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所立四種之法界也。見法界條。
四種法界 The four dharma-realms of the Huayan School: (1) 事法界 the phenomenal realm, with differentiation; (2) 理四法 noumenal with unity; (3) 理事無礙法界 both 理 noumenal and 事 phenomenal are interdependent; (4) 事事無礙法界 phenomena are also interdependent.
一四法界 即華嚴宗之宇宙觀。又作四種法界、四界。華嚴宗認為全宇宙係統一於一心,若由現象與本體觀察之,則可別為四種層次: (1)事法界,指差別之現象界。事,為事象;界,為分齊之義。即宇宙各種事物皆由因緣而生,各有其區別與界限;而世俗認識之特徵,則以事物之差別性或具特殊性之事物,作為認識之對象,此稱情計之境,雖有而非實,不屬佛智範圍。 (2)理法界,指平等之本體界。理,為理性;界,為性之義。即宇宙之一切萬物,本體皆為真如,平等而無差別。故宗密之註華嚴法界觀門,謂理法界,即無盡事法,同一理性之義。此現象之共性,皆為空性;理,即是本心、佛性、真如。然達此境界尚未顯真如妙用,故並不完全。 (3)理事無礙法界,指現象界與本體界具有一體不二之關係。即本體(理)無自性,須藉事而顯發;而一切萬象,則皆為真如理體之隨緣變現。此即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由此顯出理與事互融無礙之法界。據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所載,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此即理徹於事;亦可依他緣起無性同如,此即事徹於理。然尚非佛智之最高認識。 (4)事事無礙法界,指現象界本身之絕對不可思議。即一切諸法皆有體有用,雖各隨因緣而起,各守其自性,事與事看似互為相對,然多緣互為相應以成就一緣,且一緣亦徧助多緣。以其力用互相交涉,自在無礙而無盡,故稱事事無礙重重無盡。又作無盡法界。 若總觀以上四法界,則稱為四法界觀;若分別觀之,則逐一稱為事法界觀乃至事事無礙法界觀。關於四法界之修行次第,即依序由最初之事法界觀而入理法界觀,次觀事、理無礙而入理事無礙法界觀,最後觀事事無礙重重無盡,成就事事無礙法界觀。其中之後三者,或謂相當於華嚴宗初祖杜順所作「華嚴法界觀門」中真空、理事無礙、周徧含容等三觀。華嚴宗四祖澄觀則於前述之後三觀加上三觀所依之事法界觀,成立四法界觀。 華嚴宗又以四法界來分別小、始、終、頓、圓等五教,即:(1)小乘教,此教僅闡明差別之事法,而未立真如之理,故屬於事法界。(2)大乘始教,復分為二:①相始教,此教但攝真如於百法中之六無為,故亦屬於事法界。②空始教,此教專說平等之空理,故屬於理法界。(3)終教,此教立真如之隨緣不變,故屬於理事無礙法界。(4)頓教,此教立「離言真如,速疾頓悟」之法門,故亦屬於理法界。(5)圓教,此教宣說法界緣起事事無礙,故屬於事事無礙法界。〔華嚴經旨歸、華嚴法界玄鏡卷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九〕(參閱「三觀」936、「四法界觀」2226、「法界」4258)p2225
四法界總目錄(出華嚴法界觀)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軌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一事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分齊者。限量也。)二理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四法界 華嚴宗觀察差別無限的宇宙,所立的四種法界。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語出澄觀《法界玄鏡》卷上。 (1)事法界︰即差別的現象界。指萬有各別,諸法皆由因緣生,有分隔齊限的存在。 (2)理法界︰即超差別的實體界。指真如平等之理性通貫萬有,其體性普遍恆常。 (3)理事無礙法界︰謂現象界與實體界一體不二的關係。指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交絡,無礙自在。 (4)事事無礙法界︰即於現象界上直認絕待不可思議。指森羅差別之事法事事融通,法法無礙,即入自在。 四法界是修入無盡法界的四重觀門。其中事法界是後三法界之所依。觀此事法界之諸法同一理性,即理法界觀;觀事與理不相礙,差別即平等,平等即差別,即為理事無礙法界觀;觀一一事法不壞其相,互涉而無礙,即事事無礙法界觀。這是將行者所修法界之性德分別為四種,以作為所觀之門。此四重觀門謂之四法界觀。 傳為杜順所作的《華嚴法界觀門》原立真空、理事無礙、周遍含容三觀。其後澄觀造《法界玄鏡》釋此三重觀門,於三法界上再加事法界,即成四法界。依澄觀之意,在主觀上僅立後三法界雖已足夠,但相對於能觀而併說所觀時,可加事法界。這在另一方面,也可看作是對天台三觀之「就理說事」,而顯華嚴一家觀門「就事說理」的特質。 再依此四法界分別小、始、終、頓、圓五教。大體而言,小乘教只明差別的事法,未立真如之體,故屬事法界;相始教僅止於攝真如入百法中的六無為,也屬事法界;空始教專說平等的空理,故屬理法界;終教立真如隨緣不變,故屬理事無礙法界;頓教是離言真如速疾頓悟的法門,故亦屬理法界;圓教說法界緣起事事無礙圓融,故屬事事無礙法界。 〔參考資料〕 《註華嚴法界觀門》;《華嚴法界玄鏡》卷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華嚴七字經題法界觀三十門頌》卷上;《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九;鎌田茂雄《華嚴の思想》;宮本正尊編《佛教の根本真理》。 返回 總目錄
四法界總目錄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規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 一、事法界 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 二、理法界 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無礙法界 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 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華嚴宗所立,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世間萬法差別之相,各有其不同,不能混淆,名事法界;真如平等的理體,為萬法所依,名理法界;真如能生萬法,故萬法即是真如,理體事相,互融互具,無礙通達,理即是事,事即是理,名理事無礙法界;諸法互攝,重重無盡,不相妨礙,一多相即,大小互容,舉一全收,具足相應,名事事無礙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