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種自性 指假說自性與離言自性。所謂假說自性,全稱所安立假說自性,指人們對於事物、現象藉助名言的了解;實指世間語言概念和見聞覺知意義上有自性、有差別的,被公認為真實不虛的事物,如色聲香味、地水火風,以及有為、無為、日、月、涅槃等,世俗共認是「有」。離言自性,又名勝義自性、法性,指離開名言的事物、現象本身;意謂一切法假立自相,唯假建立,非有自性;亦非離彼別有自性。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大三O‧四八六下):「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說自性,平等無分別智所行境界,如是境界為最第一真如、無上所知邊際。」意謂將離言自性與假說自性結合起來的智慧及其把握的境界,是最高的真實,任何現象(事相)都是離言自性與假說自性的統一。p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