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亘璇 (1768~1852)韓國李朝僧。全羅北道湖南茂長縣人,俗姓李。號白坡。十六歲時,出家於鄉里之禪雲庵,六年後依當時華嚴學大師雪坡受具足戒,並從其學。二十六歲學問略成,開講席。四十三歲,轉而習禪,結草庵於楚山龍門洞五年,後於清道雲門寺弘揚禪旨,參學之徒頗眾,號稱湖南禪伯。世壽八十五。 寂後門人雪竇撰白坡大禪師行狀,金阮堂撰碑銘。門下有道峰正觀、白嚴雲竇、枕溟翰醒等,著有禪文手鏡、龜鑑、定慧社結社文、壇經要解、禪要記、金剛八解鏡、禪門拈頌記等。〔朝鮮佛教通史上、朝鮮禪教史、李朝佛教〕p2717
亘璇(1768~1852) 李氏朝鮮時代僧。俗姓李。號白坡。生於全羅北道湖南茂長縣。正祖八年(1784),入鄉里中之禪雲庵剃度。十四年,從當時華嚴學大家雪坡受具足戒。純祖十一年(1811)轉學禪,於楚山龍門洞結草庵修禪五年。後在清道雲門寺弘揚禪旨。參學之徒多稱之為湖南禪伯。哲宗三年(1852)四月二十日示寂。年八十六。塔於禪雲庵,門人雪竇撰〈白坡大禪師行狀〉,金阮堂撰〈華嚴宗主白坡大律師大機大用之碑銘〉。 其門人有道峰正觀、白嚴雪竇、枕溟翰醒等人。著作有《禪文手鏡》《龜鑑》《定慧社結社文》《壇經要解》《禪要記》《金剛八解鏡》《禪門拈頌記》《五宗綱要私記》《識智辨說》《三根念佛辨》等書。其中,《禪文手鏡》主張祖師禪、如來禪之外有義理禪,對於此一觀點,至近代仍有贊否兩論的論諍。又,《龜鑑》是亘璇感概戒律之不受重視所撰,因此在二五0戒之外,又制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不貪心、不瞋心、不邪見的比丘十戒。勸說當嚴守此十戒。 〔參考資料〕 《朝鮮佛教通史》上;《朝鮮佛教史》;《朝鮮佛書解題事典》。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