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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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3 部辞典)

佛光大辭典

一六重本迹 又作六種本迹。本,謂所依之住處不移動;迹,謂往來之蹤跡出沒多端。為天台宗對本迹二門所立之六種釋義。即:(1)理事本迹,謂由實相真諦之理而生出一切法,故以實相之理為本,一切法之事象為迹。(2)理教本迹,謂本時(意謂本來之時)所悟之事理二諦乃超越一切言說之絕對真理,故以之為本,而昔佛方便之二諦之教為迹。(3)教行本迹,謂稟持昔佛之教為本,而由教詮理起行為迹。(4)體用本迹,謂以稟教修行契理而證得法身為本,而以法身之體起應身之用為迹。(5)實權本迹,謂以久遠實得之法應二身為本,為度化眾生之故,而以種種權施之法應二身為迹。(6)今已本迹,謂以法華經以前諸教(已說)所說之事理乃至權實為迹,而以法華經(今經)所說之久遠事理乃至權實為本。非今經明示久遠之本,則無以垂已說之迹;而由已說之迹,則可顯出今經之本。本迹雖殊,而其不思議則一。故以此六重輾轉顯示本時今說之經意與迹中已說之教門雖不相同,然依本迹相關互顯之義,以明本迹二門之不思議為一。〔法華經玄義卷七〕(參閱「本迹二門」2481)p1671

天台教學辭典

六重本跡總目錄  又云六種本跡。本謂所依住處不移動;跡,謂往來之蹤跡出沒多端。台宗對本跡二門所立六種釋義。 1.理事本跡:由實相真諦理而生出一切法,以實相理為本,一切事象為跡。 2.理教本跡:本時(本來之時)所悟事理二諦,乃超越一切言説絕對真理,故以之為本。而昔時佛以方便二諦教説為跡。 3.教行本跡:稟持昔時佛之教為本,而由教詮理起行為跡。 4.體用本跡:以稟教修行契理而證得法身為本,以法身理體起應身用為跡。 5.實權本跡:以久遠實得之法應二身為本,為度化眾生,以種種權施,現法應二身為跡。 6.今已本跡:依『法華經』以前諸教所説事理乃至權實為跡。而以『法華經』所説久遠事理乃至權實為本。若非今經明示久遠之本,則無以垂説之跡,而顯今經之本。本跡雖殊,但其不思議則一致。故以六重輾轉顯示本時、今説與跡中教門雖不相同,然依本跡相關之互顯義,以明本跡二門不思議為一致。 〔法華玄義卷七〕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六重本跡 天台宗之佛典詮釋學用語。指該宗解釋本、跡二門的六種釋義。即理事本跡、理教本跡、教行本跡、體用本跡、實權本跡、已今本跡。「本」指所依的住處不動,「 跡」指往來的蹤跡出沒多端。 (1)理事本跡︰《法華玄義》卷七(上)解為(大正33‧764b)︰「本者理本即是實相,一究竟道;跡者除諸法實相,其餘種種皆名為跡。」即由實相真諦之理而生出一切法,故以實相之理為本,一切法之事象為跡。 (2)理教本跡︰《玄義》解為(大正33‧764b)︰「理之與事皆名為本,說理說事皆名教跡也。」謂本時所悟之事理二諦乃超越一切言說之絕對真理,故以之為本,而以昔佛方便之二諦教為跡。 (3)教行本跡︰《玄義》解為(大正33‧764b)︰「理事之教皆名為本,稟教修行名為跡。」謂稟持昔佛之教為本,而由教詮理起行為跡。 (4)體用本跡︰《玄義》解為(大正33‧764b)︰「行能證體,體為本。依體起用,用為跡。」謂以稟教修行契理而證得法身為本,而以法身之體起應身之用為跡。 (5)實權本跡︰《玄義》解為(大正33‧764b)︰「實得體用名為本,權施體用名為跡。」謂以久遠實得的法、應二身為本,為度化眾生,而以種種權施的法、應二身為跡。 (6)已今本跡︰《玄義》解為(大正33‧764b)︰「今日所顯者為本,先來已說者為跡。」即以《法華經》所說之久遠事理乃至權實為本,以《法華經》以前諸教所說之事理乃至權實為跡。若非《法華經》闡示久遠之本,則無以垂已說之跡;而由已說之跡,則可顯《法華經》之本。本跡雖殊,然其不思議則一。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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