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āihūn
又曰開素。許食葷肉也。佛雖制酒肉五辛。而有病患或利益事時,則許飲食之。如四分律四十二等,為病比丘,許噉諸種肉,飲諸種汁漿,十誦律二十六僧祇律三十二毘尼母論三等,許食離見聞疑之三種淨肉,五事報應經謂有病聽於伽藍外白衣家食五辛,分別功德論四說佛許病比丘飲酒,文殊問經上說佛許食肉噉蒜,皆是也。
開素 To abandon vegetarianism, as is permitted in case of sickness.
to resume eating a meat-based diet
一開葷 (一)五葷酒肉,雖為佛子所禁食,然如患病,則許權便食用,稱為開葷。〔十誦律卷二十六、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四分律卷四十二〕 (二)茹素者開始改食葷辛之時,稱為開葷。又稱開齋。然古稱解素、開素,不稱開葷。p6680
開葷總目錄 中國佛教徒自梁武帝之後普遍實行素食,不食葷辛,也有在規定的齋日、齋月茹素的。而茹素者改食葷辛之始,民俗謂之開葷,亦名開齋、開素。宋·王楙《野客叢書》:「今人久茹素,而其親若鄰,設酒餚之具,以相暖熱,名曰開葷,於理合曰開素。此風已見六朝。」如唐·白居易有「月終齋滿誰開素」詩句。清·崔灝《通俗編·飲食·開葷》:「東昏侯(蕭寶卷)喪潘妃之女,閹豎共營餚羞曰:為天子解菜。解猶今雲開葷也。」其實,佛律雖禁食酒肉葷辛,但若有病患等原因需要飲食者,也可開許。如《四分律》卷四二:「為病比丘,許啖諸種肉,飲諸種汁漿,」又《十湧律》卷二六、《僧祇律》卷三二等則許食離見、聞、疑之三種「淨肉」。今民間稱初次嘗試新鮮事物或初次打破禁忌曰「開葷」。也有長期過艱苦生活,一朝改善伙食,增加葷菜,戲稱「開葷」的。(常正)
又名開素。佛雖然制定酒肉五辛等不可食,但是遇到生病的人或是有利益的事時,卻可以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