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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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7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二障之一。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he barrier of the known, arising from regarding the seeming as real.

佛光大辭典

一所知障 梵語 jñeyāvaraṇa。指執著於所證之法而障蔽其真如根本智。又作智障、智礙。為二障之一,「煩惱障」之對稱。謂眾生由於根本無明惑,遂迷昧於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中道種智之障礙,故稱智礙。 據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一、大乘起信論、俱舍論光記卷一等載,不染污無知即所知障。成唯識論卷九、佛地經論卷七等皆謂,所知障是以執著遍計所執諸法之薩迦耶見為上首,謂所有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諸法,其所發業與所得之果,悉攝於此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為根本,故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凡煩惱障中必含攝此障。 另據菩薩地持經卷九謂,染污所知障者有皮、膚、骨等三種,歡喜住能斷皮障,無開發無相住能斷膚障,如來住能斷骨障。若於一切障清淨,則斷此三住之智障。〔解深密經卷四、入楞伽經卷八化品,成唯識論卷十、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卷下之上、華嚴五教章卷三〕p4082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所知障總目錄  二障之一,為「煩惱障」的對稱。謂眾生由於根本無明之惑,遂迷昧於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道種智的障礙,故稱智礙。《成唯識論》卷九、《佛地經論》卷七等皆謂,所知障是以執著遍計所執諸法的薩迦耶見為上首,謂所有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諸法,其所發業與所得之果,悉攝於此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為根本,故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凡煩惱障中必含攝此障。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所知障(梵jñeyāvaraṇa,藏śes-byaḥi sgribs-pa) 指對一切所知及菩提的障礙。又名智障或智礙。二障之一。「煩惱障」之對稱。即謂覆蔽所知境界,障智不令生之無知性。《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以不染 污無知為所知障。關於不染污無知,《俱舍論光記》卷一云(大正41‧5a)︰ 「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漏無染劣慧為體,故正理二十八云︰是故即於味勢熟等,不懃求解慧,與異相法俱為因,引生彼同類慧,此慧於解又不懃求,復為因引生不懃求解慧,如是展轉無始時來,因果相仍,習以成性,故即於彼味等境中,數習於解無堪能智,此所引劣智名不染無知。」 此謂不染污無知即所知障,以劣慧為體。 或說所知障以薩迦耶見為上首,其所有見疑無明諸心心所法能障覆所知境界,障礙菩提,故名。如《佛地經論》卷七云(大正26‧323b)︰「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以為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心所法,及所發業并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為根本故。」《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c)︰「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中略)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煩惱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為所依。」 又,《菩薩地持經》卷九〈住品〉謂所知障有皮、膚、骨三品之別,於十三住中,第三歡喜住,能斷見所斷皮障;第十無行無開發無相住,能斷障礙修所斷中之無功用行膚障;第十三如來住,能斷修所斷中之微細種骨障。 ◎附︰演培《成唯識論講記》卷九(摘錄) 《成唯識論》︰「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中略)」 《講記》︰什麼叫做所知障﹖所謂「所知障者」,就是「執」著「遍計所執」著的「實」有諸「法」,以法我、我所的「薩迦耶見而為上首」。如指出這所知障的體性,主要的有「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諸惑。實際說來,這些都與煩惱障相同的,因為煩惱相應,必然是有所知障的。不過煩惱障的相貌粗,所以有多種不同的品類,至於所知障的相貌細,所以不分別它的品類。有了這些煩惱的存在,就能蓋「覆」我們「所」要了「知」的一切有為無為的理「境」,使我們不能正確理解一一境為何物,同時又覆蓋「無顛倒」的真如法「性」之理,使我們不能親見諸法的真實性。由於覆此理境,障礙智慧不生,並「能障」礙「菩提」不得現前,所以「名所知障」。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卷四;《入楞伽經》卷八〈化品〉;《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二〈三身品〉;《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卷三;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四、卷九;《六門教授習定論》;《大乘義章》卷五(本);佐佐木現順編《煩惱の研究》。 返回 總目錄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二障之一。見二障條。

法相辭典(朱芾煌)

瑜伽六十九卷二頁云:所知障者:謂如有一,心懷變悔;依因淨戒,不生歡喜。不歡喜故;不生適悅。如是乃至心不得定。心不定故;無如實知,無如實觀。由此因緣,名所知障。 二解 如十二種障中說。 三解 佛地經論四卷十七頁云:所知障者:於所知境不染無知。障一切智,不障涅槃。雖有此障;見聲聞等,得涅槃故。 四解 佛地經論七卷三頁云:覆所知境,無顛倒性,令不顯現;名所知障。又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以為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心法,及所發業,并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等為根本故。 五解 成唯識論九卷四頁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慧相應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識,無分別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煩惱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為所依故。體雖無異;而用有別。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有劣,斷惑前後。此於無覆無記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無覆,望二乘說。若望菩薩;亦是有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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