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異喻所備之條件與因異品類也。例如內閣總理亦應守中華民國法律(宗),為中華民國人民故(因),如外國人(異喻),之論式中,外國人之異喻,與中華民國人民之因,全異品類是也。
hetu-viruddha; in a syllogism the example not accordant with the reason.
一因異品 梵語 vaidharmya-dṛṣṭānta-hetu。因明用語。因明論式中與因(理由)意義不同之品類。乃異喻之必備條件。立論凡不具所立法中所說之義者,即為因異品。如於「聲是無常(宗),所作性故(因),如虛空等(異喻)」之論式中,「虛空」與因之所作性意義品類相異,故稱因異品。因異品可分自異、共異、他異三品。(參閱「共異品」2777、「因明」2868、「異喻」6487)p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