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小向大 離開小乘,轉向大乘。天台四教儀集註載有「鹿苑、方等、般若,說明破邪立正、引小向大,一切法是摩訶衍本體,因而命名為漸。」所謂「破除邪說、確立正法」(破邪顯正),稱鹿苑時,即是從相對於外道的佛教真理,破除外道諸說,稱為「破邪顯正」。然而,雖然相對於外道的真理是為正,但是此真理還是淺易的真理,而非探究深遠的道理,因此佛陀接著在鹿苑時後,為摒除(離開)小乘,轉向大乘(引小向大),而説方等時。根據方等時教義,若生起恥小慕大的心,則一切法為大乘本體。所謂大乘和小乘之分別,在於所起的心念,先去除小乘的心,再鼓勵發大乘心,是為般若時之教義,亦稱為「引小向大」。p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