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ánkuì
repentance
fortunate
一慚愧 慚(梵 hrī)與愧(梵 apatrāpya)之併稱。心所之名。為說一切有部大善地法之一,法相宗善法之一。即羞恥過罪之精神作用。又作有慚有愧。為「無慚無愧」之對稱。俱舍論卷四對慚、愧舉出二釋,第一釋謂崇敬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為「慚」,怖罪之心為「愧」;第二釋為有餘師之說,謂自省所造之罪惡而感羞恥之心為「慚」,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對他人時引以為恥之心為「愧」,此說即以慚、愧皆為羞恥之心,但由對自己與對他人而分別為二。又據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九載,「慚」即自己不造罪,「愧」為不教他人造罪;「慚」為在自心中感覺羞恥,「愧」為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而感覺羞恥;「慚」為對人之羞恥心,「愧」為對天之羞恥心。此說相當於俱舍論之第二釋。成唯識論卷六則併取俱舍論之二釋,認為「慚」為先尊重自身,而後崇重賢者與聖者,並崇重法;「愧」係由世間之力,即由於他人之譏謗或律法之制裁,而輕拒暴惡。即主張羞恥為慚、愧二者之通相,崇善與拒惡則分別為慚、愧之別相。 相對於慚、愧者,不敬諸功德與有德者,或不自省自造之罪惡而感到羞恥等,此種皆稱無慚(梵 āhrīkya)。又無怖罪之心,或於自造之罪對他人不以為恥,則稱無愧(梵 anapatrāpya)。慚與愧二者能使一切諸行光潔,故稱之為二種白法。〔佛遺教經、本事經卷四、大毘婆沙論卷三十五、雜阿毘曇心論卷二、顯揚聖教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十一、俱舍論光記卷二十〕p7301
慚愧總目錄 大雲經云慚愧者眾善之衣服 ○唯識論云。慚者。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羞恥過惡為性。愧者。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羞恥過惡為性 ○阿毘達磨論云。慚者謂於諸過惡。自羞為體。惡行止息。所依為業。愧者。謂於諸過惡。羞他為體。惡行止息為業 ○增一阿含經云。佛告諸比丘世有二妙法。擁護世間。所謂有慚。有愧也。諸比丘若無此二法。世間則不別父母兄弟妻子知識尊長大小。即與畜類同等也。是故。比丘當習有慚有愧。
上藏含反下歸畏反二字互相訓也
瑜伽四十四卷十六頁云:云何名為菩薩慚愧?當知慚愧、略有二種。一者、自性。二者、依處。言自性者,謂諸菩薩、於罪現行,能正覺知我為非法;內生羞恥。是名為慚。即於其中,能正覺知於他敬畏,外生羞恥;是名為愧。菩薩羞恥、本性猛利,況復修習。如是應知名為菩薩慚愧自性。言依處者略有四種。若諸菩薩、於所應作,不隨建立;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一依處。若諸菩薩、於不應作,隨順建立;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二依處。若諸菩薩、於覆已惡,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三依處。若諸菩薩、於自所生惡作有依、隨逐不捨,而生羞恥;當知是名第四依處。如是應知名為菩薩慚愧依處。 二解 大毗婆沙論三十五卷三頁云:慚愧何差別?答: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於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如是差別。問:何故復作此論?答:阿毗達磨說此二法、展轉相應,其相相似;今欲分別慚愧二種姓相差別,故作此論。謂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於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復次有所恭敬,是慚;有所怖畏,是愧。如是次第、與前所說無慚無愧差別相違,應隨廣說。
慚與愧。慚是對自己德學淺陋,常懷慚念而生善;愧是怕自己作惡受人譏評,生愧心而止惡。
「恥於自己之惡」謂之「慚」,「羞於自己善之不足」謂之「愧」(ottappa)。(同義詞「有慚有愧」、「有慚.有愧」、「可慚可愧」)
上自談反下居偽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