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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0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三科之一。梵名阿耶怛那Āyatana,舊譯曰入,新譯曰處。根與境為生心心所作用之處,故云處。根與境相涉入,故云入。有六根六境之十二法,故謂之十二處,又云十二入。俱舍論一曰:「心心所生長門義是處義。訓釋詞者,謂能生長心心所法故名為處,是能生長彼作用義。」同光記一下曰:「梵云阿耶怛那,唐云處,舊翻為入,此亦不然。若言入梵本應云鉢羅吠舍,舊經亦有翻為處者。如空無處等及阿練若等,并與今同。」見三科條。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o dwell, abide; fix, decide, punish; a place, state. āyatana, 阿耶怛那, also tr. 入, place or entrance of the sense, both the organ and the sensation, or sense datum; hence the 十二處 twelveāyatana, i. e. six organs, and six sense data that enter for discrimination.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a place; location; a spot; a point

to reside; to live; to dwell

location

…该来源共 15 条释义

阿毗达磨辞典

處總目錄 處有十二,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 問何因處唯十二?答唯身及具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為生長門故,謂如過現六行受用相為眼等所持。未來六行受用相,以根及義為生長門亦爾。所言唯者,謂唯依根境立十二處,不依六種受用相識。

佛光大辭典

一處 梵語 āyatana,巴利語同。音譯阿耶怛那。處,舊譯為入。為心、心所生長門之義。心王、心所以處為所依,緣處而生長,若離處,則不得生長。一切諸法分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三科,其中六根、六境合為十二處。亦即指以六根為所依、六境為所緣,根與境為能生長心、心所作用之處所,故稱十二處或十二入。法界次第卷上載,舊譯入者,為「涉入」之義,根、塵(即境)相對則產生「識」,故識係依根、塵而為「能入」,根、塵即是識之「所入」。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三除列生門之義,更舉生路、藏、倉、經、殺處、田、池、流、海、白、淨等十一義。〔俱舍論卷一、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參閱「三科」800)p602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處(梵āyatana) 指心理作用生起的場所。亦即生起認識作用的據點。包含六根與六境,故云十二處。音譯阿耶怛那,意譯為「入」。乃心心所之生長門。心王、心所以此為所依,以此為所緣而生長,故而得名。若離之,則完全不能生長。《俱舍論》卷一釋云(大正29‧5a)︰ 「心心所法生長門義是處義,訓釋詞者,謂能生長心心所法,故名為處,是能生長彼作用義。」 關於舊譯的「入」,《法界次第》卷上云(大正46‧665c)︰「入以涉入為義,根塵相對則有識生,識依根塵仍為能入,根塵即是所入。」 《法苑義林章》卷五(本)則評之曰(大正45‧333c)︰ 「梵云阿野怛那,舊翻為入,此亦不然。若言入者,梵云缽羅吠舍。舊經亦有譯為處者,如空無邊處等阿練若處。」 《俱舍論光記》卷一、《玄應音義》等書之所評亦同。又,依《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三所載,除生門之義外,又列舉生路、藏、倉、經、殺處、田、池、流、海、白、淨等十一義。此皆由生門之義所衍生者。 ◎附︰印順《佛法概論》第四章第一節(摘錄) 「處」,是生長門的意義,約引生認識作用立名。有情的認識作用,不能獨存,要依於因緣。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即有情根身的和合體︰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為生識的有力因,所以名之為處。六處是介於對象的所識,與內心的能識中間的官能。有眼方能見色──此色為眼所見的,與色蘊的色,含義不同;有耳方能聞聲……。有六根,所以對根的境界,也就分為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為生識的所緣緣。有所知與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處為中心;如沒有六處,能識與所識失去聯絡,也就不能成為認識。由六處而引發六識,才能分別境界。六處為認識的重要根源,所以隨六處而分識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由於六根門,所以有六塵──外六處、六識。繼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為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等。這都從認識的來路──根門不同,加以種種的分別。此六處法門,如《雜含》(卷八‧二一四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中略)眼、色因緣生眼識,(中略)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處中的前五處,為生理機構,是色法。此色,經中稱為「清淨色」,是物資中極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見的細色,近於近人所說的視神經等。意處是精神的源泉。依五處發前五識,能見五塵;依意處生意識,能知受、想、行──別法處,也能遍知過去未來,假實等一切法。我們的認識活動,根源於六處,而六處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說六處法門。如合此六處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處,為後代論師所重的。但佛世重於內六處,如律說︰「不得過五語六語」,即是一例。而「陰界六入」──入即處的異譯,為《阿含》及大乘經中常見的成語。佛陀的處觀,本是從有情中心的立場,再進而說明內心與外境的。 〔參考資料〕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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