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不成過 因明用語。謂四種不能成立之過失。又稱四不證過。在因明宗(命題)、因(理由)、喻(譬喻)三支作法中,為「因」十四過中之前四者。與六不定、四相違相對。即:兩俱不成(梵 ubhayāsiddha)、隨一不成(梵 anyatrāsiddha)、猶豫不成(梵 sandigdhāsiddha)、所依不成(梵 āśrayāsiddha)。於因明論式中,立者(立論者)所立之「宗」是否能成立,其「因」必須具足三項條件,即:(1)遍是宗法性,(2)同品定有性,(3)異品遍無性。然上記四項過誤僅具有後二條件,而缺乏「遍是宗法性」,故構成「不成」之過失。又於古因明中,若論及「不成之過」僅立兩俱不成與隨一不成,自陳那以後之新因明,始有四不成過之說。〔因明入正理論、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一(文軌)〕(參閱「三十三過」708、「因明」2868)p2162
四不成過 因明三支作法中,因十四過中的前四過。指因明論支中,「因」不遍通宗的前陳,也就是闕因三相中的遍是宗法性,致使所立之宗不能成立的四種過失。《因明入正理論》云(大正32‧11c)︰「不成有四︰(一)兩俱不成;(二)隨一不成;. 三猶豫不成;(四)所依不成。」 此中,兩俱不成是指立敵皆不許其因為真,例如說︰聲是無常(宗),所見性故(因)。其所見性的因完全不遍通於宗前陳的聲;此因立敵皆不許,故論證不成立。 隨一不成是指立敵的任一方不承認其因為真,例如說︰聲是無常(宗),所作性故(因)。就聲顯論師言,不許聲是所作性故,一許一不許,論證不能完全成立。 猶豫不成是指因的真偽不明,而不能決定,例如說︰彼山有火(宗),有雲煙故(因)。但是,雲煙是否確實是因於彼山有火,或是由於其他事情而起,尚有待確證;以論據不確實,故不能成立。 所依不成是指不能確定前陳是否能依因而被顯示,例如說︰虛空實有(宗),諸德所依故(因)。此中,虛空是否真是德之所依、具有諸德﹖若以虛空為假法,則能依之德不能顯示所依的虛空,造成完全無所依的結果,致使虛空實有的宗無法成立。 〔參考資料〕 沈劍英《因明學研究》。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