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óluómén
Brāhmaṇa,天竺四姓之一。具云婆羅賀摩拏,又云沒囉憾摩。譯為外意、淨行、淨志、靜志等。奉事大梵天而修淨行之一族。玄應音義十八曰:「婆羅門,此言訛略也。應云婆羅賀摩拏,此義云承習梵天法者。其人種類自云,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故獨取梵名,唯五天竺有,諸國即無。經中梵志亦此名也。正言靜胤,言是梵天之苗胤也。」慧琳音義二十六曰:「婆羅門,此俗人也。謂淨行高貴捨惡法之人,傳學多聞者也。」希麟音義八曰:「婆羅門,不正梵語也。應云沒囉憾摩,此云淨行,或云梵行。自相傳云:我從梵王口生,獨取梵名,世業相傳習四圍陀論。」俱舍頌疏賢聖品三曰:「此云淨志,遠煩惱故,同勤息義。」仁王經良賁疏中二曰:「婆羅門,此云靜志。」俱舍光記一曰:「婆羅門法。七歲以上在家學問,十五已去,學婆羅門法,遊方學問。至年四十、恐家嗣斷絕,歸家娶妻,生子繼嗣,年至五十入山修道。」智度論十曰:「在家中七世法淨,生滿六歲皆受戒,名婆羅門。」寄歸傳四曰:「五天之地皆以婆羅門當貴勝,凡有座席并不與餘三姓同行。」註維摩二曰:「肇曰:婆羅門,秦言外意。」毘奈耶雜事一曰:「見諸婆羅門。以自三指點取白土,或以白灰抹其額上,以為三畫。」 國名。見婆羅門國條。
跋濫摩; 沒囉憾摩 Brāhmaṇa; Brāhmanical; Brāhman; 淨行; 婆志 of pure life or mind; the highest of the four castes, those who serve Brahma, his offspring, the keepers of the Vedas.
Brahmin;
一婆羅門 梵語 brāhmaṇa。又作婆囉賀磨拏、婆羅欱末拏、沒囉憾摩。意譯淨行、梵行、梵志、承習。印度四姓中,最上位之僧侶、學者階級。為古印度一切知識之壟斷者,自認為印度社會之最勝種姓。長阿含卷六小緣經、卷十五種德經、慧琳音義卷二十九等皆載此階級由梵天之口生,顏貌端正,清淨高潔,以習吠陀、司祭祀為業。依摩奴法典規定,四姓中婆羅門有六法,即學習吠陀、教授吠陀、為自己祭祀、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故四姓中除最下之首陀羅族外,其餘三姓皆得誦吠陀、自作祭祀,然為他人祭師、教他人吠陀、受施等則僅限於婆羅門。 婆羅門一生可分四期:(1)梵行(梵 brahma-cārin)期,八歲就師,其後十二年學吠陀,習祭儀。(2)家住(梵 gṛha-stha)期,返家結婚生子,祭祖靈,營俗務。(3)林棲(梵 vāna-prastha)期,年老則家產讓子,棲居樹林修苦行,專心思惟,入宗教生活。(4)遁世(梵 saṃnyāsin)期,絕世俗之執著,被粗衣,持水瓶,遊行遍歷。遁世期婆羅門之行法,其後為佛教沿用者不少,如遊行、乞食、雨安居等即是;又此期行之婆羅門稱比丘(梵 bhikṣu)、沙門(梵 śramaṇa)、遊行者(梵 parivrājaka)亦是例證。雜阿含經卷十七、卷二十九、中阿含卷四十八馬邑經、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等,更以沙門與婆羅門同義。長阿含卷十六「三明經」列有誦持流布吠陀之婆羅門阿咤摩、婆摩、婆摩提婆、婆婆悉、毘婆審、伊尼羅斯、蛇婆提伽、迦葉、阿樓那、瞿曇摩、首脂、婆羅損陀等。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更別婆羅門為三類,即:(1)生於婆羅門種之家者稱為種姓婆羅門,(2)假呼為婆羅門者稱為名想婆羅門,(3)驅擯惡不善法而行善行者稱為正行婆羅門。〔雜阿含經卷四、長阿含卷五典尊經、增一阿含經卷十一、卷四十六、金剛針論、成實論卷七「三業品」、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玄應音義卷十八〕(參閱「四姓」2211、「梵志」5833)p5628
婆羅門 普門疏云:此云淨行。劫初種族,山野自閑,故人以淨行稱之。肇曰:秦言外意。其種別有經書,世世相承,以道學為業。或在家,或出家,多恃己道術,我慢人也。應法師云:此訛略也。具云婆羅賀磨拏,義云承習梵天法者。其人種類,自云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獨取梵名,唯五天竺有,餘國即無。諸經中梵志,即同此名。正翻淨裔,稱是梵天苗裔也。
婆羅門(梵brāhmaṇa,巴brāhmaṇa,藏bram-ze) 音譯又作婆囉賀摩拏,意譯淨行、淨志、外意、承息、靜胤等。為印度社會階級制度中之一階級。此一階級之人自認為是梵天的後裔。平素讀誦《四吠陀》,行祭祀,位居四姓(四種階級)之最上位。在印度的階級制度中,除了四姓中的最下層首陀羅之外,其餘三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皆可讀誦《吠陀》,且可為自己行祭祀供犧。但只有婆羅門可以教授他人《吠陀》,為他人行祭祀,接受布施。故印度宗教上的權力可說完全掌握在此一階層之中。 印度以婆羅門階級最具勢力,故該國又有婆羅門國之別稱。其民眾所奉之宗教,稱之為婆羅門教。《長阿含經》卷十五,種德婆羅門曾說婆羅門成就五法,謂生為此階級者,具有五項條件︰一者婆羅門七世以來父母真正(種姓純正),不為他人輕毀。二者學習《吠陀》,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典幽微靡不綜練。又能善於大人相法,明察吉凶祭祀儀禮。三者顏貌端正。四者持戒具足。五者智慧通達。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曾為婆羅門作分類,謂有種性、名想、正行等三種婆羅門。種性婆羅門,謂生在婆羅門家者。名想婆羅門,謂假名為婆羅門者。正行婆羅門,謂能驅擯惡不善法者。 此外,關於婆羅門的一生,《俱舍論光記》卷一云(大正41‧10c)︰「七歲已上,在家學問,十五已去,受婆羅門法遊方學問;至年三十,恐家嗣斷絕,歸家娶婦生子繼嗣;年至五十,入山修道。」另有將婆羅門一生分為四期者,即(1)梵行期︰謂離自家前往師傅家學習吠陀。(2)家住期︰歸住自家,娶妻營生,作祭祀供犧,行布施。(3)林棲期︰家業交給兒子,隱遁林間,行苦行練身心。(4)遊行期︰離開山林,遊行四方,超脫世事,接受布施。 在原始佛典中,曾列出釋尊對婆羅門階級的看法。他以為古代的婆羅門是一種各方面皆合乎理想的階級,但到釋尊之時,婆羅門階級已告墮落。其中詳情請參閱附錄所載。 ◎附︰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原始佛教》第四章(摘錄) 釋尊最初似乎無意創立一個新的宗教。因為當時的哲學、宗教充滿著矛盾與衝突,缺乏倫理道德的成分而顯得漫無次序。在這種時機之下,釋尊外治印度文明,內本自身深邃的自證,提出一套饒富理性與倫理道德的生活方式。或許釋尊有一種欲以此套教理拯救世界、導引眾生的使命感,也可能是為古老的理想而努力。如果是後者,則釋尊很可能成為為人仰望的婆羅門。無論如何,釋尊必然想到要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為生命的意義而奮鬥。可是,當時婆羅門教的思想明顯的無法達成這些理想;婆羅門的行為舉止又充滿著貪欲與忿怒;婆羅門自甘墮落,已不復有古代婆羅門的人格與心態。古代的婆羅門,乃是印度古文明的導師。釋尊宣稱,他承諸古代真正婆羅門的理想。古代的婆羅門與當時的婆羅門是這樣區別的︰ 古代的外道與善行人, 個個都相當的自制。 他們棄絕一切的逸樂; 他們只全力盡義務。(巴利文《經集》二八四經) 古代的婆羅門既沒有羊群, 也沒有金子;既沒財產,也沒穀糧。 他們的食物和財富就是誦持經文; 他們堅守使他們成為完美婆羅門的戒律。(同前二八五經) 四十八個春秋, 他們堅守單身生活。 就這樣,古代的婆羅門, 追求著他們的信仰並實踐他們的信仰。(同前二八九經) 婆羅門並不與其他部族的人通婚; 他是不「買」妻子的。 愛與和諧, 使他和妻子共享婚姻生活。(同前二九0經) 貞潔、嚴守道德戒律、 誠實、柔順、懺悔與努力、 謙讓、不殺生、容忍, 這些都是婆羅門所稱頌的。(同前二九二經) 他們的舉止優雅,身體宏偉, 五官端正,名聲卓著,行為正當; 那些婆羅門,不但熱衷於善行, 而且竭力遏阻邪惡; 他們是如此的生活著, 因此使人民無比快樂幸福。(同前二九八經) 隨著時日的消逝, 這些婆羅門逐漸誤入歧途, 他們只看到快樂, 國王般的豪奢生活, 和打扮美麗入時的美女。(同前二九九經) 他們的車篷畫滿了圖畫,邊緣另加飾彩, 並用上等馬拉車; 他們的大廈建在風景最優美, 交通最方便的地方, 並設有層層重擁的門闕和花園。(同前三百經) 世俗的財富, 無數的乳羊、珍美的事物和美女, 這些,全都是婆羅門所想要的。(同前三0一經) 於是他們便杜撰經文, 然後到國王的跟前說︰ 獻給我們財產,你們有的是; 獻給我們金銀,你們均極富有。 這樣來生你們才會擁有更多的財富。(同前三0二經〉 而這些國王, 居然聽信了婆羅門的話, 不但舉行馬的祭獻禮, 還舉行人的祭獻禮, 不但展開鋪張的歡宴, 還允許肉體的歡獻, 所有的祭祀都作了許多的奉獻。 經過如此的慶祝之後, 他們才將財產和金錢交給婆羅門。(同前三0三經) 等到聚集所有的財富和寶藏之後, 他們因達到目的而竊喜, 並將那些珍寶貯藏起來。 由於利慾熏心的緣故, 對愛慾的渴望在他們心中燃燒得更加熾烈 起來。(同前三0六經) 從前只有三種疾病︰ 欲望、饑饉和年老。 在大量殺完所有的家畜之後, 九十八樣疾病和慾望因之跟隨而來。(同前三一一經) 於是當戒律不再有效, 敵意在奴隸和群眾間升起, 武士們和貴族分裂而互鬥, 妻子們輕視他們的丈夫。(同前三一四經) 這些武士、貴族和婆羅門, 還有其他受種姓制度庇蔭的人, 對他們的血統、地位不再顧慮許多, 而任由自己沈迷於淫逸和歡樂中。(同前三一五經) 這些字眼不斷的重複說︰真正的婆羅門必須如此如此;如前所述,婆羅門並非生而為婆羅門,亦不是由血統而定。而是立足於理性與倫理的完美所迸發出來的智慧與聖潔。所以經上又說︰ 我不認為人從子宮來, 卻認為人由母親而生。 一個十足的婆羅門, 他是「這樣的一個人說︰哦朋友!」 他是這樣的一個真正富有的人, 一個一無所有的人, 一個一無執著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二0經) 能擺脫所有幻想、錯覺, 能超越執著,毫無牽絆, 能無所畏懼,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二一經) 恰似露珠在荷葉上不久留, 恰似芥子在錐尖上停不住, 一個毫無貪念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二五經) 一個睿智的人, 一個洞察的人, 一個已達到最高目標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二七經) 一個會害怕發抖或能頑強抵抗無理的人, 一個不殺生但也不容別人傷害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二九經) 一個有禮且有用的人, 他只說真理, 他不苦惱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三二經) 一個已拋棄現世一切善惡, 和無所執著的人, 一個毫無牽掛, 實在而純正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三六經) 一個如明月般澄明, 一個寧靜、無瑕的人, 一個已拋棄一切塵世快樂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三七經) 一個能拋開喜怒哀樂, 冷靜而無固執的人, 一個勇敢而征服俗世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四二經) 一個過去一無所有, 未來也將一無所有, 而現在又一無牽掛的人, 一個一無所有和無所執著的人, 這樣的人,我稱之為婆羅門。(同前六四五經) 經由精勤的努力和純正的學習, 經由棄絕那些桎梏人的俗智和成規, 他成為婆羅門。 這就是婆羅門的最高境界。(同前六五五經)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六〈小緣經〉;《慧琳音義》卷二十九;《成實論》卷七〈三業品〉;《摩登伽經》卷上〈明往緣品〉;《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一;高楠順次郎、木村泰賢合著‧高觀廬譯《印度哲學宗教史》;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中村元《ヒンドゥ一教史》;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India》。 返回 總目錄
善見律曰淨行又婆羅者智門者聞也譯曰心出俗外
婆羅賀摩拏的簡稱,為印度四姓之一,華譯外意、淨行、淨志、靜志等,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淨行的種族。
此言訛略也應云婆羅賀摩拏此義云承習大法者其人種類自云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故獨取梵名唯五天竺有諸國即無經中梵志亦此名也正言靜胤言是梵天之苗胤也
上一音婆
不正梵語也應云沒囉憾摩此云淨行或云梵行自相傳云我從梵王口生獨取梵名世業相傳習四圍陀論例多博智守志貞白其中聰明頴達者多為帝王之師
如沙門性異名中說。
brāhmaṇa的音譯,另譯為「梵志:以求往生梵天為志者」),以大梵天為主神的宗教祭司及其子孫,印度四種種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