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每月五日,十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之四日上堂也。此外朔望之兩日別有祝聖上堂,通計之恰是每五日一參,故曰五參。非曰一月參五度也。見象器箋十一。
一五參上堂 又作五日上堂、五日升堂、五參陞座。略稱五參、五上堂。謂禪林中,每隔五日住持即上堂陞座,為眾僧參問之禪院儀制。禪苑清規卷二有載,五日陞堂激揚宗旨。初於每月一、五、十、十五、二十、二十五等六日上堂說法。其後以初一(旦)、十五(望)為祝聖上堂日(稱旦望上堂),乃成一月四回之上堂;又旦望上堂與五日、十日、二十日、二十五日等四日之上堂,並稱為五旦望。蓋五參之法,或襲自我國昔時五品以上之官吏須每隔五日參朝一度。〔敕修百丈清規卷上住持章、禪林象器箋第十一類垂說門〕p1503
五參上堂 禪林用語。又稱五日上堂、五日升堂、五參陞座,略稱五參、五上堂。《 敕修百丈清規》卷二〈住持章〉云(大正48‧1119b)︰「五參上堂,兩序至座下,徑歸班立,住持登座不拈香。」《入眾須知》云(卍續111‧954上)︰「五日升堂者,警悟參學,究竟生死事大,兼提點寺中事務,只要簡略。」 禪林中,於每月朔日、五日、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上堂陞座,一月總有六參;但旦望別有祝聖上堂,故惟名餘四日為五參;即每五日一參,非謂一月五度參。又據《校定清規》所載,於每月初五、初十、二十、二十五日之前夕,侍者當覆住持,恐住持事繁,或有失記。是日開靜前,令行者報覆知事、頭首、寮舍。及再請後,掛上堂牌。 〔參考資料〕 《禪林備用清規》卷二;《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卷下;《洞上僧堂清規行法鈔》卷四;《禪林象器箋》〈垂說門〉。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