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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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4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弟子嗣師之法也,密家謂為傳法,禪家謂為嗣法。象器箋十二曰:「宗門之嗣法,猶諸侯之嗣國也。」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o succeed to the dharma, or methods, of the master, a term used by the meditative school; 傳法 is used by the esoteric sect.

佛光大辭典

一嗣法 禪林用語。指嗣續法統。又作傳法、嗣續。釋尊傳法予摩訶迦葉時,曾囑付(大五一‧二O五中):「吾以清淨法眼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正法將付於汝,汝當護持。」此一法統延續至今日,而世代嗣續之,稱為嗣法。廣義言之,則泛指弟子承受其師之教法,並成為其後嗣者。此一後嗣者通常稱為法嗣。一般師資(師徒)相承時,必由為師者授予嗣書,以作嗣法之證明;然受嗣書之弟子必限於出家之僧人。〔備用清規卷一嗣法師忌條、敕修百丈清規卷二住持日用條、禪林象器箋叢軌門〕p679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嗣法 繼承法統。又稱傳法、嗣續。即繼承釋尊付法予摩訶迦葉之後,代代相傳至今的法統。《雲外雲岫禪師語錄》宗門嗣法論云(卍續124‧1012下)︰「參禪學道貴在續佛祖慧命,非榮身之事也。」 又,嗣承之師稱為「嗣法師」,嗣法之徒稱為「法嗣」,作為嗣法的證明而授予的文件名為「嗣書」。開堂時為師拈香,酬法乳之恩稱為「嗣香」、「嗣承香」、「嗣法拈香」。嗣法師示寂後,每年於其入寂日誦經獻香,稱為「嗣法師忌」。日本曹洞宗僧侶須經剃度、立身、嗣法之階次後,始得為一寺之住持。此中之「立身」,謂剃度後,經過五年以上的修行,而後在結制安居時擔任首座,以舉揚宗風者。又稱立職或立僧。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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