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細六粗 語出大乘起信論。根本無明起動真如,現出生滅流轉之妄法(迷之現象),其相狀有三細與六粗(九相)之別。細者,無心王與心所之分,其相微細難測;粗者,心王與心所相應,其作用之相粗顯。 三細即:(1)無明業相,略稱業相。指從真起妄的初動之相。即由根本無明起動真如之最初狀態,乃枝末無明中之第一相,此相尚未能區別主客之狀態。(2)能見相,又稱見相。指見初動之相。又稱轉相。依初動業識,轉成能見之相。此係依前述無明業相所起而認識對象之心(主觀)。(3)境界相,又稱現相、境相。由前轉相,而妄現境界之相。蓋能見相既起,則同時妄現此認識對象(客觀)。 六粗即:(1)智相,依境界相妄起分別染淨,於淨境則愛,於染境則不愛,稱為智相。(2)相續相,依智相分別,於愛境則生樂,於不愛境則生苦;覺心起念,相應不斷,稱為相續相。(3)執取相,依前之相續相,緣念苦樂等境,心起執著,稱為執取相。(4)計名字相,依前之執取相,分別假名言說之相,稱為計名字相。(5)起業相,依前之計名字相,執取生著,造種種業,稱為起業相。(6)業繫苦相,繫於善惡諸業,有生死逼迫之苦,不得自在,稱為業繫苦相。 依此,若由細相進入粗相,即由不相應心之阿賴耶識位進入相應心之六識位,迷之世界乃隨之展開。是故,若欲抵達悟境,須由粗相向細相邁入。凡夫之境界為粗中之粗(六粗後四相)、菩薩之境界為粗中之細(六粗前二相)及細中之粗(三細後二相)、佛之境界則是細中之細(無明業相)。此外,若以三細六粗配五意,則三細依序配業識、轉識、現識,智相配智識,相續相配相續識。若以之配六染心,則三細依序配根本業不相應染、能見心不相應染、不斷相應染,執取相及計名字相配執相應染。若以之配四相,則業相配生相,能見、境界、智、相續等相配住相,執取、計名字等相配異相,起業相配滅相。〔釋摩訶衍論卷四、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起信論疏卷上、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p834
三細六粗 《大乘起信論》用語。三細與六粗之合稱。為根本不覺所生之三種微細相,以及更以境界為緣而生起之六種粗顯相。《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 「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可知三細者,即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因其相微細難知,故名三細。茲分別略釋如次︰ (1)無明業相︰又稱業相。謂在靜止狀態之真如,即心之本體依無明開始動搖時之相。因未能辨認能所主客,所以是迷界原始之狀態。業為動作義,有動作便有苦,對苦果說,初動是原因,故亦有業因義。 (2)能見相︰又稱見相、轉相。「轉」為「轉起」之意,一旦動搖便不停止,既已動搖現業相,即一轉而起能緣之主觀見照作用。雖曰能見,但非如用肉眼見物,而是極微細之認識作用,故名所緣不可知。 (3)境界相︰又稱現相。不起見相則無境界相,既有主觀見照作用在前,故客觀之對象,即隨而顯現。 上列三細,可以鏡、物作喻︰業相如鏡面,見相猶鏡面能照物,現相則如因鏡能照而映現萬象。 所謂六粗,即以現相之境界為緣,所生起之六種迷相。《大乘起信論》云(大正32‧577a)︰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相,造種種業故。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茲分釋如次︰ (1)智相︰對前境界相,不知彼是現於主觀心內之幻影,執為心外之實在而起染淨、善惡、是非、愛憎等分別。智為分別之意,如對現於鏡面之影像,誤認其有實體。此係俱生法執。 (2)相續相︰依前智相所起善惡、愛憎等妄分別之益加堅強,而對愛好之境感樂,對憎惡之境感苦,愛憎之念與苦樂之情相應,繼起相應不斷。此是分別法執。 (3)執取相︰依前相續相緣念苦樂境界,常住持苦樂之境,執著益深,遂起我執。此為俱生我執。 (4)計名字相︰對前相住持執取益加深刻,且於所取之相,設種種名字、言句,以致對怨親、美醜等名起愛憎之念。此是分別我執。 (5)起業相︰指依前計名字相,構造苦樂、怨親、愛憎等名稱,惹起貪瞋等煩惱,致使身口二業起善惡之活動。 (6)業繫苦相︰指繫於善惡諸業,感生死苦果,乃至輪迴無窮。 上列六種相,較三細相更為可知,較粗顯,故稱六粗。然而六粗中前四相皆屬意業,是我法二執的煩惱。若配於惑業苦三道,則前四相為惑,起業相為業,業繫苦相則相當於苦。 此三細、六粗之九相,總攝一切染法,且只依不能了知真如真面目之根本無明而起。故多種不同染法歸結於根本無明,皆是無明中之狀態,不覺中之差別相。 〔參考資料〕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本);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久松真一《起信の課題》。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