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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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8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認有我身之執念為我執,亦云人執。唯識述記一本曰:「煩惱障品類眾多,我執為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俱舍論二十九曰:「由我執力,諸煩惱生。三有輪迴,無容解脫。」俱舍光記二曰:「我執謂我見。」梵Ātma-grāha。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ātma-grāha; holding to the concept of the ego; also 人執.

佛光大辭典

一我執 梵語 ātma-grāha。又作人執、生執。執著實我之意。蓋眾生之體,原為五蘊之假和合,若妄執具有主宰作用之實體個我之存在,而產生「我」與「我所」等之妄想分別,即稱我執。俱舍論卷二十九,謂我執有五種之失,即:(1)起我見及有情見,墮於惡見趣。(2)同於諸外道。(3)猶如越路而行。(4)於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淨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脫。(5)聖法於彼不能清淨。小乘將我執視為萬惡之本,為一切謬誤與煩惱之根源。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亦載,煩惱障之品類眾多,以我執為根,生起諸煩惱;若不執我,則無煩惱。 又依成唯識論卷一載,我執可分為二種:(1)俱生我執,即先天性之我執,由無始以來虛妄熏習內因力之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謂俱生。(2)分別我執,即後天所起之我執,乃由現在外緣力之故,非與身俱,須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謂分別我執。分別起之我執,能生「發業」之用;俱生起之我執,能起「潤生」之用,皆能擾惱眾生之身心,而令其輪迴生死。〔俱舍論卷三十破執我品、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參閱「二執」315、「我」3698)p3703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我執總目錄  此又作人執、生執。眾生之體,原為五蘊假合,若妄執具有常、一、主宰之實我,而產生「我」與「我所」等之妄想分別,即稱我執。《成唯識論》卷一載,我執可分為二種:一、俱生我執,即先天性的我執,由無始以來虛妄熏習內因力之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謂俱生。二、分別我執,即後天所起的我執,乃由現在外緣力之故,非與身俱,須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謂分別我執。分別起的我執,能生「發業」之用;俱生起之我執,能起「潤生」之用,皆能擾惱眾生之身心,而令其輪迴生死。見《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我執(梵ātma-grāha,藏bdag-tu-Ḥdsin-pa ) 執著有實我之意。又作人執、生執。即不知眾生之體原由五蘊假和合所成,而妄執實有主宰作用的個我。《俱舍論》卷三十〈破執我品〉破斥勝論師的妄執,云(大正29‧158b)︰「我體是何﹖謂我執境。何名我執境﹖謂諸蘊相續。云何知然﹖貪愛彼故。」並說執著我有五種失︰(1)起我見及有情見,則墮惡見趣。(2)與諸外道同。(3)越路而行。(4)於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淨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脫。(5)聖法於彼不能清淨。 唯識家以為,我執係迷於法體上的常、一等作用而來,故必帶法執而起。亦即法執是計五蘊法體實有之妄執,故其體寬而得獨起,但我執是迷於法之用之妄執,故其體狹,必帶法執而起。如《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上(末)云(大正43‧628a)︰「有法不帶人,人用必帶體,人執定有法。」《成唯識論》卷一認為我執有二種︰ (1)俱生我執︰由於無始已來虛妄熏習內因力之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有二種︰(1)在第七識者常相續無間斷,即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者。(2)在第六識者有間斷,即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之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者。此二種我執皆極微細,故難斷除,須於修道中屢屢修習殊勝之生空觀始能除滅。 (2)分別我執︰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必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此分別我執僅在第六意識中有,也分二種︰(1)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2)緣邪教所說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此二種我執均粗,故易斷除,於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滅。 由上述可知,我執是僅起於六、七二識的迷執,其中在第六識者通分別、俱生二種我執,在第七識者僅有俱生我執。又分別起之我執生發業之用,俱生起之我執起潤生之用,二者皆能憂惱眾生身心,令其輪迴生死。 〔參考資料〕 《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九、卷三十;《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卷三十;《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一(末);《百法問答鈔》卷一。 返回 總目錄

佛學次第統編

我執總目錄  一切煩惱,皆由有我而起。若無我者,則一切皆無。因見有我,故曰我見。因有我相,故曰我相。執為有我,故曰我執。 一、我見 亦曰人見,又曰身見,又曰人我見。五蘊假和合之身心,以為有常一之義,謂之我見。亦名身見人見者,謂因執實有人我之見也。又稱人我見者,我為常一主宰之義,人固執常一之主宰,是即人我見也。 二、我相 亦名人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若即若雜,妄計我我所有之實,是名我相。亦謂人相者,謂眾生於五陰法中,妄計我是人,我生人道,異於餘道,是名人相。 三、我執 亦名人執,我者一生之主宰之謂。認有我身而執念之,謂之我執。以不了人身為五蘊假和合而成,固執常一之我體,亦謂之人執。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又名人執,即妄執人有一實在的我體。

法相辭典(朱芾煌)

此數論外道義。唯識述記四卷二十一頁云: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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