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嶽林寺,在浙江奉化縣,梁大同中所建,五代時,布袋和尚住於此,遂於其東廊下示滅。據傳燈錄二十七,大殿東堂,布袋之全身現存,後宋皇祐中賜御書佛法二字云。
一岳林寺 位於浙江奉化縣。又作嶽林寺。聰禪師開創於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始建於溪西,初稱崇福院。唐會昌年間被毀,大中三年(849)閑曠禪師徙建於溪東。僖宗時(873~888),布袋和尚來此,並現靈驗。宋祥符八年(1015)敕賜寺額,改稱岳林寺。皇祐年間(1049~1054),御賜「佛法」二字。明代毀於火災,曾數度重建。清康熙十二年(1673),楷庵和尚於此大闡宗風,建天王殿、方丈、普同塔等,規模宏大。後漸荒廢,光緒十四年(1888)僧文果復建,光緒十七年獲頒賜藏經七二O函。〔岳林寺志、大明一統志卷四十六、大清一統志卷二二四〕p4015
岳林寺 浙東名剎。位於浙江奉化縣城二公里處。又作嶽林寺。梁‧大同年間(535~546)聰禪師創建。初名崇福院。唐代會昌滅佛時被毀,大中三年(849)閑曠師徒重建,唐末,布袋和尚曾來此寺,並現靈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敕賜寺額,改稱岳林寺。其後數度興廢。清‧康熙十二年(1673),楷庵於此大揚宗風,建天王殿、方丈、兩廊、普同塔,規模宏敞。然現僅存大殿一座而已。 〔參考資料〕 《岳林寺志》;《明一統志》卷四十六;《大清一統志》卷二二四。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