作真實。
攝論二卷六頁云:何者所遍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 二解 成唯識論八卷十七頁云:次所遍計,自性云何?攝大乘說: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緣緣故。圓成實性,寧非彼境?真非妄執所緣境故。依展轉說,亦所遍計。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緣緣。故非所遍計。
所普遍計度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