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眾緣總目錄 種子六義的第五義。種子生現行,必待眾緣和合。種子的功能雖是任運而轉,但法不孤起,有了種子的因緣,尚須待增上等諸緣的和合,方能起現行生果。這是簡除外道等自然因恆能生果,或小乘有部的緣體恆有(倘緣體恆有,亦應恆時生果,如此於理有違。)同時顯示所待的緣不是恆有,故一切種子之果,不是恆時顯生。
此種子六義之一。成唯識論二卷十四頁云:五、待眾緣。謂此要待自眾緣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眾緣,恆頓生果。或遮餘部緣恆非無。顯所待緣,非恆有性;故種於果、非恆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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