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ìng · adhicitt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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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16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定止心於一境,不使散動,曰定。心性之作用也。有二類:一生得之散定,二修得之禪定。生得之散定者,欲界之有情亦生之,與心相應而起,專注於所對之境之作用也。俱舍論稱為三摩地,以之為大地法之一,唯識論譯為定,以之為五別境之一。修得之禪定者,為色界無色界心地之作用,必勤行修習而得之者也。如三學中之定學,六度中之禪定波羅蜜,即指修得之禪定。梵名三摩地Samādhi,譯言定,或等。等持者,平等保持心性之義也。是為散定唯有心也。又有等至等引之二。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o fix, settle. samādhi. 'Composing the mind'; 'intent contemplation'; 'perfect absorption of thought into the one object of meditation.' M. W. Abstract meditation, the mind fixed in one direction, or field. (1) 散定 scattered or general meditation (in the world of desire). (2) 禪定 abstract meditation (in the realms of form and beyond form). It is also one of the five attributes of thedharmakāya法身, i. e. an internal state of imperturbability or tranquility, exempt from all external sensations, 超受陰; cf. 三摩提.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to decide

certainly; definitely

to determine

…该来源共 7 条释义

佛光大辭典

一定 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反之,心散亂不止之狀態,則稱為散,二者合稱定散。定原為梵語 samādhi(三摩地、三昧)之意譯,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通稱為定,其進境有層次等差。又因止、觀,均行、不均行,有心、無心等之不同,而生四禪、四無色、二無心定等之差別,或為禪定之總稱,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或稱三昧。定與戒、慧同為三學之一,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又八聖道中之正定,為五根、五力之一,故亦稱定根、定力;六波羅蜜(六度)之一,即禪定(梵 dhyāna,禪那、靜慮)。 定之意義有種種異說。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載,禪定、四禪二者皆稱定、三昧。據十住毘婆沙論卷十一載,禪指四禪,定指四無色定、四無量心等。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本列舉定之異名,共有七種:(1)三摩呬多,梵語 samāhita,譯為等引。等,即遠離心之浮(掉舉)、沉(惛沉)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之狀態;引,乃由自力引起(發生功德)之意,能修此定,則離諸煩惱,而引發勝妙功德。等引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但不通於散位。(2)三摩地、三昧,梵語 samādhi,譯為等持,又作正心行處。能修此定,心則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動,即心平等攝持之意。通於定、散,但僅限於有心位,而不通於無心,為定之本體。(3)三摩鉢底,梵語 samāpatti,譯為等至。謂能修此定,正受現前,大發光明,慶快殊勝,處染不染,無有退轉,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僅通於有心、無心二定,不通於散位,為定之自相。(4)馱那演那,梵語 dhyāna,譯為靜慮,或以音略譯作禪。謂澄神審慮,專思寂想,即鎮靜念慮(分別)之意,通於有心、無心、有漏、無漏,但限於色界之定,不通於無色定。(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梵語 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謂攝心一境,策勵正勤而修習,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意,為定之自性。(6)奢摩他,梵語 śamatha,譯為止、正受。謂止息諸根惡不善法,能滅一切散亂煩惱,即離邪亂之想念,止心寂靜之意,僅限於有心之淨定。(7)現法樂住,梵語 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謂修習禪定,離一切妄想,身心寂滅,現受法喜之樂而安住不動,即於現在世經由淨定、無漏定等享受定之法樂,限於色界之四根本定。 定有生得定、修得定二種:(1)生得定,謂生於色界、無色界(俱為定地),為依前世善業之力,自然所得之定地。(2)修得定,謂生於欲界(散地),以後天努力修行所獲得者。上記二定,於色界定中,即稱為生靜慮、定靜慮;於無色定中,則稱為生無色、定無色。 依定之內容及其修行之階段,可將定分為多種。俱舍宗將其大別為有心定與無心定等二定。有心定包括四靜慮(四禪、四色界定)與四無色定,合為八定(八等至)。四靜慮,即:(1)初靜慮,(2)第二靜慮,(3)第三靜慮,(4)第四靜慮。於初靜慮得滅除語言,第二靜慮以上滅除尋、伺,而四靜慮順次滅除憂、苦、喜、樂等諸受。又初靜慮無鼻、舌二識,第二靜慮以上五識皆無。四無色定,即:(1)空無邊處定,得滅除與眼識和合之可見有對之色想、與耳鼻舌身四識和合之不可見有對之色想、與意識和合之不可見無對(無表色)之色想,而入無邊之虛空想。(2)識無邊處定,捨外空緣,唯緣內心識,入於無邊之識行。(3)無所有處定,厭離識處廣緣之苦,滅除識想,作無所有之行相。(4)非想非非想處定,又稱非有想非無想處定,捨離無所有之行相,知見一向非想(無粗想),進而捨非想之行相,達於非非想(有微細想)。 八定有已入定之階段,及近定之準備階段;前者稱為根本定,或根本等至,後者稱為近分定,然初靜慮之前階段非稱近分定,而稱未至定,故僅有七近分定。又初靜慮與第二靜慮之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定,或中間靜慮,如修習此定,即可生於大梵天。第四靜慮中,自下下品至上上品,計有九品,上上品乃色界定中最高之定,稱為邊際定。 上記之未至、中間、七近分、八根本等諸定,視「尋」、「伺」等之有無,再分為三種三摩地。尋,指尋求推度,為粗雜之精神作用;伺,指伺察思惟,為深細之精神作用。三種三摩地為:(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即有覺有觀定。(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即無覺有觀定。(3)第二靜慮近分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即無覺無觀定。此稱三定,或稱三三摩地、三三昧。 定之性質,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又稱三等至。(1)味定,又稱味等至。與貪愛相應而起,乃愛樂味著於前念(前剎那)淨定之定,位於八根本定與中間定。(2)淨定,又稱淨等至。相應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又分為:①順退分定,謂順自地之煩惱而生起味定。②順住分定,謂順自地之淨定。③順勝進分定,謂順上地之淨定。④順決擇分定,謂順無漏智而起無漏定。於未至定、中間定、七近分定、八根本定中俱生。(3)無漏定,又稱無漏等至。為聖者所依,乃得無漏智之定,係於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靜慮)、下三無色定(不包括有頂)所俱有,其斷除煩惱之作用甚強。 一般以有心定分為止與觀等二品,而有均與不均之分。未至定與中間定,觀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增,止品減;四無色定,止之作用較為殊勝,即觀品減,止品增;唯有色界之四根本定,止與觀均等,和合俱轉,故稱靜慮;其餘四無色定等,止、觀不均行,故總稱為唯定。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載,以奢摩他品為止,意為攝心凝住一處;以毘鉢舍那品為觀,意為以「慧」思擇觀察種種諸境,係依奢摩他品所起者。 奢摩他品分九種心住:(1)內住,又稱令住、最初住。謂攝外攀緣,遠離內散亂,而令心堅執於境。(2)等住,又稱正念住。謂攝心之粗動而令心遍住微細。(3)安住,又稱覆審住。遠離散亂及失念,將心安置於內境。(4)近住,又稱後別住。謂親近念住而數數作意。(5)調順,又稱調柔住。謂將心調伏不使流散。(6)寂靜,又稱寂靜住。謂能深見惡尋思及隨煩惱之過患,乃將心攝伏。(7)最極寂靜,又稱降伏住。謂制伏由失念而現起之惡尋思及隨煩惱。(8)專注一趣,又稱功用住。謂由功力而定力得以相續。(9)等持,又稱平等攝持、任運住。謂自數數修習之因緣,令定心之無功用相續轉。 毘鉢舍那品分四種慧行:(1)正思擇,又稱簡擇諸法。謂以思擇分別淨行所緣之不淨、慈悲、緣起、界、持息念等五種境,善巧所緣之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五種境,淨惑所緣之世道、出世道等之差別諸法。(2)最極思擇,謂於差別諸法中思擇平等之實性。(3)周遍尋思,又稱普遍尋思。謂依分別作意以取諸法之相,而遍尋思。(4)周遍伺察,又稱周審觀察。謂詳盡推求所緣之境。 無心定分為無想定與滅盡定,均為滅除心、心所之定;無想定係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則是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又除無想定外,四禪、四無色、滅盡等九定,不得間雜異念,而係順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稱九次第定、無間禪。然於定得自在力之不時解脫之阿羅漢,依修行四禪、四無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層之定,稱為超定,或超等至、超越三昧。據俱舍論卷二十八載,八定之修相分為有漏、無漏二類。 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謂貪行者勤修不淨觀,瞋行者勤修慈悲觀,癡行者勤修緣起觀,憍慢行者勤修界差別觀,尋思行者勤修「持息念」。(2)串習加行,謂數習止、觀。(3)不緩加行,謂常樂遠離,修習「勤行」,而未敢緩慢。(4)無倒加行,謂依法與義而不執著自己之見取。(5)應時加行,謂了知止、觀、舉、捨等之相及修時。(6)解了加行,謂於了知止觀舉捨之相後,證得定之入、住、捨等自在。(7)無厭足加行,謂於小定不退屈,更進求上勝之法。(8)不捨軛加行,謂不令心馳流於外境,而極力調柔之。(9)正加行,謂於所緣之境數數發起勝解。 由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又修定者應遠離四種障:(1)怯弱障,謂不希望出離。(2)蓋覆障,謂欲貪、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蓋。(3)尋思障,謂尋思「欲」等之染污。(4)自舉障,謂高舉下劣之智見。此外,說一切有部之正義,以欲界為散地,而非修地、離欲地;定地唯於色界、無色界中。異師及大眾部則以欲界中亦有定。 大乘中,對於定之種類,更有多種說法。唯識宗及密宗之瑜伽觀行,天台宗之四種三昧,及禪宗之坐禪等,均是為使自己臻至佛果之實踐方法,此即修定。傳說佛陀說法之前,即曾入定,此為導他而入之定。又唯識宗於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善根位中之每一善根位,觀主觀與客觀之假有實無,而入於四定,即: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 大乘義章卷十一載有諸家對四善根所依之界地的異說,如尊者達摩多羅以為,欲界一向不定,故四善根唯色界所攝。尊者瞿沙以為,欲界有六禪定,故依六禪定修起四善根。摩訶僧祇部亦主張欲界有禪定,故四善根攝於欲界。 據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一載,小乘清淨道論立有六十七種定,大乘立有五百定,而以大乘光定、集福德定、賢護定、首楞伽定等四定總攝之,以此四定為諸定之通業,依此修習十波羅蜜,能令眾生成熟、佛土清淨。 另據觀無量壽經載,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之行,有定、散二善。唐代淨土宗善導以為,定善乃是於定心所行之善,亦即平息雜念;散善乃散心所作之善,亦即棄惡修善,二者合稱定散二善。而修此法門之修行者,各分為定機與散機。 此外,大品般若經卷三相行品、卷五問乘品、卷二十七常啼品、舊華嚴經卷二十五、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三十八、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卷五十、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上、大方等無想經卷二等,皆列有多種三昧定之名。〔雜阿含經卷二十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六門教授習定論、大智度論卷十七、成唯識論卷五、俱舍論卷五、摩訶止觀卷九、解脫道論卷四、顯揚聖教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二十七、翻譯名義集卷四〕p3985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定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umādhi(三昧、三摩地)或dhyā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缽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ādhi),譯為等持。(3)三摩缽底(samā-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ā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āgratā),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ś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ṛi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一)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ā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正受dhyāna,jhā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samāpatti 定、三摩缽底、等至ś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cittaikāgratā,cittekaggatā 心一境性yoga 瑜伽 其中,samā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ā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ā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āpatti(等至)。 śamatha常與vipaśyanā,vipassanā(觀、毗缽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āgratā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ā-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āpanna(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ara,diṭṭhadhamma-sukhavihā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āna。(中略) (二)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ṭṭhā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三)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缽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ā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四)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返回 總目錄

佛學次第統編

定總目錄  七種定名 略。 小乘二種禪 共(世間禪)、不共。 世間禪 十二門禪。 十二門禪 四根本、四無量、四無色。 四根本禪 初、二、三、四。 四無量心 慈、悲、喜、捨。 四無色 空、識、無所、非想。 六行觀 厭苦、乃至忻出。 小乘不共禪 亦世間亦出世間、出世間。 亦世間亦出世間禪 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觀。 出世間禪 觀、鍊、薰、修。 觀禪二種 壞法、不壞法。 壞法禪 九想、八念、十想。 不壞法禪 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 六妙門 數、隨、止、觀、還、淨。 十六特勝 知息入、乃至觀棄捨。 通明觀 觀息、色、心、三事俱無。 九想 胖脹、乃至燒。 八念 念佛、乃至念死。 十想 無常、乃至盡。 八背捨 內有色相外觀色、乃至無所有處。 八勝處 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乃至白勝處。 十一切處 青、乃至識。 九次第定 初禪、乃至滅受想。 師子奮迅三昧 略。 超越三昧 略。 大乘共不共禪 略。 九種大禪 自性禪、乃至清淨淨禪。 自性禪 略。 一切禪 善法樂住等三。 難禪 第一二三。 一切門禪 有覺有觀等四。 善人禪 不味著等五。 一切行禪 善禪、乃至現法樂住第一義禪十三。 除惱禪 咒術所依、乃至等作等八。 此世他世樂禪 神足變現調伏眾生、乃至暫息惡報放光明九。 清淨淨禪 世間清淨、乃至煩惱智障斷清淨十。 一行三昧 略。 三三昧 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 四種三昧 坐、行、半、非。 五種三昧 地、水、風、金沙、金剛輪。 十喻三昧 幻、乃至化。 十種三昧 普光明、乃至無礙輪等十。 百八三昧 首楞嚴、乃至離著虛空不染。 阿字月輪觀 略。 月輪觀之五種三昧 剎那心、流注心、甜美心、摧散心、明鏡心。 五相成身觀 通達菩提心、乃至佛身圓滿。 五字嚴身觀 略。 坐禪 略。 結跏 全、半。 全結跏 吉祥、降魔。

五體清文鑑(佛教部分)

梵: adhicittam 滿: wesihun samadi 蒙: ülemji samadi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亂。

法相辭典(朱芾煌)

成唯識論五卷十九頁云:云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決擇智生。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唯一境。不爾;見道歷觀諸諦,前後境別,應無等持。若不繫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非遍行。有說:爾時亦有定起。但相微隱。應說誠言。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觸用故。若謂此定,令剎那頃心不易緣;故遍行攝。亦不應理。一剎那心,自於所緣,無易義故。若言由定,心取所緣,故遍行攝;彼亦非理。作意令心取所緣故。有說:此定體即是心。經說為心學,心一境性故。彼非誠證。依定攝心,令心一境,說彼言故。根力覺支道支等攝,如念慧等,非即心故。 二解 品類足論一卷三頁云:定云何?謂心一境性。 三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六頁云:定云何?謂令心住、等住、安住、近住、堅住、不亂不散、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為定。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六頁云:定,謂令心專注一境;即是製如猿猴心,惟於一境而轉義。

阿含辭典(莊春江)

注意力的集中,音譯為「三昧、三摩地、三摩提」(samādhi),另義譯為「等持」,即「平等持心,不惛沈,不掉舉,心保持平衡、寧靜、專注於一境」。初禪(色界)以上者稱為「根本定」,欲界定稱為「未到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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