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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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3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見六相條。

佛光大辭典

一六相圓融 又作六相緣起。指六相相互圓融而不相礙。與十玄門之說,並稱「十玄六相」,為華嚴宗之重要教義。六相即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華嚴宗以此六相之說為基礎,而立六相圓融。即:諸法皆具此六相而互不相礙,全體與部分、部分與全體皆一體化,圓融無礙。世親之十地經論卷一對菩薩行說有六相。隋代慧遠之十地經論義記雖然解釋六相,但僅說及體與理,而未說及相與事。華嚴宗自唐代智儼始說六相圓融,而後由法藏、澄觀集其大成。 據華嚴五教章卷四,解釋六相圓融之名義,即:緣起之諸法必由諸緣集合成立,故有成立之總相(一含多德,例如屋舍之總支柱、椽、樑等)與令其成立的諸緣之別相(依總相而存,令總相圓滿者,例如屋舍分為柱、椽、樑等別相)。此別相係對應於總相而言,別相之上又有同相(具有多義多法,然互不相違,亦同樣可成立總相,例如柱等互相合力組成屋舍)與異相(多義多德各各別異且互相望,例如豎柱與橫樑相異);同時總相亦對應於別相而言,總相之上另有成相(由諸義而成立總相,例如由柱等而完成屋舍)與壞相(別相各守自己本位,不成立總相,例如柱等守各自之自相),合之即為六相。 六相之關係可分為體、相、用來說。總、別二相是緣起之體德,同、異二相是緣起之異相,成、壞二相是緣起之義用。另據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載,緣起法有圓融與行布(差別)之二大義,其中總、同、成三相屬圓融門(三相圓融);別、異、壞三相屬行布門(三相行布)。但表無差別之圓融並不離表差別之行布,且行布亦不離圓融,故說圓融即行布,行布即圓融,於此乃成立無盡法界之緣起。同論又舉出六相與十玄之關係,即:十玄中之初門為總相,其他九門為別相;或以初門為總相,而以其他九門配以五相說明之。又據鳳潭之華嚴五教章匡真鈔卷六,將同時具足相應門配於總相,一多相容不同、諸法相即自在、因陀羅網微細、微細相容安立等四門配於別相及同相,祕密隱顯俱成、十世隔法異成、托事顯法生解等三門配於異相,祕密隱顯俱成、諸藏純雜具德、唯心迴轉善成等三門配於成相,祕密隱顯俱成、諸藏純雜具德、托事顯法生解等三門配於壞相。〔新華嚴經卷三十四、華嚴經搜玄記卷三下、華嚴經探玄記卷九、新華嚴經論卷二十四、華嚴經疏卷三十一、卷三十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五十三、華嚴經孔目章卷一、卷三、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下、十地經論義記卷一末、大乘義章卷三本〕(參閱「六相」1669)p1670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六相圓融 華嚴宗之教義。六相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六者。由於一切諸法皆具足此六相,而法法塵塵無礙自在,故稱為六相圓融。華嚴宗十玄緣起之所談,即為此六相圓融之教門所證實。出自舊譯《華嚴經》卷二十四、《十地經》卷三、新譯《華嚴經》卷三十四。 世親的《十地經論》卷一曾釋顯此義。慧遠《十地義記》卷一(末)、《大乘義章》卷三(本)也曾加以詳解。然而,世親之六相說僅就菩薩之階位而言,而慧遠雖約體約理談六相,然不約相約事而談,故僅係三乘終教位之所論,未顯華嚴別教一乘之深義。 唐代,至相寺之智儼開始就六相做圓解。智儼為華嚴宗第二祖。據傳他曾遇一異僧,告以〈十地品〉中六相之義包含一乘不共之理。他反覆凝思,終於發現六相圓融之教門。他在《華嚴經搜玄記》卷三、《五十要問答》卷上、《華嚴孔目章》卷三等書中,皆曾記述六相之圓解。 智儼之後有法藏承繼師說,在其所著《華嚴五教章》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九、《金師子章》等書中皆曾加以解說。 澄觀繼法藏之後,在《華嚴經疏鈔》卷五十三做詳盡的敘述,且根據法藏《華嚴五教章》的說明,略釋此六相。 玆分別略釋六相如次︰ (1)總相,一含多德故。 (2)別相,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緣起法一切處通,今且略就緣成舍辨。總相別相,如云全體與部分。如舍是總相,和同作舍之椽等諸緣,別於總故,是別相。 (3)同相,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義故。 (4)異相,多義相望,各各異故。同相謂差別之諸法,能調和成一體,而不失其部分之特質。如椽等和同作舍,不相違背,皆名舍緣,非作餘物,是同相。椽等諸緣,隨自形類,相望差別,是異相。 (5)成相,由此諸義緣起成故。 (6)壞相,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謂有特性之異相,能調和而成同相,即部分相依而成全體。雖成全體,而非破壞部分之特性。如椽等作緣,舍義得成,是成相。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是壞相。 一切諸法,無不具足此六相。此三對六相中,總同成三,無差別之圓融門也。別異壞三,差別之行布門也。此平等與差別,相即相入,圓融無礙。離總相,無別相。離同相,無異相。離成相,無壞相。總相即別相,別相即總相。同相即異相,異相即同相。成相即壞相,壞相即成相。如是圓融不離行布,行布不離圓融。行布即圓融,圓融即行布,六相無礙,是名六相圓融。以六相圓融故,諸法即一真法界無盡緣起。 ◎附︰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附錄(摘錄) 在賢首的《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裏,舉出別教一乘的四門義理,後二門是與他教不共的,即所謂「十玄無礙」和「六相圓融」。這二門的性質屬於「觀法」,要是依從理論的次序,應當顛倒過來,先說六相,再說十玄,現在並歸一節來談。華嚴宗主張的觀法,要隨順著普賢的境界,也就是緣起因的部分,至於諸佛自境就屬於性海果的部分,離卻言語心思而不能解說攀緣了。這裏所謂緣起,指的是「法界緣起」,它的相貌無盡圓融,在《華嚴經》裏處處說到的各種世界、人物、行事乃至一切現象,幾乎都是用來形容它的。不過經文浩瀚,又很散漫,其中條理並沒有明白指點出來;直到世親作《十地經論》,才透露一些線索。他依著初地十願裏第四大願所說菩薩行用六種方便構成廣大無量無涯的論點,闡明了通釋全經各樣十句的法門,而舉出發凡的實例。這就是︰經文開頭解釋由通達佛法而入佛智的一段,先有十句說明。第一句當於總相,其餘九句為別相;又第一句是同相,其餘是異相;又第一句為成相(這是用魏譯術語,其實應作略相或合相),其餘為壞相(實為廣相或開相)。由此類推,經中所有十句都可用六相去解釋。雲華智儼更從這上面體會到華嚴法界緣起的相貌也不外乎這六方面,於是用來解釋一切緣起的現象。賢首跟著加以發揮,在他所著的《教義章》裏,舉了房舍和椽瓦的譬喻,房舍是總是同是成,而椽瓦等是別是異是壞,由此見出因果同時,一多相即,自在無礙的道理。《教義章》的末尾並還有總結六相的頌文說︰「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類自同成於總,各別體異現於同;一多緣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這可看作賢首發揮六相說所得的結論。 〔參考資料〕 《華嚴經傳記》卷三;《新華嚴經論》卷二十四;《華嚴經疏》卷三十一、卷三十四;《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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