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外處 處為生長之義;可長養心、心所。為心、心所之所緣者有六,即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稱為六外處。〔雜阿含經卷十三、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一〕(參閱「六境」1691)p1641
六外處總目錄 處為生長之義;可長養心、心所。為心、心所之所緣慮者有六,即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稱為六外處。亦稱為六境。見《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一所載。
集異門論十五卷一頁云:六外處者:云何為六?答:一、色外處。二、聲外處。三、香外處。四、味外處。五、觸外處。六、法外處。云何色外處?答:若色,為眼,或已見,或今見,或當見;或彼同分。是名色外處。聲香味觸法外處,隨所應,當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