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七眾溺水條。
七種人總目錄(出涅槃經) 師子吼菩薩問佛言。若一切眾生既有佛性。何須更習八聖道耶。佛言。性雖本具。要須修習聖道。方見佛性。譬如恒河邊有七種人。或為洗浴。或畏賊寇。或為採花。則入河中。河喻生死大河。浴喻出家受戒清淨。賊喻煩惱。採花喻七淨花以為其因。而求涅槃之果也。(八聖道。又云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也。恒河之恒。梵語又云殑伽。華言天堂來。謂此河從高流下也。入河者。既言出家。合云出河。而言入者。要於生死之中而求涅槃故也。七淨花者。戒淨花。心淨花。見淨花。斷疑淨花。分別淨花。行淨花。涅槃淨花。以此七淨花為因中之行也。梵語涅槃。華言滅度。)第一人入水則沒。此一種羸無勢力。不習浮故。以喻一闡提也。闡提之人。親近惡友。聽受邪法。以惡業重故。又無信力。沒生死河。不能得出。故云入水則沒。(梵語一闡提。華言信不具。由過去無宿善因。故譬羸劣無力。現在無信心。故譬不習浮。無善無信。則不能出於生死大河矣。)第二人雖沒還出出已還沒。此一種。以喻人天將進而退者也。為斷善根。沒生死河。故云沒。復能親近善友。能生信心。雖沒而出。故云還出。既得出已又遇惡友聽受邪法。仍沒生死大河。故云出已還沒。第三人沒已即出出更不沒。此一種。以喻內凡之人。發意欲度生死大河。由昔斷善根。沒生死河。故云沒。今因親近善友。能生信心。雖沒而出。故云沒已即出。復能堅持淨戒。讀誦書寫解說經典。後證道果。故云出更不沒。(內凡者。已入佛法名內。未登聖位名凡也。)第四人入已便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徧觀四方。此一種。以喻四果之人。昔斷善根。故云沒。親近善友而得信心。故云出。由信心故。受持書寫解說經典。修習智慧。以利根故。心不退轉。故云住。證得四果。故云徧觀四方。(四果者。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也。)第五人入已即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住已觀方觀已即去。此一種。以喻緣覺之人。沒出住等義。與前第四人同。言即去者。以其根利。過於四果。心求前進。得證緣覺。無有退轉。但能自度不能度人。怖畏生死。故云即去也。第六人入已即去淺處則住。此一種。以喻菩薩。由利根故。堅住信心而斷諸煩惱也。言入已即去者。謂菩薩為度他故。雖入生死而不住於生死。淺處則住者。謂雖入生死。而又不為生死所溺也。第七人既至彼岸登上大山離諸冤賊受大快樂。此一種以喻佛也。由利根故。堅住信心。無有退轉。即便前進。既前進已。得度生死大河。到於彼岸。而登涅槃大山。離諸煩惱冤賊。得大快樂也。
七種人 佛教經典對眾生所作的分類。又作七水喻人、七水人。語出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南本卷三十)、《增一阿含》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一〈水喻經〉等。 依《涅槃經》所述,在恆河邊有七種人,以河水沐浴,時或畏寇賊,或為採花而入河中。第一種人入水即沈。第二種人一度浮起復又沈沒。第三種人,雖沈沒然又浮出,而後即不再沈沒。第四種人浮出後,佇立遍觀四方。第五種人遍觀四方而後離去。第六種人,離去後立于淺處。第七種人至彼岸登上大山,不再恐怖,離諸怨賊而受大悅樂。此七種人,可說依次相當於闡提(無信)、人天、內凡、四果、緣覺、菩薩、佛。所謂河,是指生死大河;洗浴是比喻出家受戒而清淨;賊是指煩惱;採花是比喻以七淨花為因而求涅槃果。 第一種人根性羸劣,又未學得浮法,故沈沒河中,恰似闡提之人,親近惡友聽受邪法,以惡業重又無信力,故沈沒生死大河不得出離。 第二種人,雖因身力大,能一度浮出,然未習學浮法故還復沈沒,恰似人天雖有進升還復退轉,一度或能親近善友生信心,然復遭惡友聽受邪法,故又沈沒生死。以上二種人是為外凡之人。 第三種人沒已即出,出已更不再沒,蓋以身重故先沒,力大故沒已即出,又以曾習浮法故出而住,此即內凡之人,發意欲度生死大河,因昔斷善根故沈沒,然今親近善友且生信心,復能持淨戒,誦寫經典而後證得道果,故出而不再沒,以上是為凡夫位。 第四種人入水而沒,沒而出,出已佇立觀四方;蓋以身重故沈,力大故出,習得浮法故住如前者,然不知出處故遍視四方,是為證得四果之譬喻,即聲聞也。 第五種人觀四方已而後離去,以怖畏故;雖勝前述諸人,然較後者尚只是自度不能利他,怖畏生死故而離去。以上譬喻二乘。 第六種人入已而去,住立淺處,以觀賊之遠近;這是比喻菩薩利根且信心堅固斷諸煩惱,故入已而去,為了度他而入生死,然不沈溺故住立淺處。以上皆為因人。 第七種人,至彼岸已,登上大山而離諸冤賊,享受大快樂,是比喻佛最上利根,堅住信心不退轉,度生死大河而至彼岸,並登涅槃大山,證得離諸煩惱冤賊之大快樂,此為果人。 以上為大乘所說,小乘《中阿含經》記載亦大略相同,唯其以第一種人是為外凡,其次二人為內凡,接著四種人依次為初、二、三、四果之聖者。又,與此比喻頗為相似而不同者,有北本《涅槃經》卷三十六(南本卷三十二)之恆河七眾生之喻︰(1)常沒,(2)暫出還沒,(3)出已則住,(4)出已遍觀四方,(5)遍觀已行,(6)行已復住,(7)水陸俱行。 第一所謂常沒,是指大魚,蓋以受大惡業身重故處深,常沒水中。第二暫出還沒,是指大魚中身重而居淺處者,雖暫見光明而出,以身重故沈沒。第三之出已則住,是指坻彌魚身居淺處樂見光明乃出而住。第四遍觀四方者,指□魚也,為求食物而遍觀四方。第五所謂觀已而行者,指□魚遙見餘可食之物而趣之疾行。第六行已復住者,指此魚既得可食之物而停住。第七水陸俱行者,指烏龜。 此外,在《涅槃經疏》卷二十九亦載,在微妙大涅槃河中,也有七種眾生,即闡提、外凡、內凡、預流、一來、不還、羅漢等七類。 〔參考資料〕 《大般涅槃經疏》卷二十七;《大明三藏法數》卷二十九。 返回 總目錄