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之八波羅夷罪也。波羅夷譯作斷頭,又作棄,謂犯此罪者,棄於佛法之邊外也。楞嚴經八曰:「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同長水疏曰:「梵云波羅夷,此云棄。謂犯此者永棄佛法邊外,猶如死屍,大海不受,故名為棄。」見八波羅夷條。
idem 八波羅夷.
一八棄 謂比丘尼之八波羅夷罪。又作尼八棄戒、八棄戒。即:非梵行、不與取、殺、上人法、摩觸、八事成重、覆比丘尼重罪、隨順被舉比丘違尼僧三諫。(參閱「律」4784)p439
即比丘尼的八波羅夷罪。波羅夷華譯為斷頭,又譯作棄,意思是犯了此罪的人,就會被擯棄於佛法的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