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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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3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十六行相也。

佛光大辭典

一十六諦 指印度正理學派所立之十六種認識及推理論證方式。又作十六句義(梵 ṣoḍaśa padārthāḥ)。正理學派以考察十六諦乃到達解脫之要件。而龍樹則於其廣破經、廣破論、迴諍論中批判十六諦,並一一破之。十六諦者:(1)量(梵 pramāṇa),乃獲得真智之方法,有現量、比量、聲量、譬喻量四種。(2)所量(梵 prameya),乃指知識之對象,有:我、身、根、境、覺、意、作業、煩惱、彼有、果、苦、解脫十二種。(3)疑(梵 saṃśaya),指對所見事物之特性未明確之知,此乃推理論證之基因。(4)用(梵 prayojana),指解疑之作用。(5)喻(梵 dṛṣṭānta),指凡人、學者皆認可的推理論證之標準根據。(6)悉檀(梵 siddhānta),即宗義,乃立者之主張。(7)支分(梵 svayava),乃論證之形式,即指五支作法。(8)思擇(梵 tarka),指為了知事物真相,根據其原因,而行深思推理。(9)決(梵 nirṇaya),指義理之決定。(10)論義(梵 vāda)。(11)紛義(梵 jalpa),指為堅守自說,用難難等不正之法。(12)壞義(梵 vitaṇḍā),指自無立論,而以不正之法難他人之立論。(13)似因(梵 hetv-ābhāsa),指似是而非之因,即不正之因,有不定、相違、問題相似、所立相似、過時五種。(14)難難(梵 chala),乃指故意將敵者之語曲解,而非難之。(15)諍論(梵 jāti), 敵者顛倒同法、異法,以非難立者之正確論證,此與古因明之十四過類相當。(16)墮負(梵 nigrahasthāna),指立者因誤解、不解而致敗北。〔百論疏卷上之中、印度六派哲學、印度哲學史、中觀佛教論考(山口益)〕p56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十六諦 印度尼夜耶(正理)派所立之十六種認識及推理論證的方式。即量、所量、疑、用、喻、悉檀、支分、思擇、決、論議、紛議、壞義、似因、難難、諍論、墮負。又稱十六句義。以下分述各諦之意︰ (1)量︰指得真智的方法或手段,又分現量、比量、聲量及譬喻量四種。現量謂由根與境直接接觸,不添加比較、抽象等認識作用,如眼見色、耳聞聲。比量謂以前面現量智做基礎,比較或類推沒有實際見聞者,如見煙而知有火。聲量又名聖教量或不能知,謂由傳承而來的認識作用,即信賴聖人的教示。譬喻量謂由類似既知的事象,推論未知的事物。此四量被認為概攝了知識的根源。 (2)所量︰指應被量知之物,即所謂知識的對象。有十二種類︰我、身、根、境、覺、意、作業、煩惱、彼有、果、苦、解脫。此中,前六種是關於身體活動的要素,後六種是關於前者的造業。正理派亦以離苦得解脫為目的,故將現世之苦至解脫之徑作為真智的對象。 (3)疑︰是起疑惑,為推理論證的基因。 (4)用︰指動機,為解決疑惑之作用。 (5)喻︰指實例或標準,為推理論證之標準根據。 (6)悉檀︰指宗義,有遍所許宗、傍準義宗、先承稟宗、不顧論宗四種。 (7)支分︰指論證的形式,即所謂五支作法。 (8)思擇︰指為了知事物的真相,以其原因根據進行熟慮、推理。 (9)決︰指義理的決定。 (10)論議︰指立者敵者雙方用正當的手段,相互以正式的論式議論。 (11)紛議︰指為固守自己的立論,而用不正當的手段,如以曲解、倒難、墮負等做證明。 (12)壞義(即強辯)︰指自己不立論,而單以不正當的手段破壞對方的議論。 (13)似因︰指似是而非的根據。有不定、相違、問題相似、所立相似、過時(或不定、相違、相生疑、未成及即時)五種。 (14)難難︰指故意曲解敵者之語,而加以非難。 (15)諍論︰指對立者正確的論證,敵者顛倒其同法與異法,運用種種詭辯,加以非難破壞。此相當古因明之十四過類;有同法相似、異法相似等二十四種。 (16)墮負︰指於論諍中敗退的因素,如因誤解別人的論旨或放棄自己的主張等,而敗退論場。此與《如實論》〈反質難品中墮負處品〉所說一致,有壞自立義等二十二種。 上述十六諦的內容,與《百論疏》所說稍有不同,如第七支分,《百論疏》名為語言分別,解作分別自他義;第十一紛議,稱為修諸義,指以語言顯示真實道理(即立真實義);又其第一量諦中的譬喻知,與第五譬喻之說屆輪有混同。 按此十六諦中,量至決等九諦是說示論證的基礎及其過程;論議以下七諦則是舉示論證的實際方式,以及誤謬的因素。 〔參考資料〕 《成實論》卷二〈一切有無品〉;黃懺華《印度哲學史綱》;《印度六派哲學》;《印度哲學研究》卷一。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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