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施,法施也。
v. 二種布施.
二種施總目錄(出法界次第) 一財施。財施者。謂以飲食衣服。田宅珍寶等。一切自己所有資身之具。悉能施與它人也。金光明最勝王經云。財施之福。不出三界。唯伏貪愛。但濟一世之貧。而不能令其得道。譬如燈光。止明一室。是也。(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二法施。法施者。謂從諸佛及善知識。或從經卷。聞說世間出世間善法。以清淨心為人演說也。金光明最勝王經云。法施兼利自他。能令眾生出於三界。斷諸煩惱。成就慧身。譬如日光。徧照大千世界。是也。(世間法者。即五戒十善及治世之法也。出世間法者。即三乘所修四諦六度等法也。)
財施和法施。財施是以財物去救濟疾病貧苦的人;法施是以自己所聞知的佛法,去向人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