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ān bǎo
觀無量壽經曰:「恭敬三寶,奉事師長。」一切之佛陀Buddha,佛寶也,佛陀所說之教法,法寶Dharma也。隨其教法而修業者,僧寶Saṁgha也。佛者覺知之義,法者法軌之義,僧者和合之義也。寶性論三舉所以名寶者,有六義。「偈言:真寶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法華經方便品曰:「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
Triratna, or Ratnatraya, i.e. the Three Precious Ones: 佛 Buddha, 法 Dharma, 僧 Saṅgha, i.e. Buddha, the Law, the Ecelesia or Order. Eitel suggests this trinity may be adapted from the Trimūrti, i.e, Brahma, Viṣṇu, and Sīva. The Triratna takes many forms, e.g. the Trikāya 三身 q.v. There is also the Nepalese idea of a triple existence of each Buddha as a Nirvāṇa-Buddha, Dhyāni-Buddha, and Mānuṣi-Buddha; also the Tantric trinity of Vairocana as Nirvāṇa-Buddha, Locana according to Eitel "existing in reflex in the world of forms", and the human Buddha, Śākyamuni. There are other elaborated details known as the four and the six kinds of triratna 四 and 六種三寶, e.g. that the Triratna exists in each member of the trinity. The term has also been applied to the 三仙 q.v. Popularly the 三寶 are referred to the three images in the main hall of monasteries. The centre one is Śākyamuni, on his left Bhaiṣajya 藥師 and on his right Amitābha. There are other explanations, e.g. in some temples Amitābha is in the centre, Avalokiteśvara on his left, and Mahāsthāmaprāpta or Mañjuśrī on his right. Table of Triratna, Trikāya, and Trailokya: DHARMA SAṄGHA BUDDHA Essential Bodhi Reflected Bodhi Practical Bodhi Dhyāni Buddha Dhyāni Bodhisattva Mānuṣī Buddha Dharmakāya Sambhogakāya Nirmāṇakāya Purity Completeness Transformations 4th Buddha-kṣetra 3rd Buddha-kṣetra 1st and 2nd Buddha kṣetra Arūpadhātu Rūpadhātu Kāmadhātu
three treasures
一三寶 梵語 tri-ratna 或 ratna-traya,巴利語 ti-ratana 或 ratanattaya。係指為佛教徒所尊敬供養之佛寶、法寶、僧寶等三寶。又作三尊。佛(梵 buddha),乃指覺悟人生之真象,而能教導他人之佛教教主,或泛指一切諸佛;法(梵 dharma),為根據佛陀所悟而向人宣說之教法;僧(梵 saṃgha),指修學教法之佛弟子集團。以上三者,威德至高無上,永不變移,如世間之寶,故稱三寶。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舉出三寶之六義:(1)希有之義,謂此三者累經百千萬劫,一如世間難得之珍寶。(2)明淨之義,謂此三者遠離一切有漏法,無垢明淨。(3)勢力之義,謂此三者具足不可思議威德自在。(4)莊嚴之義,謂此三者能莊嚴出世間,一如世寶能莊嚴世間。(5)最勝之義,謂此三者於諸出世間之法中為最上勝妙者。(6)不變之義,謂此三者乃無漏法,不為世間之八法所更動變易。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則舉出四義,以明示設立三寶之緣由:(1)為對治外道之邪三寶,是為反邪歸正之義。(2)佛為調御師,法為彼師之法,僧為彼師之徒。此三者所證無量,種類相同,故合立一法;然以能證之因果相互有別,故分師徒。(3)上根之人欲取證佛菩提,故為說佛寶;中根之人欲求自然智而了達因緣之法,故為說法寶;下根之人依師受法,理事不違,故為說僧寶。(4)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看護者;對一患病之人而言,良醫、妙藥、看護者均不可少。 另於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舉出佛法僧三者有六義之別:(1)相之別,謂佛為自然覺悟之相,法為覺悟之果相,僧為隨他所教的正修行之相。(2)業之別,佛為轉正教之業,法為捨除煩惱苦的所緣境之業,僧為勇猛增長之業。(3)信解之別,謂對於佛寶,應有親近承事之信解;對於法寶,應有希求證得之信解;對於僧寶,應有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之信解。(4)修行之別,謂對於佛寶,應修供養承事之正行;對於法寶,應修瑜伽方便之正行;對於僧寶,應修共受財法之正行。(5)隨念之別,謂應各以餘相隨念佛寶、法寶、僧寶。(6)生福之別,謂於佛寶依一有情而生最勝之福,於法寶即依此法而生最勝之福,於僧寶則依眾多有情而生最勝之福。 依諸論所說,三寶之類別有多種,通常有三種之別,即:(1)別相三寶,又稱階梯三寶、別體三寶。即佛、法、僧各各相別不同,佛初於菩提樹下成道,但示丈六之身,及說華嚴經時,特現為盧舍那佛之身,故稱佛寶。佛於五時所說之大乘、小乘等經律,稱為法寶。於稟佛之教法,修因得果之聲聞、緣覺、菩薩等,稱為僧寶。(2)一體三寶,又稱同體三寶、同相三寶。就其意義與本質而言,佛、法、僧三寶,名雖有三,但體性為一。例如,佛從覺者之立場而言,為性體靈覺,照了諸法,非空非有,故稱佛寶;但佛德足以軌範一切,亦即法性寂滅,而恒沙性德,皆可軌持,故亦稱法寶;又如佛為完全無諍之和合狀態,僧團之特質為和合無諍,故亦稱僧寶。如此則一佛寶而具足三寶。(3)住持三寶,指流傳、維持佛教於後世之三寶,即佛像、經卷、出家比丘等三寶。大乘認為八相成道為住持佛,益世之一切教法為住持法,被教化而成立之三乘眾為住持僧,此三者並稱住持三寶。 以上為三種三寶,此外尚有四種三寶(一體三寶、緣理三寶、化相三寶、住持三寶)、六種三寶(同體、別體、一乘、三乘、真實、住持)等說。三寶係世人免苦之根源,故有歸依三寶之舉,稱為三歸,又作三歸依,乃入信佛教之第一要件。 有關三寶之標幟,我國與日本歷來較乏用以表示三寶之符號或圖像,在印度則使用情形較盛,其類別有二:(1)三寶各別之記號,通常以塔形表示佛,以輪寶表示法,以菩提座或獅子座表示僧。(2)以一種形像表示三寶,通常用由三叉戟變化為鍬形狀之標幟。西藏之喇嘛教亦以三瓣寶珠表示三寶。〔增一阿含經卷十二、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觀無量壽經、新華嚴經卷十八、成實論卷一具足品、雜阿毘曇心論卷十、大毘婆沙論卷三十四、俱舍論卷十四、大乘義章卷十〕(參閱「三歸依」916、「三寶章」932、「四種三寶」2307)p929
三寶(梵tri-ratna,巴ti-ratana,藏dkon-mchoggsum) 所謂三寶就是指佛、法、僧三者而言。如果問起佛教是什麼,可以說佛教就是佛、法、僧三寶。有佛教的地方就有三寶。對一個佛教徒而言,歸依三寶是最初,也是最終的一件事情。要成為佛教徒就必須歸依三寶,所以歸依三寶是佛教徒不可欠缺的條件。不論任何時代、地域,也不論大乘、小乘,歸依三寶都是最受重視的。 自古以來,三寶分為(1)現前三寶,(2)住持三寶,(3)一體三寶等三種,分述如下︰ (1)現前三寶︰就是指釋尊在世時的三寶而言。釋尊在世時代的三寶︰釋尊本身就是佛寶,佛所說的教理就是法寶,釋尊弟子如比丘、比丘尼等出家僧團就是僧寶。 (2)住持三寶︰佛滅後各時代佛教中的三寶就是住持三寶。佛滅以後,被當成佛寶來崇拜的有︰由金屬、木石等所塑造的佛像,或畫在紙上的佛像,這些都成為信徒們歸依禮拜的對象。被當成法寶的則是寫在樹葉、樹皮、布帛、紙等物上的經典,或印刷成經卷書冊的佛教聖典,這也就是所謂的黃卷赤軸。被當成僧寶的是比丘、比丘尼等出家僧團,也就是現方袍圓領之僧相的出家人。 在佛滅之後,未有佛像之時,象徵佛以受人崇拜的,是四個紀念釋尊的地方。這分別是︰佛誕生地嵐毗尼園、成道地摩揭陀、初轉法輪地鹿野苑(波羅奈)、入滅地拘尸羅;另外如佛曾去過的地方,及菩提樹、法輪、佛塔等也都被人當成佛的象徵來禮拜。而佛滅後佛的舍利(śarīra,sarīra)則被當作佛寶來崇拜,各地紛紛建立佛舍利塔,於是佛塔崇拜就廣為流行了。佛遺留下來的牙齒和頭髮,還有佛用過的佛缽等物也被人禮拜。含有舍利的佛遺骸叫做dhatu(馱都),緬甸的塔(pagoda)是從錫蘭的馱都(dhātu-gabbha)演化而來的。以上的舍利與遺骸、遺物,及種種佛的象徵(如佛塔)等都被視為佛寶的一種。 (3)一體三寶︰也稱為同體三寶。從哲學理論上來看佛法僧三寶,這三者應該當作一體來解釋而不是個別的。 佛發現了法,並且說法,因此而有佛的教理,如果沒有佛陀悟法說法,便沒有佛教教理,所以法是依存於佛的。佛是由於藉著發現法、悟法、體得法而成佛的,因此,離開法,佛也就不存在。總之,佛是以法為本質的。又,僧是佛的代表(象徵),是代替佛向民眾說法的人,因此,離開佛與法,僧是不可能獨存的。 反過來說,佛與法也必須依賴僧寶的傳佈弘揚才更能顯示出其價值和意義。也只有僧寶才能將佛和法的機能顯現出來。佛、法、僧三者之密不可分的關係,由此可知。所以佛、法、僧三者具有一體而不可分的關係,故稱為一體三寶。 就以上三種三寶加以考察,通常我們所說的「三寶」,是指歷史上的現前三寶而言。現在便根據這種觀念來加以研究。從這個立場來給三寶下定義的話,是這樣的︰ 佛(buddha),就是佛教的開祖,是佛教教主釋尊。但是如後面所將說到的,佛教在說佛的時候,不只是歷史上的釋尊而已,就如《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中所說,常在靈鷲山的法身──釋迦牟尼佛也有被當成佛寶的。又如在淨土宗也有將阿彌陀(cAmitāyus,無量壽、Amitābha,無量光)佛當做本尊的佛寶來禮拜的。此外,如密教系統的佛教也有以大日(Mahāvairocana,大毗盧遮那)如來教主為佛寶的。總而言之,凡是成為說教的法主、救渡眾生者,以及信徒所皈依崇拜的對象,就是佛寶。 法(dharma,dhamma),就是佛所說的教法。那是使人人脫離現實的不安與苦惱,邁向無苦安穩之理想境界的教法,也是引導社會全體步入和平幸福之世界的教法。總之,法就是佛教的世界觀與人生觀,社會人生到底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呢﹖佛教的信仰與實踐就從這個問題開展出來。這樣的教法總稱為法寶。法寶可分為下列兩大類︰ (1)能詮的言教︰用語言文字表現,書寫印刷出來的經典之類。 (2)所詮的教理︰經典中所包含的思想、學說等的教理內容。 前者是形式上的教法,後者則是教法的內容。 僧(saṃgha),就是指代替佛向民眾傳佈佛教理論與實踐,指導教化民眾的出家僧伽。 僧伽的意義與機能,有以下三種︰(1)僧伽是佛教的專家。(2)僧伽是信仰的指導者。(3)僧伽是正法的承續者。 這三點的意義,略如下述︰ (1)佛教的專家︰僧伽必須具備正確的佛教信仰,能正確的理解佛教的世界觀、人生觀等教理學說,由正確的實踐修行,而得到深切的、體驗的開悟。在原始經典中,認為僧伽是具備妙行、質直行、如理行、正行等四雙八蝶聖者,這裏所指的就是佛教的專家。 (2)民眾信仰的指導者︰僧伽必須是上述所說的佛教專家,同時也是民眾信仰的指導者。必須具有救渡苦難的教化能力與手段方法,且具有教化意願,而專心致力於救渡眾生。在前項定義中之所以說僧伽應該接受世間的供養、恭敬、合掌禮拜,是無上福田,就是這個緣故。另外像阿羅漢具有三明六通等神通奇蹟的靈異能力,這些都可作為教化的手段,因此阿羅漢也應該算是符合這一個項目。 (3)正法的承續者︰使「正法久住」是僧伽的重要任務之一。這就是說,要正確的傳持正法,勿使斷絕。直到後世永遠傳承持續下去。因此所謂「僧伽」這樣的團體,就是正法的承續者。(取材自《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 ◎附︰太虛《佛法僧義廣論》(摘錄) (一)佛觀 (1)依釋迦牟尼佛建立佛之根本觀。 (2)信釋迦牟尼佛確得無上正遍覺,最高無上。 (3)毗盧遮那或大日或盧舍或金剛持,皆為釋迦牟尼大功德聚之別名,不得視為牟尼以外之他佛。 (4)他世界之阿彌陀佛、藥師佛,或往劫之燃燈佛等,皆由信釋迦牟尼佛之說而知之者,皆與釋尊平等。 (5)佛為積無數劫大行所圓之極果,不得與流俗所稱為活佛等混同。 (6)佛為出世三乘聖眾中之大聖,人天猶為凡世,不得與凡世人倫聖哲混同。 (7)佛為法界諸法(宇宙萬有)之遍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 遍正覺者,不得與一神教的創造主宰及多神教的禍福於人等迷信之神混同。 (二)法觀 (1)一切經律,皆源本佛所宣說之聲教,由佛徒歷次結集而成者。 (2)佛徒結集佛說,初亦口誦相傳;用文字寫成書本則時先後不一,以佛徒時代不同,故小乘與大乘之經律亦寫成先後有殊。 (3)信超人天之聖人必有非常之勝事,故經律所言不思議事皆應確信為實事,不得以凡識疑議之。 (4)諸論及撰述語錄皆賢聖佛徒修證有得、宗依佛說而闡揚詮釋者,故今亦可憑佛說親證而研究抉擇之。 (5)大乘諸宗之各標其勝,在集中其理解於一念而起觀行;建宗趣行或殊,真本覺果無二。 (6)菩薩藏法與聲聞藏法,境行果皆別,然聲聞境行果亦為菩薩所含攝。 (7)佛之教法,發源於佛及聖眾之無漏智果,故不得視同其餘出於有漏凡識之教學,但於餘教學皆可或被或攝以助顯無上義。 (三)僧觀 (1)勝義僧寶雖在三乘聖眾或賢聖眾,但此土之住持僧寶必在出家五眾,尤在苾芻眾。 (2)他方淨土雖或純一菩薩僧無有在家出家之別,但此濁土則須出家菩薩乃入僧寶。 (3)住世持教之佛徒團,應依七眾律儀而建立。在家二眾佛徒,雖非全僧亦非全俗,此為已進三寶之門者,異於隔離三寶之凡俗,故曰近事,為介於僧與俗之間,可稱為「居俗近僧眾」。受三歸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僧、西藏之紅教喇嘛等,攝屬於此。由此中修轉輪王十善行者,攝化民眾建設新社會,利樂人世。 (4)尊敬三乘聖賢僧,彌勒菩薩等雖現天相亦同大乘聖僧尊敬。 (5)敬崇出家住持僧眾,但最低限度須明佛法大義、信心充足,能持比丘四根本戒者,乃認為出家住持僧眾。 (6)不知佛法亦無信心且不持戒者,應驅出於僧眾之外,不認其為出家僧眾。 (7)由僧相僧德之僧眾,建設佛教清淨幢相之新僧寶、師表人天。 (四)總結 佛是我們的教主;法是從佛金口所宣出來的;出家和在家弟子的七眾,是宣揚佛法的集團──攝化人民入正軌,將整個的佛法播傳社會,使一切人民皆得無上利益,將佛的大悲水普遍輸入人民的腦海中,使轉惡成善造成清淨的國土。我們對三寶認清後,信仰才有一定的標準和對象,方不致盲從瞎信,走入歧途。 信佛教的初步,就是歸依佛法僧三寶確定信心。永不歸依邪魔外道,以佛為唯一的大師,非是人天所能及到;對法尤須明白了解清楚,真正能生信仰;依僧之具足德相嚴淨律儀,為指導修學佛法的模範師;這樣是正信三寶。能承受佛法僧的教義,方不是迷信盲從。世人對某一件事能認清,才能決定方針和主意去做,而信佛法亦是這樣。對佛法能真正認清楚,任他是何種美妙的誘惑,決不迴意退心。倘對佛法的真理不弄清,那就決定不生信心,這是不言可知的。我們假使以佛法當學問拿來研究,單對於法生信心,而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的佛證到親口宣說出來,故對佛不生信仰,則雖云信法而非真信,以他對於法的本義仍未明白。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究竟證到的諸法實相,說出來的真正微妙諦理,倘不信由佛所證,即對於法亦不能徹底瞭解。如能信佛,那是已經進一步認清了能證明諸法實相是由佛親證說出來的。或者對佛對法皆能認清,而對於僧尚不生敬仰心,這就是信佛法而未信僧,那麼佛法便遠離人間,而不能切近人間實際。應知僧是上至等覺菩薩,次至十地、十向、十行、十住的菩薩,以及二乘賢聖,及發心出家受戒的凡夫僧,統名曰僧。若能具足信佛法僧,則能依出家僧以至二乘賢聖僧、大乘菩薩僧,而為由人修到佛果的階梯;先由信僧,進至信法,再進至信佛。信仰佛法僧三寶是不能離開的,能具足信佛法僧,便是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的真正佛子。 〔參考資料〕 《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成實論》卷一〈具足品〉;《究竟一乘寶性論》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雜阿毗曇心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四;《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五十七;《大乘義章》卷十;《華嚴經孔目章》卷二;《菩薩戒經疏刪補》卷上;《法華經玄義》卷五(下);《釋門歸敬儀》卷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一之四;中村元、三枝充德《佛教》第一部;金子大榮《佛教概論》第三篇第二章。 返回 總目錄
三寶 《實性論》云“佛法僧何以名三寶?曰具六義故:一、希有如珍寶等;二、離垢不染;三、勢力除貪去毒;四、莊嚴;五、最勝;六、不改變。”○《報恩經》云“無師大智及無學法名佛寶,盡諦無為名法寶,聲聞無學功德智慧名僧寶。○同相三寶者:一、佛體上有覺照義,名為佛寶,軌則義邊名為法寶,違諍過盡是名僧寶。即以無漏界功德為體;二、法上有覺性即是佛寶,軌持即是法寶,法體無遺即是僧寶;三、僧上觀智為覺佛寶,軌則為法寶,在眾無違眾生故名僧寶。○同體三寶者:真如有覺性名佛寶,真如有軌持義名法寶,真如有和合義名僧寶。○別體三寶者,此有二宗:一大、乘說三身如來是佛寶,空教是法寶,三賢十聖是僧寶;二、小乘說丈六金身是佛寶,四諦十二因緣生空教法是法寶,四果圓(圓疑緣)覺是僧寶。○住持三寶者:範金雕木、繪塑形像是佛寶,三藏文句是法寶,剃髮染衣同一理事是僧寶。”○《大方便報恩經》“優波離問佛:‘若以法為師者,於三寶中何不以法為初?’佛言:‘法雖是佛師,而法非佛不弘,所謂道由人弘,故以佛在初。’”
三寶總目錄 謂佛法僧也。寶性論云。依彼六種相似對故。佛法僧說名為寶。一世間難得相似。以無善根諸眾生等百千萬劫不能得故。二無垢相似。以離一切有漏法故。三威德相似。以具足六通。不可思議。威德自在故。四莊嚴相似。以能莊嚴出世間故。五勝妙相似。以出世間故。六不可改異相似。以無漏法。世八法不能動故。偈云。真實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
佛寶、法寶、僧寶。一切之佛,即佛寶;佛所說之法,即法寶;奉行佛所說之法的人,即僧寶。佛者覺知之義,法者法軌之義,僧者和合之義。
指「佛、法、僧團」三者,參看「佛」、「法」、「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