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論一部所明之法門,有十七種,是為瑜伽論所觀之境,故云十七地。一、五識身相應地,二、意地,三、有尋有伺地,四、無尋有伺地,五、無尋無伺地,六、三摩呬多地,七、非呬三摩多地,八、有心地,九、無心地,十、聞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三、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菩薩地,十六、有餘依地,十七、無餘依地也。
一十七地 即十七種境界。在修瑜伽行之際,依行者之行共有十七種境界。即:(1)五識身相應地,(2)意地,(3)有尋有伺地,(4)無尋唯伺地,(5)無尋無伺地,(6)三摩呬多地,(7)非三摩呬多地,(8)有心地,(9)無心地,(10)聞所成地,(11)思所成地,(12)修所成地,(13)聲聞地,(14)獨覺地,(15)菩薩地,(16)有餘依地,(17)無餘依地。此中,初九地係屬三乘境,觀此境能起以下六地之行,再依此行得證以下二地之果,以此表示境行果之順序。此說見於瑜伽師地論卷一至卷五十。p484
如瑜伽師地論中說。
瑜伽師地論所說的十七種法門,即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有伺地、無尋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呬三摩多、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